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约访制度的通知
市城管发[2009]37号2009年03月27日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约访制度的通知


  直属各支队、机关各处室: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约访制度》已经3月23日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约访制度
  
  
为了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约访活动,健全和完善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制度体系,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接待下访约访群众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市办发〔200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城管执法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约访群众工作,面对面与群众沟通,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直面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城市管理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民生问题,努力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接访下访约访领导与对象
  
  接访下访约访领导为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副局长、局纪委书记、副巡视员。
  
  接访下访约访对象为城管执法系统工作联系范围内存在的疑难、突出信访问题反映人及重点信访案件当事人。
  
  三、接访下访约访时间
  
  确定每月第一个星期三为领导接访约访日(遇节假日顺延),局领导轮流接访约访,每月在局当月值班表和城管执法网站公布接访下访约访局领导名单。如当值局领导外出,由当值局领导商请其他局领导代替。遇重大接访事项,领导干部应随时接访。下访时间由当值局领导根据下访对象及案由自定。
  
  四、接访下访约访工作程序
  
  (一)接访下访约访时间按照每月值班表执行,如遇特殊情况调整时间安排,及时在城管网站进行公告。
  
  (二)下访约访对象以交办各区执法局(分局)的信访案件回访为主,由局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根据信访案件情况提出意见,报当值局领导确定,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
  
  (三)接访采取候访方式,每月由一名局领导负责在接访日等候来访者。
  
  (四)下访约访由当值局领导带机关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
  
  (五)办公室负责局领导接访约访的接待记录工作,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局领导下访的记录工作,接访下访约访要填写《接访下访约访情况记录表》,并按照接访下访约访领导指示及时向责任部门交办。
  
  (六)当值局领导对能够当场处理的接访下访约访问题,可给予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办理;对需要责任部门进一步调查了解和研究处理的问题,可提出意见, 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可提出处理原则与思路,交局长办公会议或党委会议讨论研究决定。
  
  (七)接访下访约访事项由责任部门按照接访局领导的指示或会议决定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应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或办结;情况复杂的事项,应在1个月内答复或办结。
  
  五、接访下访约访工作的督办反馈
  
  (一)责任部门应将办理结果及时答复来访人并反馈给局办公室。不能按期办理的,应说明办理进度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意见。
  
  (二)局办公室负责接访下访约访活动的督办和办理情况反馈工作。收到责任部门的办理结果报告后,要认真审核,符合办结归档标准的,报接访局领导审阅同意后归档。不符合办结标准的,退回责任部门重新办理。
  
  (三)每年12月底,局办公室负责将全年局领导接访情况汇总后归档。
  
  
市城管执法局接访下访约访情况记录表
  
  
接访领导:时间: 地点:记录人:
  
  来访人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访谈记录
  
  领导批示
  
  承办情况
  
  结果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