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州政务信息化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9]112号2009年04月27日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州政务信息化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和政务信息化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9〕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为推进全州政务信息化发展,深化电子政务应用,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率和质量,经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09年度全州政务信息化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给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统筹安排,精心组织,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快政务信息化发展。
  
  二、政务信息化目标任务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州信息化办负责;州信息化办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政务信息化工作指导,搞好调查研究,加大考核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州政府督办室将适时对各有关部门的政务信息化工作进行督查。
  
  三、各级各部门应将政务信息化任务纳入目标管理,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2009年全州政务信息化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2.2009年全州政务信息化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3.政府网站发展评估核心指标体系(试行)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09年全州政务信息化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县市目标任务)

  
  一、组织领导 (20分)
  
  (一)县市政府明确一名领导具体分管电子政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电子政务工作的各项决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5分)
  
  (二)县市电子政务工作纳入县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职责,或者县市人民政府另行指定了电子政务工作主管部门。(计5分)
  
  (三)电子政务工作主管部门配备有满足电子政务工作需要的建设、管理、规划和技术人员。(5分)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电子政务网络建设资金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本县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建设运维资金以及电子政务工作主管部门必须的工作经费,纳入了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统筹安排解决。(5分)
  
  (五)积极探索“以政府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的电子政务建设新模式,本县市电子政务建设和运维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加5分。
  
  二、网络建设与网络保障 (20分)
  
  (一)建立健全符合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标准规范的本县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含政务外网传输网络、数据中心及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并与州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互联互通和数据协同交换。(10分)
  
  (二)完成省统一部署延伸至本县市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审计专网”等业务应用的政务外网网络保障工作(包括本级政务外网规范接入本级涉及业务应用开展的相关部门、本级政务外网与州政务外网传输网络安全联接,下同)。(5分)
  
  (三)完成州统一部署延伸至本县市的“全州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平台”、“州政府为民服务呼叫中心综合业务系统”、“全州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报系统”、“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系统”等业务应用的政务外网网络保障工作。(5分)
  
  三、业务系统建设与使用推广 (25分)
  
  (一)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15分)
  
  1.利用本级政务外网,建成开通符合《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凉山”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凉府办发〔2004〕58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凉府办发〔2007〕54号)等文件要求的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称门户网站)的,计5分。
  
  2.门户网站内容丰富、主题鲜明、更新及时,具体的考核实施细则,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政府网站发展评估核心指标体系(试行)》评估要求(详见附件3),由州信息化办另文制定;完成计10分。
  
  3.加分
  
  ①完成门户网站与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报系统安全对接,实现门户网站实时发布本级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加2分;实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的网上申请和受理,加2分。
  
  ②完成门户网站与本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安全对接,实现政府网站实时反映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状况,加2分;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申请和受理,加2分。
  
  (二)积极推广使用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7分)
  
  1.利用本级政务外网,建成符合省统一标准规范的本级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平台,并与“全州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平台”互联互通,计4分。
  2.年内50%的本级部门(含乡镇人民政府)接入本级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平台收发公文,计3分;
  
  3.完成省、州部门公文无纸化传输应用延伸到本级对口部门的承接工作,未完成每项扣1分。
  
  (三)积极推广使用州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平台建成的“凉山州政务专用电子邮件系统”。(3分)
  
  (四)相关业务应用推广。
  
  1.利用政务外网,建成开通“全省政府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本级节点”,为省、州政府需要延伸至县市政府的视频会议提供保障;完成加2分。
  
  2.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有关要求,加快整合县市政府首长热线和政府部门服务热线,建立与“州政府为民服务呼叫中心综合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的本县市统一的非紧急救助服务系统,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需求;完成加3分。
  
  四、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 (25分)
  
  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信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为准(详见《全州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报系统》列举的动态类政府信息项目及内容),完成内容保障工作,计25分(为便于统计,本项按比例换算为300分计算。完成计25分,超额完成合计最高加分不超过50分)。
  
  (一)基本任务 (300分)
  
  1.全年平均每周向州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达到10条(含通过“全州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报系统”或者“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系统”等方式报送的信息)的,计150分。
  
