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79/M号训令,核准BOULE(廿五门)博彩规则--撤销一九六四年二月一日第7461号训令核准之中西博彩规则第七四及七九条条文。
1979年10月27日

第171/79/M号训令,核准BOULE(廿五门)博彩规则--撤销一九六四年二月一日第7461号训令核准之中西博彩规则第七四及七九条条文。


  
  监於本地区经营博彩被特许人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对一九六四年二月一日第7461号训令核准之《轮盘》博彩规则提出建议;
  
  考虑到上述规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及博彩合同监察处之赞同意见後;
  
  经听取政府谘询会意见後;
  
  澳门护理总督行使二月十七日第1/76号宪法性法律颁布之《澳门组织章程》第十五条第一款c项所赋予之权能,命令:
  
  第一条 
  
  核准《轮盘博彩正式规章》,该规章为本训令之组成部分并送交派驻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之政府代表签名。
  
  第二条 
  
  废止一九六四年二月一日第7461号训令核准之《中式及欧式博彩规章》第七十四条至第七十九条。
  
  
一九七九年十月十九日於澳门政府
  
  护理总督 甘培树

  
  
轮盘博彩正式规章

  
  第一条 
  
  (设备)
  
  一、博彩使用上置两面玻璃板之枱。在两玻璃板之间即枱面中间彻底水平处放置一仪器。
  
  二、该仪器为一圆柱体,内有一设在枢轴或滚珠轴承上之旋转轮盘,该轮盘周边共有二十五个凹格。
  
  三、每一凹格代表一数字——一号至二十四号——或一蓝星,数字以红色或黑色为底色相间,蓝星以白色为底色。
  
  四、负责掷球之庄荷坐在上述仪器前面,其他庄荷则坐在另一边。在负责掷球之庄荷之旁边设置一电子仪器以控制中奖 “机会”之亮灯显示。
  
  第二条 
  
  (掷球)
  
  掷球之方向为由右至左,轮盘则在同一时间向相反方向旋转。
  
  第三条 
  
  (下注)
  
  负责掷球之庄荷以铃钟响声通知圆球掷在原先已转动并开始在轮盘周边即周边之凹格上走动之前,闲家方得下注。
  
  第四条 
  
  (掷球结果)
  
  圆球完全停在二十五个凹格中任一个时,负责掷球之庄荷须控制上述电子仪器,以显示中奖之“机会”。
  
  第五条 
  
  (掷球无效)
  
  一、在圆球行走时,如有任何筹码或其他物件跌在旋转轮盘上,则负责掷球之庄荷须宣告“掷球无效”并停止博彩。将有 关筹码或物件拿走後,再重新掷出圆球。
  
  二、如圆球停在二十五个凹格外之轮盘任一位置上,则该掷球亦视为无效。
  
  三、如掷球无效,则不得变更已作出之下注,但得加注。
  
  第六条 
  
  (投注之赔偿)
  
  一、掷球得出结果後,庄荷须接收输方所下注之筹码以及对赢方之投注作出赔偿。对单一投注,须最後赔偿之。
  
  二、如同一闲家作出之投注多於一项,则得同时对其所赢出之投注作出赔偿。
  
  三、如庄荷基於任何原因将赢取投注之筹码碰乱,且该博彩枱之主管无法确定回复原投注,则有关复原须根据参与该局博彩之闲家之指示为之。
  
  第七条 
  
  (投注之“机会”)
  
  得投注下列“机会”:
  
  a)复式赔偿:
  
  一个号码或星号(单一投注);两个号码;三个号码;四个号码;六个号码;八个号码。b)单式赔偿:
  
  十二个号码;小号码(一号至十二号);大号码(十三号至二十四号);颜色(红色或黑色)。
  
  第八条 
  
  (奖金)
  
  一、赢出之闲家取得本身之投注款项以及下列复式赔偿“ 机会”之奖金:
  
  a)一个号码或星号(单一投注)——投注金额之二十三倍;
  
  b)两个号码——投注金额之十一倍;
  
  c)三个号码——投注金额之七倍;
  
  d)四个号码——投注金额之五倍;
  
  e)六个号码——投注金额之三倍;
  
  f)八个号码——投注金额之两倍。
  
  二、如掷球之结果为圆球跌入星号之凹格内,则其他“机 会”全输。
  
  一九七九年十月十九日於博彩合同监察处
  
  派驻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之政府代表
  
  Manuel de Azevedo Moreira Maia
  
  炮兵部队中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