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2004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津政发[2005]42号2005年05月3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促进自主创新,奖励为促进我市科技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和组织,根据《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0年市政府令第33号)规定,经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真审核,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何炳林2004年度天津市科技重大成就奖;授予“膜与膜过程基础研究”等15项成果2004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授予“对环境友好的超高效除草剂的创制和开发研究”等10项成果2004年度天津市技术发明奖;授予天津大学等单位完成的“共振筛动力学性能分析与调整技术”等189项成果2004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全市科技工作者要向获奖者学习,继续发扬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精神,为全面实施我市“三步走”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五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