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2000号行政长官批示,委任一名学士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北京办事处筹设委员会主席的职务。
2000年07月26日

第135/2000号行政长官批示,委任一名学士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北京办事处筹设委员会主席的职务。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七月二十四日第134/2000号行政长官批示第七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独一款——委任王增扬学士为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北京办事处筹设委员会主席,为期一年,自本批示签署之日起计算。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五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六日於行政长官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何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