北京市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2号)
2003年07月23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84551486
  邮箱:GSP@BJDA.GOV.CN
  通讯地址: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7号楼512房间(100016)
  特此公告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