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襄政办发[2002]10号2002年01月16日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襄樊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襄樊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为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增强服务意识,做到便民、高效、规范、廉洁、优质服务,特制定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考核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设基本分100分。     一、思想品德(20分)
   思想作风正,大局观念强,服务态度优,遵纪守法好,得20分。有不文明言行,经查实每次视情扣1-2分;没有佩证上岗,着装不规范,每次扣1分;不服从'中心'指挥,协调办理事项不积极主动,视情扣1-3分;服务对象反映窗口工作人员有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经查实每次视情扣5-10分;情节严重的,视情扣10-20分。上述扣分至本项分扣完为止。
  二、业务技能(20分)
   了解'中心'的各项运行程序和运作制度,熟悉岗位业务知识,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协调处理、文字表达能力,得20分。在'中心'组织的业务考核中,不合格的扣5分;不能及时、准确地解答服务对象咨询,经查实每起扣1分;政策执行不当,每起视情扣1-3分;协调不力,影响其他部门和服务对象开展工作,每起扣2分;文字表达不清,文字材料送发不及时,每起扣1分;不能在承诺时限内按要求办结应独立完成的事项,每件次视情扣1-4分。上述扣分至本项分扣完为止。
  三、出勤值勤(20分)
   严格执行'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得20分。
   (一)自觉遵守'中心'考勤制度,得7分。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扣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擅自离岗,每次扣1分;旷工每半天扣2分。
   (二)自觉遵守各项会议制度,得7分。政治、业务培训,迟到每次扣0.5分,缺席每次扣2分。
   (三)自觉遵守值班制度和值班纪律,得6分。值班时擅自离岗,每次扣1分;值班人员不负责任发生不良后果,每次视情扣1-3分。
   上述扣分至小项分扣完为止。
  四、工作实绩(40分)
   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成绩显著,骨干作用突出,得40分。所在窗口获流动'红旗'或有创造性成果、有重大贡献的另行加分。
   (一)办理事项,准确率达到100%的,得15分。办事结果有差错,每件次视情扣1-3分;
   (二)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率达到100%的,得15分。办结率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0.2分;
   (三)服务对象对办理结果普遍表示满意,得10分。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经查实每件视情扣1-3分;
   (四)窗口获流动'红旗',每次每人员另加2分;
   (五)有创造性成果或重大贡献,经'中心'认定,给予5-10分的加分。
   考核由'中心'监察科负责实施。值班人员须将值班检查结果按时送交监察科。年底根据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分3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同时为年度先进工作者)、70-89分为'称职'、69分以下为'不称职',考核成绩进入个人档案,并根据等次发放不同额度的奖金。全年事假累计超过十天或累计旷工三天以上的,取消'中心'年度考核奖,并通报所在单位作出相应处理。病假累计达30天者,中心可要求派出人员的窗口单位换人。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OO二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