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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件一财团法人中华民国协光社会福利基金会奖助学金办法 ┌─────┬──┬───────┬───────┬─────┐ │ 申请类别 │对象│申请条件│应备证件│奖助金额│ ├─────┼──┼───────┼───────┼─────┤ │ (一) 特殊│颜残│(1) 凡特殊才艺│(1) 本会申请书│(1) 博士班│ │才艺│及灼│ (文学、音│(2) 全户户口名│贰万元│ │优秀│烫伤│乐、美术、│簿影本 (曾│整│ │奖学│者│语言、体育│申请过者免│(2) 硕士班│ │金││、科技) 获│缴) │壹万伍│ │││个人校际以│(3) 一千字以上│仟元整│ │││上比赛前三│自传,请说│(3) 大专│ │││名│明受伤经过│壹万贰│ ││││、受伤部位│仟元整│ ││││及家庭概况│(4) 高中 (│ ││││ (国小学生│职) │ ││││三佰字以上│陆仟元│ ││││,低年级学│整│ ││││生可请人代│(5) 国中│ ││││笔) ,曾申│参仟伍│ ││││请过者则免│佰元整│ ││││。│(6) 国小│ ││││(4) 学校成绩单│贰仟元│ ││││正本或盖学│整│ ││││校章戳之成├─────┤ ├─────┼──┼───────┤绩单影印本│(1) 大专│ │ (二) 优秀│颜残│(1) 国小学业总│ (申请进步│陆仟元│ │奖学│及灼│平均成绩在│奖学金者请│整│ │金│烫伤│90分以上│附上下学期│(2) 高中 (│ ││者│国中学业总│之成绩单) │职) │ │││平均成绩在│(5) 伤残证明文│参仟伍│ │││80分以上│件 (足以证│佰元整│ │││高中(职)、│明伤残事实│(3) 国中│ │││大专、研究│之全身照片│贰仟伍│ │││所75分以上│或医师诊断│佰元整│ │││者│证明书) 曾│(4) 国小│ ├─────┼──┼───────┤申请过者免│壹仟元│ │ (三) 进步│颜残│(1) 国小学业总│缴) │整│ │奖学│及灼│平均上下二│(6) 申请特殊才├─────┤ │金│烫伤│学期每跳升│艺者,免缴│(1) 国中升│ ││者│一级即可申│学校成绩单│高中( │ │││请 (60分~│,但需附上│职) │ │││70分为丙等│得奖证明影│陆仟元│ │││、70分~80│本│整│ │││分为乙等、│(7) 申请升学奖│(2) 高中升│ │││80分~90分│学金者,需│大学壹│ │││为甲等、90│于入学该学│万贰仟│ │││分至100 分│期提出申请│元整│ │││为优点等,│,申请时免│(3) 大专升│ │││四等级为标│缴学校成绩│研究所│ │││准) │单,但须于│壹万伍│ │││(2) 国中、高中│入学注册后│仟元整│ │││ (职)、大 │附学生证影│ (硕士│ │││专学业总平│本或在学证│、博士│ │││均在60分以│明书正本│) │ │││上,上下二│(8) 申请“阳光├─────┤ │││学期达 5分│子女助学金│(1) 大专│ │││以上者总平│”附父 (母│陆仟伍│ │││均成绩进步│) 残障手册│佰元整│ ├─────┼──┼───────┤影本) 曾申│(2) 高中 (│ │ (四) 升学│颜残│(1) 国中考入公│请过者免缴│职) │ │奖学│及灼│、私立高中│) │贰仟伍│ │金│烫伤│ (职) 者││佰元整│ ││者│(2) 高中 (职) ││(3) 国中│ │││考入公、私││壹仟伍│ │││立大专 (含││佰元整│ │││五专) 者││(4) 国小│ │││(3) 大专考入公││壹仟元│ │││、私立研究││整│ │││所者│├─────┤ ├─────┼──┼───────┤│(1) 研究所│ │ (五) 助学│颜残│国小、国中、高││陆仟元│ │金│及灼│中 (职) 、大专││整 (│ ││烫伤│学业总平均在60││硕士、│ ││者│分 (丙等) 以上││博士) │ │││者││(2) 大专│ ├─────┼──┼───────┤│参仟伍│ │ (六) 阳光│颜残│(1) 国小学业总││佰元整│ │子女│或遭│平均90分以││(3) 高中 (│ │学助│重大│上者││职) │ │金│灼烫│(2) 国中学业总││贰仟伍│ ││伤并│平均80分以││佰元整│ ││领有│上者││(4) 国中│ ││残障│(3) 高中 (职) ││壹仟伍│ ││手册│、大专、研││佰元整│ ││者之│究所学业总││(5) 国小│ ││子女│平均在75分││壹仟元│ |
