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现代实用美术专修学院变更办学地址的批复
京教函[2009]69号2009年02月27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现代实用美术专修学院变更办学地址的批复


  北京现代实用美术专修学院:
  
  你校关于《关于北京现代实用美术专修学院变更办学地址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办学地址由朝阳区延静东里甲3号迁至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5层。
  
  你校要按照办学标准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严格管理,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