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史蒂芬·科提斯·查普曼乐队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8]228号2008年02月19日文化部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8]18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歌星俱乐部邀请美国“史蒂芬·科提斯·查普曼”乐队一行3人,于2008年5月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八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