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南通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9]62号2009年03月30日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南通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9年度南通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三月三十日

  
  
2009年度南通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现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9年度南通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建立健全“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努力把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考核主要依据和目的
  
  (一)考核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应急管理工作文件;《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等。
  
  (二)考核目的:强化各级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理顺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强化应急联动机制,促进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不断提高有力有序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考核范围和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名单附后)。
  
  四、考核主要内容
  
  (一)体制机制建设工作。包括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专项工作机构建设情况,落实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责任制等情况。
  
  (二)值守应急工作。包括应急值班人员配备、设备配置,值守应急工作规章制度、值班台账,领导批示流转和落实等情况。
  
  (三)信息报送工作。包括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动态信息和预警信息,各地、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成功经验、实际成效、典型案例、工作建议,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约稿要求报送的信息等。
  
  (四)预案体系建设。包括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重大活动预案和基层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及动态管理等情况。
  
  (五)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工作。包括应急平台建设、应急救援队伍资源整合、应急专家组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
  
  (六)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包括风险源排查与数据库建设、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事件善后处置以及建立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机制等情况。
  
  (七)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基层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以及应急管理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情况。
  
  (八)科普宣教工作。包括组织应急知识技能培训,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应急管理网页等情况。
  
  五、考核办法
  
  (一)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实行年度百分制(考核细则详见附件2)。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办法做好自我考核工作,自我考核情况于2009年12月15日前报送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考核采取平时抽查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由市应急办负责汇总,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
  
  六、考核等级
  
  凡考核评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为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凡考核评分在80-89分的单位为目标管理达标单位。部、省属驻通各单位的考核情况将直接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
  
  七、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附件:1. 南通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单位
  
  2. 南通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附件1
  
  
南通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单位

  
  一、县(市)、区
  
  海安县、如皋市、如东县、通州市、海门市、启东市、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重点部门(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经贸委、国资委、公安局、民政局、安监局、卫生局、城管局、人防办、信访局、人事局、外经贸局、财政局、教育局、交通局、物价局、粮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港务局、铁路办、环保局、国土局、水利局、农林局、农机局、科技局、地震局、气象局、广电局、文化局、旅游局、宗教局、无管办、外办、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南通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海事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通银监分局、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
  
  三、重点企业、金融单位
  
  市产业控股集团、南通兴东机场有限公司、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南通供电公司、中石化南通分公司、中石油南通分公司、南通港口集团、中国移动南通分公司、中国联通南通分公司、中国电信南通分公司、南通火车站、汽车站、通沙汽渡、通常汽渡、公交总公司、农业发展银行南通分行、工商银行南通分行、农业银行南通分行、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银行南通分行、交通银行南通分行、浦发银行南通分行、江苏银行南通分行、招商银行南通分行、中信银行南通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南通分行
  
  附件2
  
  
南通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考核单位:总分: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计 分 办 法
  
  实得分
  
  1
  
  体制机制建设
  
  15
  
  1.未成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或职能不明确扣3分;
  
  2.未成立或明确各专项指挥机构,职能不明确,每少1个扣2分;
  
  3.未成立或明确应急管理办事机构扣3分,办事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办公场所有1项不落实扣2分;单位未明确工作机构扣3分,人员、办公场所有1项不落实扣1分;
  
  4.未落实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责任制扣2分。
  
  2
  
  值守应急
  
  10
  
  1.无专(兼)职值班人员扣1分,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扣3分;值班设施不完善扣1分,脱岗1次(电话10分钟未接听)扣1分;
  
  2.未制定值守应急规章制度扣1分,要素不全扣1分,无值班台账或值班台账不齐全扣1分;
  
  3.未开展值守应急工作总结评估和规划措施扣2分。
  
  3
  
  信息报送
  
  20
  
  考核办法详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发〔2009〕60号)。
  
  4
  
  预案体系建设
  
  10
  
  1.未组织应急预案培训扣2分,未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扣2分;
  
  2.总体预案未定期修订扣2分,专项预案每少1个扣1分,部门预案每少1个扣1分(按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数量);
  
  3.应急预案未按规定归档报备扣2分;
  
