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网上下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评审公示意见的通知
建市资函[2009]59号2009年06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为了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评审公示意见送达的效率,我司现开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评审公示意见下载”栏目,从发布通知之日起,不再以传真形式送达企业资质评审详细信息,各单位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建筑市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评审公示意见下载”链接下载评审公示意见(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原有的公示结论上网方式不变。
  联 系 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 杨然然
  联系电话:010-58933487 010-58934626(传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评审公示意见下载操作说明

  本系统仅由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进行注册、下载,并将公示详细意见告知申报企业,原有的公示渠道不变。

  一、用户注册
  各有关单位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建筑市场”中点击“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评审公示意见下载”,进入登录页面,单击按钮“注册”,而后根据页面的提示完整填写注册信息。其中“联系电话”一项需写明联系人的手机及办公室电话。提交注册信息成功后弹出提示,请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便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二、公示意见下载
  审核通过后,仍在上述页面以申请时的登陆名称及登陆密码登陆,如有新公示信息发布,则点击右上角的“下载全部”按钮进行公示详细信息下载。

  三、其它
  1、注册时填写的登陆名称和登陆密码为用户在本系统中的唯一标识。
  2、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请各有关单位尽快进行注册,以免造成工作上的不便。
  3、请各有关单位在公示发布后尽快下载,公示期结束后,公示详细信息也将一并从系统中删除。
  4、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评审公示详细意见不再以传真方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