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2004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公示的通知
教技司[2005]2号2005年01月5日教育部

根据《“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评审确定的教育部2004年“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名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2004年1月5日-2005年2月5日)为异议期。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持有异议,可具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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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