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81/M号训令,核准「十二号码」博彩章程。
1981年03月28日

第54/81/M号训令,核准「十二号码」博彩章程。


  
  经考虑一九七六年四月二十三日修订的幸运博彩经营批给合同第四条独一款的规定,以及有关专营公司所提出的“十二号码”博彩规则的建议;
  
  博彩合约监察处对该建议表示同意;
  
  经听取政府谘询会的意见後;
  
  澳门护理总督行使二月十七日第1/76号宪法性法律颁布的《澳门组织章程》第十五条第一款c项所赋予的职权,命令:
  
  独一条:核准作为本训令组成部分、且经政府驻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代表签署的《“十二号码”博彩规则》。
  
  
一九八一年三月二十六日於澳门政府
  
  护理总督

  
  José Carlos Moreira Campos
  
  一九八一年三月二十六日於博彩合约监察处
  
  
政府驻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代表
  
  Manuel de Azevedo Moreira Maia
  
  CCEM炮兵中校

  
  
“十二号码”博彩规则

  
  第一条 
  
  用具
  
  博彩用具包括:
  
  (一) 与吹气管连接的玻璃球,其顶端有一让小球通过的玻璃漏斗;玻璃球内有二十五个小球,其中十二个红色、十二个黑色,分别以1至12编号,另有一个写上“金币”的小球;
  
  (二) 设有各种博彩组合的玻璃台证;
  
  (三) 在玻璃球外面的可转动的不透明外壳。
  
  第二条 
  
  开始操作
  
  下注完毕,庄荷按钟示意博彩即将开始,并禁止再就该局下注;庄荷将可转动的外壳遮盖玻璃球,此时,所有小球会因空气挤压而在玻璃球内翻滚;庄荷按压连接玻璃球的按钮,使部分小球升至玻璃球顶端的漏斗;接
  
  着打开玻璃球的外壳,并按停压缩空气的按钮。
  
  第三条 
  
  中彩号码
  
  每局第一个进入漏斗的小球上的号码即为中彩号码;庄荷须高声宣布中彩号码,并按亮玻璃台证上的灯号,显示所有中彩的组合。
  
  第四条 
  
  派彩
  
  每局结束後,庄荷收起所有未中彩的赌注,并开始派彩。
  
  庄荷未派毕每局中彩的赌注前,不得遮盖玻璃球。
  
  第五条 
  
  下注
  
  可在下列各门下注:
  
  (一) 红:红色号码;
  
  (二) 黑:黑色号码;
  
  (三) 双:双数号码;
  
  (四) 单:单数号码;
  
  (五) 十二个号码:黑色及红色的1至6号号码;
  
  (六) 八个号码:黑色及红色的7至10号号码;
  
  (七) 四个号码:黑色及红色的11、12号号码;
  
  (八) 两个号码:黑色及红色的同一个号码;
  
  (九) 一个号码:一个黑色或红色号码;
  
  (十) 金币:金币;
  
  (十一) 三个号码:黑色或红色的1、5、9号,2、6、10号,3、7、11号或4、8、12号号码。
  
  第六条 
  
  彩金
  
  上条所指各门相应的彩金如下:
  
  (一) 1赔1;
  
  (二) 1赔1;
  
  (三) 1赔1;
  
  (四) 1赔1;
  
  (五) 1赔1;
  
  (六) 1赔2;
  
  (七) 1赔5;
  
  (八) 1赔11;
  
  (九) 1赔23;
  
  (十) 1赔23;
  
  (十一) 1赔7。
  
  第七条 
  
  金币
  
  凡开出“金币”,除下注“金币”者外,其余均属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