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办法修正案
2002年09月24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第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省外企业在我省销售前款规定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外的其他饲料产品,必须向省饲料管理部门备案”。
  二、第十六条修改为:“经营、发布饲料、饲料添加剂广告,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