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7号)
2003年11月4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自2003.11.4日起至11.13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51-4674533(传真)。
地 址:合肥市屯溪路253号
邮政编码:230022
电子邮箱:gsp@ada.gov.cn
特此公告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