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2/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将政府驻荣兴彩票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续期。
2007年11月7日

第302/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将政府驻荣兴彩票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续期。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根据现行《澳门特别行政区经营中式彩票专营特许合同》第十六条第一款,并按照三月二日第13/92/M号法令第二条第一款及第二款和第十五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Gon?alo Jorge Cabral Louren?o da Silva担任政府驻荣兴彩票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由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五日起续期一年。
  
  二、执行上指职务的每月报酬为$ 6,600.00(澳门币陆仟陆佰元整)。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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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九日於行政长官办公室
  
  办公室代主任白丽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