| │││以上者││整│ ├─────┼──┼───────┼───────┼─────┤ │ (七) 奖助│从事│凡从事颜面伤医│专题研究或论文│学术研究及│ ││相者│学、心理、社工│计划二份 (申请│有特殊成就│ │││、教育、职业、│时附缴并于研后│者之奖助金│ │││法律等相关之研│补缴,否则收回│,依其主题│ │││究│原发之奖学金) │、研究形式│ │││││或具体优良│ │││││之事实,由│ │││││审核委员会│ │││││以专案方式│ │││││评定│ ├─────┴──┴───────┴───────┴─────┤ │附注:1 申请者具备中华民国国籍。│ │2 申请 (一) ~ (五) 项奖助金者,均针对颜面伤残暨遭重大│ │灼烫伤之在学学生。│ │3 颜面伤残指唇颚裂、颅颜畸形、肿瘤病变 (胎记) 、灼烫伤│ │、严重外伤、美容后遗症及皮肤病变导致之面部伤残者。│ │4 在学学生含各级日、夜间部及补校在学学生。│ │5 申请期间:每月三月及十月,二期办理。│ │6 本奖学金不限申请次数。│ │7 申请奖助学金者衹能选择一项,不得重覆申请。│ └──────────────────────────────┘ 附件 (二) -一 财团法人中华民国阳光社会福利基金会奖助学金申请书 中华民国年月日 ┌──┬─┬─┬──┬───┬───┬────────────┐ │ 申 │姓││出日│年│肆(毕)│科│ │││││月││系│ ││名││生期│日│业学校│ 年级 │ │ 请 ├─┴─┴┬─┴───┴───┴────────────┤ ││永久地址││ │├────┼──────────────────────┤ │ 人 │通 讯 处││ ├──┼────┴─┬──┬──┬─┬───┬─┬──────┤ │推荐││推荐││职││电││ │单位││姓名││务││话││ ├──┼──────┴──┴──┴─┴───┴─┴──────┤ │申请│□国小组□国中组□高中组□大专组□研究所硕士班│ │组别│□博士班│ ├──┼─┬─────┬─┬─┬────────┬─┬────┤ │申请││一特殊才艺│││□1 唇颚裂│││ │││优秀奖学││││││ │││金│││□2 颅颜畸形│││ │├─┼─────┤││(含小耳症)││□初次│ │类别││二优秀奖学│详│颜││申│申请│ │││金│见│面│□3 肿瘤病变│││ │ ︵ │││申│伤│(含胎记)│请│□多次│ │ 圈 ││三进步奖学│请│残│││申请│ │ 选 ││金│须│类│□4 灼烧烫伤│次││ │ 一 │││知│别│││(请勾选)│ │ 种 ││四升学奖学│││□5 严重外伤│数││ │ ︶ ││金││││││ ││││││□6 美容后遗症│││ │││五助 学 金││││││ ││││││□7 皮肤病变│││ │││六奖 助 金│││(含鱼鳞癣症)│││ ├──┼─┴─────┴─┼─┴────────┴─┴┬───┤ │ 应 │附 件 名 称 │说明│审核栏│ │├─────────┼─────────────┼───┤ ││1 特殊才艺得奖证明│第一项应用││ │├─────────┼─────────────┼───┤ ││2 本会申请书│││ │ 附 ├─────────┼─────────────┼───┤ ││3 全户户口名簿影本│曾申请过者免征││ │├─────────┼─────────────┼───┤ ││4 一千字以上自簿 (│(一)请说明受伤经过、受伤部││ ││国小学生三百字以│位及家庭概况 (低年级学││ │ 文 │上) │生可请人代笔) ││ │││(二)曾申请过者免缴││ │├─────────┼─────────────┼───┤ ││5 伤残证明文件│附足以证明伤残事实之全身照││ │││片或医师诊断证明书 (曾申请││ │││过者免缴) 严重外伤需附照片││ │ 件 ├─────────┼─────────────┼───┤ ││6 学校正式成绩单│影印本请盖学校章戳││ │├─────────┼─────────────┼───┤ ││7 专题研究或论文计│仅申请第六项奖助金者应用││ |
