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2006号行政命令,许可“银河娱乐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负风险形式,在“利澳酒店”一楼B“金都酒店”一楼及“银河星际酒店”一楼及三楼的幸运博彩经营地点,经营四间兑换柜台。
2006年10月31日

第46/2006号行政命令,许可“银河娱乐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负风险形式,在“利澳酒店”一楼B“金都酒店”一楼及“银河星际酒店”一楼及三楼的幸运博彩经营地点,经营四间兑换柜台。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四)项规定的职权,并按照九月十五日第39/97/M号法令第九条的规定,发布本行政命令。
  
  第一条 
  
  许可
  
  “银河娱乐场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称为“Galaxy Casino, S.A.”)获许可以自负风险形式,在“利澳酒店”一楼、“金都酒店”一楼及“银河星际酒店”一楼及三楼的幸运博彩经营地点,经营四间兑换柜台。
  
  第二条 
  
  经营业务的范围
  
  “银河娱乐场股份有限公司”仅可在兑换柜台进行以下交易:
  
  (一)买卖外地的法定流通纸币及硬币;
  
  (二)购买旅行支票。
  
  第三条 
  
  经营业务的特别条款
  
  经营本行政命令所许可业务的特别条款由澳门金融管理局订定。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命令公布。
  
  
行政长官 何厚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