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09年烟叶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楚政办发[2009]2号2009年01月20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09年烟叶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烟叶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好相关责任,扎实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确保2009年烟叶生产收购管理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促进楚雄烟草健康稳定发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楚雄州2009年烟叶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一月二十日

  
  
楚雄州2009年烟叶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为认真做好2009年烟叶工作,扎实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着力抓好烟叶生产和收购质量,全面完成烟叶生产“稳定规模、控制总量、提高质量”的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本考核办法以县市为单位,按百分制考核,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生产措施考核(42分)
  
  1. 烤烟砂培育苗技术(10分)
  
  (1)育苗组织管理(3.2分)。组织机构健全,培训记录完备、管理规范,责任落实的计3.2分,每缺一项扣0.8分。
  
  (2)集中育苗(1分)。育苗点数量超过下达计划数,计0分。
  
  (3)砂培育苗技术(5.8分)。100%推行砂培育苗,成苗95%以上,适龄壮苗90%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 品种结构及布局(5分)。各县市K326品种按全州统一布局考核,每达不到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3. 预整地(10分)
  
  (1)预整地时间(7分)。4月30日前完成预整地计7分。每完不成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预整地质量(3分)。田烟墒高达40厘米,地烟墒高达35厘米计3分。抽查点墒高每低1厘米扣0.5分,扣完为止。抽查点平均得分为该项得分。
  
  4. 中后期管理(10分)
  
  (1)栽后35天-40天揭膜培土(6分)。以抽查点为单位。揭膜面积未完成1%扣0.2分,扣完为止;只揭膜不培土扣1分;残膜、残叶乱丢,田间卫生差扣1分。抽查点平均得分为该项得分。
  
  (2)封顶打杈和药物抑芽(2分)。以抽查点为单位。封顶打杈未完成1%扣0.2分,扣完为止;封顶打杈后不使用化学药物抑芽面积每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3)烟叶采收结束后,10月10日前100%清除种烟田块的烟株残体(2分)。以抽查点为单位,清除烟株残体面积未完成1%扣0.2分,扣完为止。
  
  5. 烤烟种植管理协议考核(7分)
  
  (1)《烤烟种植管理协议》签订考核(4.2分)。3月20日政策宣传到位、签订结束的计2.2分;考核及时,痕迹记录完整的计2分,每次每个抽查点痕迹记录不全或考核不及时扣0.1分,扣完为止。
  
  (2)规模化连片种植面积抽查考核(2.8分)。以抽查点为单位,实查面积与上报面积之比,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抽查点平均得分为该项得分。
  
  (二)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工作考核(15分)。按《楚雄州2009年现代烟草农业试点示范实施办法》考核折算计分。
  
  (三)烤烟种植风险防范互助机制(5分)
  
  1. 协议签订和互助金收取考核(2分)。3月31日前完成协议签订和互助金收取的计2分,每小项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2. 理赔服务考核(2.5分)。按理赔流程认真办理理赔服务计1分,不按流程操作,每次扣0.1分;发生有效投诉,每次扣0.5分;按补偿标准、补偿金额准确无误的计1.5分,补偿金额经上级抽查核实失实的,按失实金额每1000元扣0.2分,可扣出负分。
  
  3. 理赔档案管理(0.5分)。每件理赔案件按要求收集整理相应案卷材料,少一项扣0.1分。
  
  (四)合同管理(8分)
  
  1. 计划分解(1.2分)。计划分解到户时,约定单产低于州下达县市平均单产5%、高于10%的,每发现一户扣0.1分,扣完为止。
  
  2. 合同签订(1.2分)。3月20日前完成签订计1.2分。未签订完一户扣0.1分,扣完为止。
  
  3. 合同内容(0.8分)。合同内容不全或不规范的每发现一户扣0.1分,扣完为止。
  
  4. 合同管理(0.8分)。以县市为单位,制订合同管理考核办法的计0.8分,未制定计0分。
  
  5. 合同建档(1.6分)。严格按要求建立合同管理档案的计1.6分。种烟申请表、合同本(协作协议)、名册式合同、微机档案4项每少一项扣0.4分。
  
  6. 合同收购(2.4分)。以县市为单位,无合同、超合同收购、完不成计划或倒买倒卖合同的计0分。
  
  (五)收购总量(10分)。完成指令性收购计划和出口备货收购计划各计5分。有超计划、完不成计划或引发收购群体性事件计0分。
  
  (六)收购质量(20分)
  
  1. 收购管理(5分)。全面推行预检制,经抽查,每发现1户未预检扣0.2分,扣完为止;收购秩序混乱,堆码混乱,标识不清的,每发现一个站(点)扣1分,扣完为止。
  2. 等级合格率(5分)。综合合格率达80%以上计5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3. 收购担烟降损(10分)。担烟降损控制在每担3元以下计10分,每高出0.01元扣0.02分,扣完为止。
  
  二、考核验收办法
  
  (一)指令性计划和出口备货计划完成情况考核以收购统计定案报表为准。
  
  (二)担烟降损以州烟草公司烟叶营销部收购定案统计数为准。
  
  (三)生产收购措施、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种植风险防范互助机制检查考核,以州烟叶生产收购协调领导小组分环节组织检查考核验收结果为准。检查验收采取定期与随机检查结合进行考核打分。
  
  三、奖惩
  
  (一)烟叶指令性收购计划和出口备货计划总量挂钩奖励56万元。其中,烟叶指令性收购计划和出口备货计划10万担以上(含10万担)的县市奖励6万元,10万担以下的县市奖励4万元。完不成指令性计划或出口备货计划的取消该项奖励。
  
