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2005号保安司司长批示,授予司法警察局一名一等侦查员卓越功绩奖。
2005年07月6日

第63/2005号保安司司长批示,授予司法警察局一名一等侦查员卓越功绩奖。


  
  司法警察局刑事调查厅一等侦查员廖志聪先生,多年来对工作积极负责、勤勉不懈,凭着对侦查工作的热爱、对职责的忠诚,在预防和打击犯罪,特别是搜集和分析刑事情报,协助其他部门预防和打击犯罪方面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在过去的一年中,廖志聪先生以努力拼搏的精神,坚毅无私的工作态度,在刑事调查厅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善於错综复杂的情报中分析出犯罪的线索,善於对各种情况进行入微的观察,在缉捕逃狱重犯、瓦解有黑社会背景的体育会等重大行动中发挥了突出的作用。另外,廖志聪先生还协助司法警察局刑事调查厅各部门展开对各种罪案的调查工作,有效地预防和打击了各类犯罪活动。廖志聪先生的优异表现,为警队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为澳门社会的安定立下了功勳。
  
  基於此,根据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号法令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二款a)项的规定,经司法警察局局长建议,现特向廖志聪先生颁发卓越功绩奖,并准予减少一年为晋升司法警察局首席侦查员在服务时间上的规限,以资鼓励。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日
  
  保安司司长 张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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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日於保安司司长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黄传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