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C章:旅行代理商条例(指明议会征费)公告
1997年06月30日香港特别行政区

 
   赋权条文版本日期30/06/1997


(第218章第32i(1)条)
[1993年10月15日]
(本为1993年第398号法律公告)
第1条版本日期30/06/1997
为施行本条例第32i条,议会征费为每笔外游费的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