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2001号行政长官批示,设立“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批给首次公开竞投委员会”。
2001年10月31日

第216/2001号行政长官批示,设立“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批给首次公开竞投委员会”。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26/2001号行政法规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作出本批示。
  
  一、设立“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批给首次公开竞投委员会”,以下简称“竞投委员会”。
  
  二、竞投委员会具有第26/2001号行政法规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及第三款规定的权限,但不妨碍由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或获授予的其他权力。
  
  三、竞投委员会有权查阅由第26/2001号行政法规所述实体提交的一切文件、资讯及资料,亦有权查阅其认为对执行本身职务属必要的其他文件、资讯及资料;任何人或实体,包括自然人或法人、公共或私人实体,均须负起一项与竞投委员会合作的义务,并应提供由竞投委员会在竞投程序进行期间要求提供的任何文件、资讯、资料或证据,以及给予竞投委员会要求给予的准许,即使该等文件、资讯、资料、准许或证据受到保密义务所保护亦然。
  
  四、委任下列学士为竞投委员会成员:
  
  (一) 谭伯源── 经济财政司司长;
  
  (二) 雪万龙── 博彩监察暨协调局局长;
  
  (三) 高德志── 国际法事务办公室主任;
  
  (四) 沈颂年── 保安司司长办公室顾问;
  
  (五) 何浩然──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执行委员;
  
  (六) 文绮华── 旅游局副局长;
  
  (七) 陈守信──
  
  澳门金融管理局研究暨统计办公室总监;
  
  (八) 潘德玲── 土地工务运输局法律厅厅长。
  
  五、竞投委员会在首次会议中选出主席及一名秘书。
  
  六、除了由特别规范,尤其是载於第26/2001号行政法规的特别规范赋予的其他职能,又或获授予的其他职能外,竞投委员会主席尚有召集、展开及结束会议、领导工作,以及确保遵守法律及按照规范作出决议的权限。
  
  七、除了由特别规范,尤其是载於第26/2001号行政法规的特别规范赋予的其他职能,又或获授予的其他职能外,竞投委员会的秘书尚有缮立竞投委员会会议录的权限,会议录须由竞投委员会的秘书及其余成员签名。
  
  八、竞投委员会的工作,尤其是秘书工作,尚可由专门指定的公共行政工作人员协助进行,但不妨碍第五款至第七款规定的适用。
  
  九、本批示自公布日起生效。
  
  
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