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生猪生产防止养猪业滑坡的紧急通知
晋市政发(1998)63号1998年06月29日晋城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由于近段时间我市生猪市场收购价格已跌至近年来的最低点,平均收购价仅为2.5元/斤,在一些偏远山区甚至跌到了1.8元/斤,而同期作为饲料的玉米价格却涨至0.6元/斤,猪粮比价跌到1:4.2,大大低于维护保本经营业1:5.5的猪粮比价水平,养猪户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养猪积极性严重挫伤,特别是养猪规模较大的场(户)损失更重,生猪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出现了出栏不补栏,大量仔猪压栏,规模较大的养猪场(户)资金周围困难,开始宰杀母猪等极为严重的情况。如不及时采取措施稳定生猪生产,养猪业将出现严重滑坡。为保护农民的养猪积极性,防止养猪业滑坡,市政府特作如下通知:
  一、保护母猪,特别是优良种母猪。母猪是养猪业的基础,保护母猪不被宰刹,就可以在市场好转后,使生猪生产得到快速恢复。目前,我市存栏能繁母猪3.2万头,其中有良种二杂母猪1.5万头。市政府要求对养母猪在5头以上,年龄在半年以上,三年以下繁殖性能优良的1万头母猪进行保护。保护的办法是:每头由市财政补助饲养费50元;每头给予解决200元贷款贴息,贴息时间为一年。

  二、保护规模养猪大户(场)。规模养猪大户(场)饲养量大,出栏率和商品率高,所遭受的损失也大。保护规模养猪大户,可以起到稳定生产,保障供给的作用。市政府要求对存栏规模在50头以上的养猪大户进行保护。每头猪由市财政给予解决100元贷贴息,贴息时间为一年。

  三、大力推广生物草粉饲料养猪新技术,降低养猪成本。经过一年的试验证明,生物草粉饲料养猪技术,是一项投资少、效果好的新技术,既能有效地利用农作物秸秆资源,又能较大幅度地降低养猪成本。因此,凡规模养猪户都要采用生物草粉饲料养猪新技术。否则,要取消享有的贷款贴息资格。各级畜物部门要加大推广力度,使养猪大户尽快掌握技术,发挥示范带动效应,降低饲养成本,提高养猪效益,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畜牧部门要迅速组织各乡(镇、街道)对饲养良种母猪在5头以上,养猪规模在50头以上,可以享受保护补贴的资格进行认定、登记造册,汇总后报市畜牧局。市畜牧局在认真抽查审核后,预以发卡;市财政将生猪保护资金一次性拨付市畜牧局,由市畜牧局根据发卡情况落实到各县(市、区)畜牧局,再发放到养猪户手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组织好信贷规模,简化手续,做好贷款发放工作。规模养猪场(户)凭卡到所属农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依照贷款办法办理贷款手续。市政府生猪保护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如发现有截留挪用情况,要严肃处理。

  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挤出资金为饲养良种母猪户解决困难,要求1:1配套。同时,要组织有条件的乡、村采取一些措施,解决养猪户的实际困难。通过市、县、乡、村四级的共同努力,稳定生猪生产的发展,保护农民养猪积极性,防止养猪业严重滑坡,形成养猪业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