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北京博趣出版有限责任公司的函
工信厅办函[2008]214号2008年10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北京博趣出版有限责任公司的函


  人民邮电出版社:
  
  你单位“关于投资成立北京博趣出版有限公司的请示”([2008]社32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鉴于你社是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根据《关于人民邮电出版社转制有关问题的批复》精神,同意你社成立北京博趣出版有限公司。
  
  二、北京博趣出版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为人民邮电出版社(20%股份)和邮电出版有限责任公司(80%股份)。总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作为你社转制后的邮电出版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同意将你社主办的《无线电》、《集邮》、《高保真音响》、《摩托车》、《学电脑》杂志的编辑业务纳入该公司。上述杂志的主管、主办单位不变,北京博趣出版有限公司为上述杂志的出版单位。经工商登记注册后,《摩托车》杂志社的企业法人单位注销。
  
  请到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二00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