| ││划二份│││ ├──┴──┬──────┴─────────────┴───┤ │特殊成就或││ │具体优良事││ │实概要││ ├─────┴────────────────────────┤ │一肄业学校及系别请详细写明,不得简写,如系分部、分校或夜间│ │部及补校学生时亦详细写明。│ │二缴证件时,请按下列次序排列: (一) 申请书 (二) 学业成绩单│ │或特殊成就证明。各项证件,并请不要用订书机装订,无关证件│ │免送。│ │三备妥文件请寄台北市南京东路三段九十一号三楼│ │电话: (○二) 二五○七八○○六│ │请洽社工部卓吟芳小姐│ │四请参阅申请办法后再填写申请书│ └──────────────────────────────┘ ※本次申请期间自三月一日至三月二十五日止,逾时恕不受理。 申请书备有二种,请选择适用者填写一份即可。 附件 (二) -二 财团法人中华民国阳光社会福利基金会“阳光子女助学金”申请书 中华民国年月日 ┌──┬─┬─┬──┬───┬───┬────┬──┬────┐ │ 申 │姓││出日│年│肆(毕)│科│申请│□初次│ │││││││││申请│ │││││月││系││□多次│ │││││││││申请│ │ 请 │名││生期│日│业学校│ 年级 │次数│(请勾选)│ │├─┴─┴┬─┴───┴───┴────┴──┴────┤ ││永久地址││ │├────┼──────────────────────┤ │ 人 │通 讯 处││ ├──┼────┴──────────────────────┤ │申请│□国小组□国中组□高中组□大专组□研究所硕士班│ │组别│□博士班│ ├──┼─────────┬─┬───────────────┤ ││父 (母) 姓名:││□1 唇颚裂│ │ 父 ││父│□2 颅颜畸形│ │ ︵ ││︵│(含小耳症)│ │ 母 ││母│□3 肿瘤病变│ │ ︶ │关系:│︶│(含胎记)│ │ 伤 ││伤│□4 灼烧烫伤│ │ 残 ││残│□5 严重外伤│ │ 资 ││类│□6 美容后遗症│ │ 料 ││别│□7 皮肤病变│ ││││(含鱼鳞癣症)│ ├──┼─────────┼─┴───────────┬───┤ │ 应 │附 件 名 称 │说明│审核栏│ │├─────────┼─────────────┼───┤ ││1 本会申请书│││ │├─────────┼─────────────┼───┤ ││2 全户户口名簿影本│曾申请过者免征││ │ 附 ├─────────┼─────────────┼───┤ ││3 学校正式成绩单│影印本请盖学校章戳││ │├─────────┼─────────────┼───┤ ││4 一千字以上自传 (│(一)请说明、家庭概况 (低年││ ││国小学生三百字以│级学生可请人代笔) ││ ││上) │(二)曾申请过者免缴││ │ 文 ├─────────┼─────────────┼───┤ ││5 父 (母) 残障手册│曾申请过者免缴││ ││影本│││ │├─────────┼─────────────┼───┤ ││6 足以证明父 (母) │曾申请过者免缴││ ││伤残之照片或医生│严重外伤需附照片││ │ 件 │诊断证明书│││ ├──┴─────────┴─────────────┴───┤ │一肄业学校及系别请详细写明,不得简写,如系分部、分校或夜间│ │部及补校学生时亦详细写明。│ │二缴证件时,请按下列次序排列: (一) 申请书 (二) 学业成绩单│ │或特殊成就证明。各项证件,并请不要用订书机装订,无关证件│ │免送。│ │三备妥文件请寄台北市南京东路三段九十一号三楼│ │电话: (○二) 二五○七八○○六│ │请洽社工部卓吟芳小姐│ │四请参阅申请办法后再填写申请书│ └──────────────────────────────┘ ※本次申请期间自三月一日至三月二十五日止,逾时恕不受理。 