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评审确定的教育部2004年“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名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2004年1月5日-2005年2月5日)为异议期。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持有异议,可具名提出。 联系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教育部科技司 邮政编码:100816 联系电话:010-66097382 010-66096358
教育部科技司二○○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