  2.全年平均每周被州政府门户网站采用的报送信息达到5条的,计150分。
  
  (二)加 分
  
  1.全年报送信息条数超过基本任务的,每增加1条、加0.5分,最多加100分;全年采用信息总条数超过基本任务的,每增加1条、加1分,最多加200分。
  
  2.与州政府门户网站共建栏目并维护,一级栏目共建每个60分,二级栏目共建每个30分;新增办事服务项目每个15分。
  
  3.县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在线访谈,每次60分;分管负责人参加在线访谈,每次30分。
  
  4.采用网上调查、意见征集,每个5分;采用专题,每个10分;采用约稿信息,每条3分;采用抓取信息,每条0.1分。
  
  5.信息、专题、网上调查等被省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每条(个)另加10分。
  
  (三)扣 分
  
  1.全年报送、采用信息条数没有完成基本任务的,按比例扣减相应分值。
  
  2.上报信息时效性,按每周是否都报送了信息的情况进行考核,漏报信息的,按漏报信息的周数占全年总周数的比例扣减相应的分值。
  
  3.上报信息实效,按每周是否都有采用信息的情况进行考核,没有采用信息的,按照没有被采用信息的周数占全年总周数的比例扣减相应的分值。
  
  五、网络安全与运维管理 (10分)
  
  (一)网络、网站运维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制度规范,全年没有发生因运维管理工作责任导致的网络中断以及网站没有发生错链、死链现象。(5分)
  
  (二)网络、网站安全基础设施完善,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完备,“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制度健全,确保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与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物理隔离,电子政务外网与互联网有效逻辑隔离,全年没有发生失泄密以及恶意篡改等安全责任事故,计5分;发生了一起(次)安全保密责任事故的扣10分。
  
  附件2:
  
  
2009年全州政务信息化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州级部门目标任务)

  
  一、组织领导 (15分)
  
  (一)本单位明确了一名负责人具体分管电子政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电子政务工作的各项决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5分)
  
  (二)本单位电子政务工作纳入了本单位办公室工作职责,或者建立了专门负责电子政务工作职能的内设科室。(5分)
  
  (三)配备有满足电子政务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5分)
  
  (四)积极主动地推进本单位(本行业)的网络、网站依托州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平台建设和运维的,加10分。
  
  二、网络建设与网络保障 (15分)
  
  (一)贯彻执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协助做好州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平台政务外网(二期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凉府办函〔2008〕290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接入本单位办公区域内的“州级单位电子政务专用光纤网络”的管护责任,网络安全、畅通、稳定运行。(15分)
  
  (二)贯彻执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一全州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通知》(凉府办发〔2004〕6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本单位新建的业务系统和网络,利用州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平台建设;已经建设的业务系统和网络,积极主动地按照国家、省电子政务网络的统一规划和标准进行调整、规范和完善,逐步实现与州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平台互联互通的,加15分。
  三、业务系统建设与使用推广 (30分)
  
  (一)通过“州级单位电子政务专用光纤网络”,接入“全州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交换中心”、“州政府为民服务呼叫中心综合业务处理系统”、“全州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报系统”、“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系统”开展相关工作。(10分)
  
  (二)利用“全州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开展本单位内部应用,并将应用扩展到对口的县市级部门。(5分)
  
  完成与对口的省级部门的公文无纸化传输工作,未完成每项扣1分。
  
  (三)利用州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平台建成的国际互联网统一出入口使用互联网服务。(2.5分)
  
  (四)积极推广使用州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平台建成的“凉山州政务专用电子邮件系统”。(2.5分)
  
  (五)网站建设(10分)
  
  1.建成开通符合《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凉山”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凉府办发〔2004〕58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凉府办发〔2007〕5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的本单位网站(以下称网站),计4分。
  
  2.网站内容丰富、主题鲜明、更新及时,具体考核实施细则,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政府网站发展评估核心指标体系(试行)》评估要求(详见附件3),由州信息化办另文制定;完成计6分。
  
  (六)相关业务应用推广。
  
  1.按照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有关“整合市(州)、县(市、区)政府首长热线和政府部门服务热线,及时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需求”的安排部署,实现本部门服务热线与“州政府为民服务呼叫中心综合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加3分。
  
