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83/M号训令,将七月十六日第34/83/M号法令实施於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
1983年11月5日

第179/83/M号训令,将七月十六日第34/83/M号法令实施於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


  
  本地区博彩之被特许人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所承担之特许合同义务,如今无需遵守该实体原应遵守之特别规范所定之格式及标准,尤其是一九六二年七月十四日第7019号训令所核准之《博彩会计规章》之规定。
  
  另一方面,监於《公定会计格式》将於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在本地区开始生效,其宗旨之一系使不同经济参与人之会计活动规范化,故认为有需要使上述公司同样受七月十六日第34/83/M号法令核准之会计式样约束。
  
  经听取谘询会意见後;
  
  澳门总督行使二月十七日第1/76号宪法性法律颁布之《澳门组织章程》第十五条第一款c项所赋予之权能,命令:
  
  第一条 
  
  一、七月十六日第34/83/M
  
  号法令之规定适用於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
  
  二、编制《公定会计格式》所载文件以及为财产及财务活动记帐时,须以葡文书写。
  
  三、应将有关入帐之证明文件连同葡文译本存档。
  
  第二条 
  
  废止一九六二年七月十四日第7019号训令。
  
  第三条 
  
  本法规在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开始生效。
  
  
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三日於澳门政府
  
  总督 高斯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