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手足外科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医院迁址的请示》(山东手足外科医院[2007]019号)收悉。经研究,我厅同意你院变更医疗机构地址,核准医疗机构地址为“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西路454号”。请你院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注册手续,并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山东省卫生厅二OO七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