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征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例的通知
2005年06月24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市场处(稽查队、处):
  案例是执法活动的真实写照,是法律规范与执法实践密切结合的产物。多年来,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和执法机构在执法活动中,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形成了许多案例,需要进行总结,并指导以后的执法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总结交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经验,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拟组织编写《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例选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例选编》拟按案例类型分成几个部分,如音像市场案例、演出市场案例、娱乐市场案例、网络市场案例、电影市场案例、电子游戏机市场案例、艺术品市场案例及其他典型案例。可选择成功案例,也可选择不成功案例。案例宜采用较为固定的格式:案情经过或简介、调查处理或破案过程、法理分析及思考等。字数在3000字左右。

  二、请各省文化行政执法机构组织专门人员将近年来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收集整理于2006年1月30日前报至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稽查指导处,每省不少于6个案例,争取在各个分市场都有案例。

  三、对确有典型性和指导意义的案例还将刊载于有关媒体。
  联系人:文化部文化市场司 尚玉祥、高平
  010-65551893  010-65551010(传)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