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总统根据《宪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及《澳门组织章程》第三条第二款及第三款、第六十九条及第七十条之规定,命令如下: 将一九八一年之国际劳工组织第155号关於《职业安全和卫生公约》延伸至澳门地区,按照葡萄牙政府受该公约约束之相同规定适用;该公约系经一月十六日第1/85号命令通过,且文本已公布於一九八五年一月十六日《共和国公报》第一组。 已听取澳门地区本身管理机关之意见。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九日签署。 将本总统令连同上述通过公约之命令及公约之文本公布於《澳门政府公报》。 共和国总统 沈拜奥 (一九九九年七月八日第157期《共和国公报》第一组-A) 第1/85号政府命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