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关于开展2007年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资质信誉评估工作的通知
2007年03月9日上海市港口管理局

在沪各国际航运及其辅助性业务经营企业:
  为贯彻交通部2007年加强运输市场监管,提高运输服务水平的工作要求,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沪府发(2003)49号),建立健全上海水路运输市场信用机制,将在2006年开展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资质信誉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2007年的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质信誉评估工作由上海航运交易所根据已经上海市征信管理办公室备案的《航运及其辅助业资质信誉评估指标体系》和《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组织实施。
  二、资质信誉评估范围为2006年在上海口岸从事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业务、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企业。
  三、评估结果将在政府网站公布。
  上海航运交易所将为参评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并向资信良好企业授予资质铭牌。
  请各企业按照评估要求,主动参加并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共同推进上海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诚信体系建设,为优化上海国际航运市场环境而共同努力。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
二○○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