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四)项规定的职权,并按照九月十五日第39/97/M号法令第九条的规定,发布本行政命令。 第一条 许可 “银河娱乐场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称为“Galaxy Casino, S.A.”)获许可以自负风险形式,在“利澳酒店”一楼、“金都酒店”一楼及“银河星际酒店”一楼及三楼的幸运博彩经营地点,经营四间兑换柜台。 第二条 经营业务的范围 “银河娱乐场股份有限公司”仅可在兑换柜台进行以下交易: (一)买卖外地的法定流通纸币及硬币; (二)购买旅行支票。 第三条 经营业务的特别条款 经营本行政命令所许可业务的特别条款由澳门金融管理局订定。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命令公布。 行政长官 何厚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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