  2.利用政务外网,实现本部门(单位)专网与州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系统、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以及本部门(单位)与其他部门(单位)的数据交换与共享或者开展本部门(单位)业务应用;完成一项加3分,最高加6分。
  
  3.积极使用“全省政府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州级节点”,开展本部门(单位)至县(市)对口部门(单位)视频会议的,加3分。
  
  四、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 (30分)
  
  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信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为准(详见《全州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报系统》列举的动态类政府信息项目及内容),完成内容保障工作,计30分(为便于统计,本项按比例换算为300分计算。完成计30分,超额完成合计最高加分不超过60分)。
  
  (一)基本任务为300分
  
  1.全年平均每月报送信息的基本任务:州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垂直管理部门(以下称“州级政府部门”)为4条,其他州级部门为2条(含通过“全州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报系统”或者“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系统”等方式报送的信息),完成计150分。
  
  2.全年平均每月被州政府门户网站采用信息的基本任务:州级政府部门为2条、其他州级部门为1条,完成计150分。
  
  (二)加 分
  
  1.全年报送信息条数超过基本任务的,每增加1条、加0.5分,最多加100分;全年采用信息条数超过基本任务的,每增加1条、加1分,最多加200分。
  
  2.与州政府门户网站共建栏目并维护,一级栏目共建每个60分,二级栏目共建每个30分;新增办事服务项目每个15分。
  
  3.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在线访谈,每次60分;分管负责人参加在线访谈,每次30分。
  
  4.采用网上调查、意见征集,每个5分;采用专题,每个10分;采用约稿信息,每条3分;采用抓取信息,每条0.1分。
  
  5.信息、专题、网上调查等被省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每条(个)另加10分。
  
  (三)扣 分
  
  1.全年报送、采用信息条数没有完成基本任务的,按比例扣减相应分值;
  
  2.上报信息时效,按每月是否报送信息的情况进行考核,漏报信息的,按漏报信息的月份数量占12个月的比例扣减相应的分值;
  
  3.上报信息实效,按每月是否有被采用信息的情况进行考核,没有被采用信息的,按照没有被采用信息的月份数量占12个月的比例扣减相应的分值。
  
  五、网络安全与运维管理 (10分)
  
  (一)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网络、网站运维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制度规范,全年没有发生因运维管理工作责任导致的网络中断以及网站错链、死链现象。(5分)
  
  (二)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网络、网站安全基础设施完善,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完备,“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制度健全,确保了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与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物理隔离,电子政务外网与互联网有效逻辑隔离,全年没有发生失泄密以及恶意篡改等安全责任事故,计5分;发生了一起(次)安全保密责任事故的扣10分。
  附件3:
  
  
政府网站发展评估核心指标体系(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009年4月22日发布)

  
  一、指标及要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要点
  
  政府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信息量
  
  政府网站实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总数量
  
  依申请公开量
  
  全年公众通过政府网站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
  
  年度新增量
  
  全年政府网站实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新增数量
  
  网上办事
  
  网上办事量
  
  政府网站实际提供的各类网上办事服务事项的数量
  
  网上办事度
  
  公众通过政府网站办理相关服务事项中,政府网站提供网上办事服务的办理程度。
  
  网上办事率
  
  全年通过网站办理的服务事项的件数,占该事项全年通过各类办事渠道办理的总件数的比例。
  
  政民互动
  
  公众参与量
  
  全年公众通过政府网站参与各类互动活动的总事件(人次)数。
  
  参与答复量
  
  全年对公众通过政府网站参与建议的各类互动活动,给予答复的总件(条)数。
  
  参与便捷度
  
  政府网站为公众提供参与互动的渠道种类和数目,互动服务便捷程度满意的人数占使用政民互动服务总人数的比例。
  
  二、指标说明
  
  (一)政府信息公开
  
  1、主动公开信息量: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规定,政府网站上实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总数量,统计以件(条)为单位。
  
  2、依申请公开量: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的规定,全年公众通过政府网站申请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件数,统计以件(条)为单位。
  
  3、年度新增量: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主动公开的重点信息内容的规定,全年政府网站实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新增数量,统计以件(条)为单位。
  
  (二)网上办事
  
  1、网上办事量:是政府部门依据职能通过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各类网上办事服务的总件数,统计以件为单位。
  