  4.政府层面年预案演练少于2次扣2分,部门和主要企(事)业单位未开展预案演练各扣2分。
  
  5
  
  保障体系建设
  
  15
  
  1.应急平台建设未启动调研规划工作、未形成实施方案各扣2分
  
  2.未开展各类应急资源普查扣2分,未组织应急资源整合扣2分;
  
  3.未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和调用方案各扣2分;
  
  4.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不到位、装备配备不齐全、年度未培训、联动机制未建立各扣1分;
  
  5.未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咨询机构扣2分。
  
  
南通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续)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计分办法
  
  实得分
  
  6
  
  防范与处置
  
  15
  
  1.风险隐患排查不力扣2分,监控不力有1处扣1分;
  
  2.未建立监测预警机制扣3分;
  
  3.未建立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机制扣3分;
  
  4.突发事件发生后到达现场不及时扣2分,先期处置不力扣5分;
  
  5.未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扣2分;
  
  6.未有效协助处置扣2分;
  
  7.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故扣5分。
  
  7
  
  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10
  
  1.未建立应急管理指挥机构扣2分,未确定行政领导责任制扣1分;
  
  2.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扣2分,未确定值班人员扣1分;
  
  3.未建立信息报告制度、预警发布机制、基层信息员队伍各扣1分;
  
  4.未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扣2分,未落实监控机制扣2分;
  
  5.应急预案未实现全覆盖扣2分,未开展预案演练扣2分;
  
  6.基层应急队伍不健全、未组织培训各扣1分;
  
  7.未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扣1分;
  
  8.未有效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每缺1项扣2分。
  
  8
  
  科普宣教
  
  5
  
  1.应急管理骨干、基层单位分管领导、重点企业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应急培训总期数不低于3期,每少1期扣1分,少1项扣1分;
  
  2.未组织应急预案宣传解读活动扣1分;未编印应急科普宣传手册或发放到位率低于10个百分点各扣1分;
  
  3.政府门户网站未设立应急管理网页扣2分。
  
  9
  
  奖分 
  
  应急管理工作受到国家、省级、市级表彰的分别奖励10分、6分、3分,同一事项实行一次性奖励,就高不就低。
  
  10
  
  扣分 
  
  被国务院、省政府点名批评的,考评结果一律列为目标管理不达标单位;被省以上部门、市政府点名批评的,一次扣10分,且考核结果降低一个等级。
  
  备 注:各单项标准分扣完为止。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南通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9年度南通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三月三十日

  
  
2009年度南通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现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9年度南通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建立健全“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努力把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考核主要依据和目的
  
  (一)考核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应急管理工作文件;《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等。
  
  (二)考核目的:强化各级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理顺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强化应急联动机制,促进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不断提高有力有序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考核范围和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名单附后)。
  
  四、考核主要内容
  
  (一)体制机制建设工作。包括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专项工作机构建设情况,落实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责任制等情况。
  
  (二)值守应急工作。包括应急值班人员配备、设备配置,值守应急工作规章制度、值班台账,领导批示流转和落实等情况。
  
  (三)信息报送工作。包括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动态信息和预警信息,各地、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成功经验、实际成效、典型案例、工作建议,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约稿要求报送的信息等。
  
  (四)预案体系建设。包括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重大活动预案和基层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及动态管理等情况。
  
  (五)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工作。包括应急平台建设、应急救援队伍资源整合、应急专家组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
  
  (六)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包括风险源排查与数据库建设、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事件善后处置以及建立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机制等情况。
  
  (七)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基层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以及应急管理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情况。
  
  (八)科普宣教工作。包括组织应急知识技能培训,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应急管理网页等情况。
  
  五、考核办法
  
  (一)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实行年度百分制(考核细则详见附件2)。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办法做好自我考核工作,自我考核情况于2009年12月15日前报送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考核采取平时抽查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由市应急办负责汇总,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
  
  六、考核等级
  
  凡考核评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为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凡考核评分在80-89分的单位为目标管理达标单位。部、省属驻通各单位的考核情况将直接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
  
  七、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附件:1. 南通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单位
  
  2. 南通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附件1
  
  
南通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单位

  
  一、县(市)、区
  
  海安县、如皋市、如东县、通州市、海门市、启东市、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