  (二)生产收购管理考核挂钩奖励344万元。实行担烟计奖,与烟叶收购量挂钩,按生产收购管理百分制考核结果兑现。综合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县市,全额兑现应得考核奖励;考核总分低于90分的县市,每低1分扣减应得考核奖励的2%。奖金分配方法为:州级20%(州协调领导小组25%、烟草公司75%),县市级80%(党政部门70%、烟草公司30%)。
  
  (三)发现劣杂品种,无论面积大小,将酌情扣减应得奖励。
  
  四、其他
  
  (一)本考核办法由州烟叶生产收购协调领导小组分环节组织检查考核验收,检查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全州。
  
  (二)本考核办法得出的考核结果与《楚雄州2009年烟叶工作责任状》挂钩,作为州人民政府对各县市2009年烤烟生产收购考核奖励和2010年计划分配的依据。
  
  (三)本考核办法由州烟草公司负责解释。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09年烟叶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烟叶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好相关责任,扎实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确保2009年烟叶生产收购管理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促进楚雄烟草健康稳定发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楚雄州2009年烟叶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一月二十日

  
  
楚雄州2009年烟叶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为认真做好2009年烟叶工作,扎实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着力抓好烟叶生产和收购质量,全面完成烟叶生产“稳定规模、控制总量、提高质量”的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本考核办法以县市为单位,按百分制考核,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生产措施考核(42分)
  
  1. 烤烟砂培育苗技术(10分)
  
  (1)育苗组织管理(3.2分)。组织机构健全,培训记录完备、管理规范,责任落实的计3.2分,每缺一项扣0.8分。
  
  (2)集中育苗(1分)。育苗点数量超过下达计划数,计0分。
  
  (3)砂培育苗技术(5.8分)。100%推行砂培育苗,成苗95%以上,适龄壮苗90%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 品种结构及布局(5分)。各县市K326品种按全州统一布局考核,每达不到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3. 预整地(10分)
  
  (1)预整地时间(7分)。4月30日前完成预整地计7分。每完不成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预整地质量(3分)。田烟墒高达40厘米,地烟墒高达35厘米计3分。抽查点墒高每低1厘米扣0.5分,扣完为止。抽查点平均得分为该项得分。
  
  4. 中后期管理(10分)
  
  (1)栽后35天-40天揭膜培土(6分)。以抽查点为单位。揭膜面积未完成1%扣0.2分,扣完为止;只揭膜不培土扣1分;残膜、残叶乱丢,田间卫生差扣1分。抽查点平均得分为该项得分。
  
  (2)封顶打杈和药物抑芽(2分)。以抽查点为单位。封顶打杈未完成1%扣0.2分,扣完为止;封顶打杈后不使用化学药物抑芽面积每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3)烟叶采收结束后,10月10日前100%清除种烟田块的烟株残体(2分)。以抽查点为单位,清除烟株残体面积未完成1%扣0.2分,扣完为止。
  
  5. 烤烟种植管理协议考核(7分)
  
  (1)《烤烟种植管理协议》签订考核(4.2分)。3月20日政策宣传到位、签订结束的计2.2分;考核及时,痕迹记录完整的计2分,每次每个抽查点痕迹记录不全或考核不及时扣0.1分,扣完为止。
  
  (2)规模化连片种植面积抽查考核(2.8分)。以抽查点为单位,实查面积与上报面积之比,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抽查点平均得分为该项得分。
  
  (二)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工作考核(15分)。按《楚雄州2009年现代烟草农业试点示范实施办法》考核折算计分。
  
  (三)烤烟种植风险防范互助机制(5分)
  
  1. 协议签订和互助金收取考核(2分)。3月31日前完成协议签订和互助金收取的计2分,每小项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2. 理赔服务考核(2.5分)。按理赔流程认真办理理赔服务计1分,不按流程操作,每次扣0.1分;发生有效投诉,每次扣0.5分;按补偿标准、补偿金额准确无误的计1.5分,补偿金额经上级抽查核实失实的,按失实金额每1000元扣0.2分,可扣出负分。
  
  3. 理赔档案管理(0.5分)。每件理赔案件按要求收集整理相应案卷材料,少一项扣0.1分。
  
  (四)合同管理(8分)
  
  1. 计划分解(1.2分)。计划分解到户时,约定单产低于州下达县市平均单产5%、高于10%的,每发现一户扣0.1分,扣完为止。
  
  2. 合同签订(1.2分)。3月20日前完成签订计1.2分。未签订完一户扣0.1分,扣完为止。
  
  3. 合同内容(0.8分)。合同内容不全或不规范的每发现一户扣0.1分,扣完为止。
  
  4. 合同管理(0.8分)。以县市为单位,制订合同管理考核办法的计0.8分,未制定计0分。
  
  5. 合同建档(1.6分)。严格按要求建立合同管理档案的计1.6分。种烟申请表、合同本(协作协议)、名册式合同、微机档案4项每少一项扣0.4分。
  
  6. 合同收购(2.4分)。以县市为单位,无合同、超合同收购、完不成计划或倒买倒卖合同的计0分。
  
  (五)收购总量(10分)。完成指令性收购计划和出口备货收购计划各计5分。有超计划、完不成计划或引发收购群体性事件计0分。
  
  (六)收购质量(20分)
  
  1. 收购管理(5分)。全面推行预检制,经抽查,每发现1户未预检扣0.2分,扣完为止;收购秩序混乱,堆码混乱,标识不清的,每发现一个站(点)扣1分,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