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运动枪弹管理确保射击运动训练竞赛安全的通知
2007年12月6日国家体育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竞训处,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各行业体协:
  2007年12月3日晚,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在训练时发生一起违规使用枪支致1名运动员死亡事件。各射击运动训练单位要从此事件中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在运动枪弹运输、保管、使用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在训练、比赛中严格执行“射击规则”的安全条款,规范枪弹操作程序。同时,管理人员、教练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加强运动员安全意识教育,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及射击规则条款,特别是对小运动员更要加强管理、时时提醒,对违反安全操作程序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严肃处理。
  各训练单位要制定教练员、运动员安全教育学习计划,同时对照有关法律、规章制度严格自查,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将安全教育、自查、整改情况于12月底以文字形式报送我中心。
特此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