申请书备有二种,请选择适用者填写一份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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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件一财团法人中华民国协光社会福利基金会奖助学金办法 ┌─────┬──┬───────┬───────┬─────┐ │ 申请类别 │对象│申请条件│应备证件│奖助金额│ ├─────┼──┼───────┼───────┼─────┤ │ (一) 特殊│颜残│(1) 凡特殊才艺│(1) 本会申请书│(1) 博士班│ │才艺│及灼│ (文学、音│(2) 全户户口名│贰万元│ │优秀│烫伤│乐、美术、│簿影本 (曾│整│ │奖学│者│语言、体育│申请过者免│(2) 硕士班│ │金││、科技) 获│缴) │壹万伍│ │││个人校际以│(3) 一千字以上│仟元整│ │││上比赛前三│自传,请说│(3) 大专│ │││名│明受伤经过│壹万贰│ ││││、受伤部位│仟元整│ ││││及家庭概况│(4) 高中 (│ ││││ (国小学生│职) │ ││││三佰字以上│陆仟元│ ││││,低年级学│整│ ││││生可请人代│(5) 国中│ ││││笔) ,曾申│参仟伍│ ││││请过者则免│佰元整│ ││││。│(6) 国小│ ││││(4) 学校成绩单│贰仟元│ ││││正本或盖学│整│ ││││校章戳之成├─────┤ ├─────┼──┼───────┤绩单影印本│(1) 大专│ │ (二) 优秀│颜残│(1) 国小学业总│ (申请进步│陆仟元│ │奖学│及灼│平均成绩在│奖学金者请│整│ │金│烫伤│90分以上│附上下学期│(2) 高中 (│ ││者│国中学业总│之成绩单) │职) │ │││平均成绩在│(5) 伤残证明文│参仟伍│ │││80分以上│件 (足以证│佰元整│ │││高中(职)、│明伤残事实│(3) 国中│ │││大专、研究│之全身照片│贰仟伍│ │││所75分以上│或医师诊断│佰元整│ │││者│证明书) 曾│(4) 国小│ ├─────┼──┼───────┤申请过者免│壹仟元│ │ (三) 进步│颜残│(1) 国小学业总│缴) │整│ │奖学│及灼│平均上下二│(6) 申请特殊才├─────┤ │金│烫伤│学期每跳升│艺者,免缴│(1) 国中升│ ││者│一级即可申│学校成绩单│高中( │ │││请 (60分~│,但需附上│职) │ │││70分为丙等│得奖证明影│陆仟元│ │││、70分~80│本│整│ │││分为乙等、│(7) 申请升学奖│(2) 高中升│ │││80分~90分│学金者,需│大学壹│ │││为甲等、90│于入学该学│万贰仟│ │││分至100 分│期提出申请│元整│ │││为优点等,│,申请时免│(3) 大专升│ │││四等级为标│缴学校成绩│研究所│ │││准) │单,但须于│壹万伍│ │││(2) 国中、高中│入学注册后│仟元整│ │││ (职)、大 │附学生证影│ (硕士│ │││专学业总平│本或在学证│、博士│ │││均在60分以│明书正本│) │ │││上,上下二│(8) 申请“阳光├─────┤ │││学期达 5分│子女助学金│(1) 大专│ │││以上者总平│”附父 (母│陆仟伍│ │││均成绩进步│) 残障手册│佰元整│ ├─────┼──┼───────┤影本) 曾申│(2) 高中 (│ │ (四) 升学│颜残│(1) 国中考入公│请过者免缴│职) │ │奖学│及灼│、私立高中│) │贰仟伍│ │金│烫伤│ (职) 者││佰元整│ ││者│(2) 高中 (职) ││(3) 国中│ │││考入公、私││壹仟伍│ │││立大专 (含││佰元整│ │││五专) 者││(4) 国小│ │││(3) 大专考入公││壹仟元│ │││、私立研究││整│ │││所者│├─────┤ ├─────┼──┼───────┤│(1) 研究所│ │ (五) 助学│颜残│国小、国中、高││陆仟元│ │金│及灼│中 (职) 、大专││整 (│ ││烫伤│学业总平均在60││硕士、│ ││者│分 (丙等) 以上││博士) │ │││者││(2) 大专│ ├─────┼──┼───────┤│参仟伍│ │ (六) 阳光│颜残│(1) 国小学业总││佰元整│ │子女│或遭│平均90分以││(3) 高中 (│ │学助│重大│上者││职) │ │金│灼烫│(2) 国中学业总││贰仟伍│ ││伤并│平均80分以││佰元整│ ││领有│上者││(4) 国中│ ││残障│(3) 高中 (职) ││壹仟伍│ ││手册│、大专、研││佰元整│ ││者之│究所学业总││(5) 国小│ ││子女│平均在75分││壹仟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