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启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注册专用章等2枚印章的通知
食药监办[2005]60号2005年10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工作,我局决定于2005年11月1日起正式启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注册专用章”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附件骑缝章”。
  凡涉及保健食品批准的各种证明文件,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保健食品变更批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保健食品变更批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保健食品技术转让产品注册批准证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保健食品技术转让产品注册批准证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保健食品再注册凭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保健食品再注册凭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未获批准通知书》均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注册专用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附件》、《技术转让产品批准证书附件》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附件骑缝章”。
特此通知
附件:印章式样(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