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检查评估的通知
川食安委办[2009]20号2009年03月31日四川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检查评估的通知


  各市(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局《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卫监督发[2008]60号)和《关于印发<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近期工作重点及要求>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21号)精神,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决定,于近期组织对全省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估。现将检查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卫生部等九部局<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川食安委办发[2008]22号)文件要求,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与整治效果的考核验收,全力推进专项整治清理整顿阶段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在专项整治规范巩固阶段固强补弱,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监管机制。
  
  二、督查内容
  
  (一)政府组织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立、方案制定、案件查处、检查督查、经费保障、信息宣传等情况。
  
  (二)部门实施情况。农业、畜牧、水产、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部署工作、督查指导、专项检查、案件办理情况。
  
  (三)企业整顿情况。在食品生产经营的四个环节,现场随机抽查生产经营企业。
  
  (四)产品抽检情况。按照《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抽检工作指导原则和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全省食品实行分环节抽样检测。省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已分别从全省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抽取样品进行检测。各市(州)相关部门按照省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抽检工作、抽检任务完成情况。
  
  (五)制度建设情况。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管长效机制的情况。
  
  三、督查时间
  
  4月1日-4月20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评估组联络员与各市州专项整治办联系)。
  
  四、督查方式
  
  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立8个检查评估组,由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带队,分别深入到各市、州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检查评估考核。各检查评估小组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品种抽检等形式,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摸清各地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真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此次全省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要围绕上述检查评估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写出自查汇报材料,做好检查评估前的准备工作。
  
  (二)各市(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也要组织对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没有实施检查评估的和评估没有达到整治效果的不得转入下一阶段。
  
  (三)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结束后,于2009年4月25日前,向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附件:检查评估分组及人员名单
  
  四川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检查评估分组及人员名单(共8个小组)
  
  
第一组(成都市、阿坝)
  
  组 长:
  
  刘伟德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
  
  张海峰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察处处长
  
  黄 强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处长
  
  吴 锐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监处处长
  
  谢 伟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处处长
  
  齐克力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於红焰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副调研员
  
  联络员:齐克力电话:13980044277
  
  第二组(遂宁、资阳、内江)
  
  组 长:
  
  陈 勇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吴 锐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处处长
  
  陈 锦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察专员
  
  刘金跃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处调研员
  
  联络员:吴 锐   电话: 13982293439
  
  第三组(自贡、泸州、宜宾)
  
  组 长:
  
  魏夕和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唐佑君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协调处处长
  
  杨天福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察专员
  
  何宗谕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协调处主任科员
  联络员:何宗谕电话:13981869297
  
  第四组(南充、达州、巴中、广安)
  
  组 长:
  
  徐健康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张海峰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察处处长
  
  陈利中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总队调研员
  
  杨 超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主任科员
  
  联络员:杨 超电话:13198507763
  
  第五组(德阳、绵阳、广元)
  
  组 长:
  
  王玉生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专员
  
  成 员:
  
  杨建康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何 珣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总队队长
  
  张泽军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协调处副处长
  
  联络员:杨建康电话:13808018973
  
  第六组(雅安、甘孜)
  
  组 长:
  
  颜邦富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
  
  于 涛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总队副总队长
  
  李建强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协调处主任科员
  
  联络员:李建强电话:13183879905
  
  第七组(攀枝花、凉山)
  
  组 长:
  
  钟光德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
  
  成 员:
  
  曹 力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处处长
  
  徐尚红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察专员
  
  邓蓉玲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察专员
  
  联络员:曹 力电话:13808001139
  
  第八组(眉山、乐山)
  
  组 长:
  
  郑俊华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
  
  成 员:
  
  张庆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副处长
  
  常启明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察处副处长
  
  联络员:张庆营  电话:13981800981
  
  总联络协调员:曾志文电话:13568856666

四川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检查评估的通知


  各市(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局《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卫监督发[2008]60号)和《关于印发<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近期工作重点及要求>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21号)精神,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决定,于近期组织对全省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估。现将检查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卫生部等九部局<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川食安委办发[2008]22号)文件要求,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与整治效果的考核验收,全力推进专项整治清理整顿阶段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在专项整治规范巩固阶段固强补弱,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监管机制。
  
  二、督查内容
  
  (一)政府组织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立、方案制定、案件查处、检查督查、经费保障、信息宣传等情况。
  
  (二)部门实施情况。农业、畜牧、水产、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部署工作、督查指导、专项检查、案件办理情况。
  
  (三)企业整顿情况。在食品生产经营的四个环节,现场随机抽查生产经营企业。
  
  (四)产品抽检情况。按照《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抽检工作指导原则和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全省食品实行分环节抽样检测。省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已分别从全省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抽取样品进行检测。各市(州)相关部门按照省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抽检工作、抽检任务完成情况。
  
  (五)制度建设情况。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管长效机制的情况。
  
  三、督查时间
  
  4月1日-4月20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评估组联络员与各市州专项整治办联系)。
  
  四、督查方式
  
  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立8个检查评估组,由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带队,分别深入到各市、州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检查评估考核。各检查评估小组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品种抽检等形式,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摸清各地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真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此次全省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要围绕上述检查评估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写出自查汇报材料,做好检查评估前的准备工作。
  
  (二)各市(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也要组织对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没有实施检查评估的和评估没有达到整治效果的不得转入下一阶段。
  
  (三)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结束后,于2009年4月25日前,向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附件:检查评估分组及人员名单
  
  四川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检查评估分组及人员名单(共8个小组)
  
  
第一组(成都市、阿坝)
  
  组 长:
  
  刘伟德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
  
  张海峰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察处处长
  
  黄 强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处长
  
  吴 锐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监处处长
  
  谢 伟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处处长
  
  齐克力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於红焰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副调研员
  
  联络员:齐克力电话:13980044277
  
  第二组(遂宁、资阳、内江)
  
  组 长:
  
  陈 勇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吴 锐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处处长
  
  陈 锦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察专员
  
  刘金跃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处调研员
  
  联络员:吴 锐   电话: 13982293439
  
  第三组(自贡、泸州、宜宾)
  
  组 长:
  
  魏夕和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唐佑君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协调处处长
  
  杨天福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察专员
  
  何宗谕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协调处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