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2004号行政长官批示,规定承批公司银河娱乐场股份有限公司及获转批给威尼斯人澳门股份有限公司按博彩毛收入的2.4%拨款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预算收入
2004年08月16日

第207/2004号行政长官批示,规定承批公司银河娱乐场股份有限公司及获转批给威尼斯人澳门股份有限公司按博彩毛收入的2.4%拨款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预算收入


  
  鉴於澳门特别行政区与银河娱乐场股份有限公司在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六日签订、其後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修改的一份以经营娱乐场幸运博彩或其他方式博彩为标的的批给合同,并考虑到上述承批公司与威尼斯人澳门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一份转批给合同;
  
  鉴於根据该批给合同及转批给合同第十章,为促进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经济及社会发展,承批公司银河娱乐场股份有限公司及获转批给人威尼斯人澳门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向一些实体交付一项按博彩毛收入计算的固定百分比的拨款;
  
  鉴於必须具体确定递交拨款的方式;
  
  鉴於2.4%的博彩毛收入须运用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城市建设、旅游推广及社会保障方面。
  
  基於此;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作出本批示。
  
  一、博彩毛收入的2.4%拨款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预算收入。
  
  二、承批公司银河娱乐场股份有限公司及获转批给人威尼斯人澳门股份有限公司应先往财政局特许及批给事务处领取M/B格式的不定期收入凭单,然後直接将上款所指拨款全数交予澳门财税厅收纳处。
  
  
二零零四年八月五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