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广播电视局关于整顿建设全市在线电视网的意见的通知
晋市政办[1993]47号1993年05月6日晋城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市广播电视局《关于整顿、建设全市有线电视网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意见精神,认真整顿解决有线电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搞好全市有线电视网的建设,使有线电视真正成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活跃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有力工具和强大阵地。
   晋城市广播电视局关于整顿、建设全市有线电视网的意见
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有线电视和无线电视一样,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有力工具,是宣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强大阵地。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繁荣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有线电视在我市城镇、工矿企业和富裕农村迅速发展。据1992年底统计,全市已有各种卫星地面站接收设备140套,有线电视台、站121座,发展用户40000多个。有线电视台、站的建设增加了可视频道,提高了图像、伴音质量,丰富了电视节目内容,活跃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但是,有线电视发展中暴露的问题也是明显的。在我市,区域性建台联网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有线电视的事业建设、宣传工作和技术维护还没有完全纳入广播电视事业的总体规划和系统管理,不少有线电视系统器件质量次,线路标准低,传输效果差。播出内容中,海外录像节目比例过大的问题普遍存在。
为了抓好我市有线电视网建设,保证有线电视宣传质量,必须贯彻有线电视“稳步、健康、安全”发展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宣传、落实广播电影电视部2号令、5号令,强化广播电视部门管理职能。为此,提出如下要求:
  一、有线电视台和区域性有线电视部必须按照广播电视系统的总体规划进行建设。根据一地一网的原则,市区联网由市广播电视局负责规划,规划由省广播电视厅审批;各县区广播电视局负责制定本地区有线电视发展总体规划,规划由市广播电视局审批。广播电视系统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规划并进行区域性有线电视联网。

  二、有线电视必须纳入广播电视系统管理。对已开办的有线电视系统,要限期登记,补办审批手续,同时要健全机构,确定经费,搞好节目整顿。新开办有线电视系统的单位,必须先报批,再设计施工,严格执行经国务院批准、广播电影电视部颁发的《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和《(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建设完工后经广播电视部门验收合格,才能投入运行。
   共用天线的设计、施工,由所在县区广播电视局审批,验收,并报市广播电视局备案;有线电视站的设计、施工,由市广播电视局审批验收,并报省广播电视厅备案;有线电视台的设计、施工,由市广播电视局会同省广播电视厅审核、检查,并报广播电影电视部批准。

  三、凡晋城市辖区范围内有线电视工程的设计、安装,必须由本市广播电视系统的设计、施工单位完成,凡需要外地、外系统施工单位参加的施工项目,必须经市、县区两级广播电视局严格审批,并在市广播电视局注册备案;有经电视系统关键设备必须使用市广播电视局推荐产品并缴纳有关费用。

  四、有线电视验收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6510一86、GB9025一88、GB7615一87、GB57一88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部标准SJ2846一88、对以上标准规定不能覆盖的内容,参考有关国际标准进行验收。

  五、所有有线电视台、站都必须遵守广播电视宣传纪律。任何单位,不经审批一律不准利用卫星地面站收转海外电视节目。有线电视台、站必须使用由市广播电视局提供的,具有省广播电视厅“准播证”的有线电视专供录像制品。

  六、各开办有线电视台、站的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台、站的宣传教育作用,下决心为台、站提供一定数量的资金,购置和租用有线电视专用带。要加强对有线电视台、站播放节目的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教育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严守宣传纪律。

  七、对违犯以上条款规定者,广播电视部门有权根据国家、省、市各级政府有关法规和条例给予罚款、没收设备、吊销许可证的处分,以至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