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首届中国科协会员日活动的通知
科协组发专字[2008]299号2008年11月17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首届中国科协会员日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根据中国科协七届三次全委会议决定,自2008年起,每年11月的第三个周日为“中国科协会员日”。根据《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纪念活动方案》,首届中国科协会员日活动于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之际推出。为切实搞好会员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针对会员发展、沟通和服务的活动,加强学会与会员之间、会员与会员之间、学会与社会之间的联系,增强会员意识,营造学会竭诚为会员服务、为经济社会服务的氛围,夯实学会会员基础。
  
  二、活动原则
  
  坚持以会员为本,注重因地制宜,内容求真务实,形式丰富多彩,与“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工作相结合,突出会员特点,形成会员日活动的特色。按照总体协调、统一行动、自行组织、自愿参加的原则开展活动。
  
  三、活动主题
  
  首届会员日主题拟为:服务会员、建言献策。
  
  四、活动时间
  
  2008年11月16日。鉴于今年是首次举办会员日活动,为广泛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扩大社会影响,各省区市科协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中国科协5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都可以组织开展会员日活动。
  
  五、参与范围
  
  参与会员日的人员包括中国科协所属学会的个人会员,各级科协团体会员所代表的人群,以及其他科技工作者。
  
  六、活动内容和方式
  
  活动内容包括:发布最新信息、交流前沿成果,宣传学会章程、发展学会会员,开展会员调查、反映意见建议,参与建言献策、探讨道德规范,表彰杰出人才、宣传科技创新,关心会员健康、开展文体活动。
  
  活动形式包括:会员座谈会、会员联谊会、会员表彰奖励会、学会成果展示、学术信息发布、会员咨询服务活动、学会工作研讨、学会工作志愿者交流会、学会意见征集活动等。
  
  各级科协、学会可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有重点地确定各自的活动内容。在活动日当天,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以联合或独立举办的方式,自行在科技工作者相对集中的高校、研究所、企业、高技术园区等基层机构,开展各类活动。活动以小规模、多数量为主,广泛动员、吸引会员和科技工作者参与。
  
  各级科协要在组织好本级会员日活动的同时,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和对下一级科协会员日活动的指导工作。
  
  七、组织领导
  
  会员日活动在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处的领导下进行。由组织人事部牵头,学会部、计财部等部门及学会服务中心等单位协调配合,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共同组织实施。组织人事部将重点联系和指导好省区市科协的活动。
  
  各省区市科协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负责,制定会员日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做好筹备组织工作。
  
  会员日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及时将活动总结反馈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100863
  
  联 系 人:岳文彬梁华
  
  联系电话:010-68578091
  
  电子邮件:yuewenbin@cast.org.cn
  
  
组织人事部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