  2、网上办事度:是政府网站网上办事服务全流程覆盖的实现程度。网上办事全流程应覆盖五项服务,即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结果反馈。服务等级分为三级:一级,政府网站网上办事中1/2以内的网上办事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五项服务的覆盖;二级,政府网站网上办事中1/2至2/3的网上办事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五项服务的覆盖;三级,政府网站网上办事中2/3以上的网上办事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五项服务的覆盖。
  
  3、网上办事率:网上办事率=(通过网站办理的服务事项的总件数)÷(通过各类办事渠道(网站和非网站方式)为公众办理的服务事项的总件数)。
  
  (三)政民互动
  
  1、公众参与量:是全年公众通过政府网站参与提问、咨询、访谈、投诉、建议等政民互动活动的总事件(人次)数。
  
  2、参与答复量:是全年政府对公众通过政府网站参与提问、咨询、访谈、投诉等各类互动活动,给予答复(包括采纳、不便采纳但答复等)的总件(条)数。
  
  3、参与便捷度:(1)通过统计政府网站实际提供的政民互动参与渠道种类和数目,评估政府网站提供政民互动渠道的能力,反映公众通过政府网站参与互动的方便性。(2)对政府网站政民互动参与渠道种类、数目及互动服务界面友好、使用方便等便捷程度的满意人数占参与互动服务总人数的比例。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州政务信息化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和政务信息化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9〕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为推进全州政务信息化发展,深化电子政务应用,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率和质量,经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09年度全州政务信息化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给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统筹安排,精心组织,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快政务信息化发展。
  
  二、政务信息化目标任务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州信息化办负责;州信息化办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政务信息化工作指导,搞好调查研究,加大考核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州政府督办室将适时对各有关部门的政务信息化工作进行督查。
  
  三、各级各部门应将政务信息化任务纳入目标管理,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2009年全州政务信息化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2.2009年全州政务信息化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3.政府网站发展评估核心指标体系(试行)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09年全州政务信息化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县市目标任务)

  
  一、组织领导 (20分)
  
  (一)县市政府明确一名领导具体分管电子政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电子政务工作的各项决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5分)
  
  (二)县市电子政务工作纳入县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职责,或者县市人民政府另行指定了电子政务工作主管部门。(计5分)
  
  (三)电子政务工作主管部门配备有满足电子政务工作需要的建设、管理、规划和技术人员。(5分)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电子政务网络建设资金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本县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建设运维资金以及电子政务工作主管部门必须的工作经费,纳入了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统筹安排解决。(5分)
  
  (五)积极探索“以政府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的电子政务建设新模式,本县市电子政务建设和运维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加5分。
  
  二、网络建设与网络保障 (20分)
  
  (一)建立健全符合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标准规范的本县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含政务外网传输网络、数据中心及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并与州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互联互通和数据协同交换。(10分)
  
  (二)完成省统一部署延伸至本县市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审计专网”等业务应用的政务外网网络保障工作(包括本级政务外网规范接入本级涉及业务应用开展的相关部门、本级政务外网与州政务外网传输网络安全联接,下同)。(5分)
  
  (三)完成州统一部署延伸至本县市的“全州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平台”、“州政府为民服务呼叫中心综合业务系统”、“全州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报系统”、“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系统”等业务应用的政务外网网络保障工作。(5分)
  
  三、业务系统建设与使用推广 (25分)
  
  (一)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15分)
  
  1.利用本级政务外网,建成开通符合《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凉山”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凉府办发〔2004〕58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凉府办发〔2007〕54号)等文件要求的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称门户网站)的,计5分。
  
  2.门户网站内容丰富、主题鲜明、更新及时,具体的考核实施细则,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政府网站发展评估核心指标体系(试行)》评估要求(详见附件3),由州信息化办另文制定;完成计10分。
  
  3.加分
  
  ①完成门户网站与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报系统安全对接,实现门户网站实时发布本级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加2分;实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的网上申请和受理,加2分。
  
  ②完成门户网站与本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安全对接,实现政府网站实时反映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状况,加2分;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申请和受理,加2分。
  
  (二)积极推广使用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7分)
  
  1.利用本级政务外网,建成符合省统一标准规范的本级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平台,并与“全州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平台”互联互通,计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