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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委宣传部、省直各单位: 为总结近年来我省文学艺术创作经验,奖励优秀文艺成果,繁荣文艺创作,加快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经研究决定,2009年开展河南省第五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现将河南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委员会审定的《河南省第五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本市、本系统和本单位参评作品的申报工作。 附件:1、河南省第五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 2、河南省第五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2008年12月29日 河南省第五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 为保证河南省第五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河南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细则》规定,经河南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委员会审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充分发挥优秀作品的导向示范作用,为提升我省文艺创作整体水平,加快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服务。 二、参评作品的时限和种类 1、河南省第五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参评作品的上限时间为2005年7月1日,下限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 2、参评作品的种类:文学类作品(长篇、中短篇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戏剧类作品;广播影视类作品(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电视文艺、广播文艺、动漫);美术书法摄影类作品;音乐舞蹈类作品(音乐、舞蹈、大型实景演出、演艺秀);曲艺杂技民间文学类作品;文艺评论类作品(文艺理论研究、文艺评论论文、论著)等,总计七个门类。 3、参评作品必须是我省作者独立或以我省作者为主(包括中央驻豫单位和驻豫部队的作者)创作生产,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公开发表的作品(网络媒体发表的作品除外);参加过市级以上演出、展览的作品;在市级以上电台、电视台、期刊、出版社公开播出(放映)、出版发行的作品。 4、凡获得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作品不再重复申报。 三、评奖要求 1、本届评奖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参评作品要符合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结合的“精品”要求,力争达到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 2、要体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参评作品要按照“三贴近”的要求,力争达到内涵丰富、形象生动,情感真挚,打动人心,为群众喜闻乐见。 3、要体现市场和效益意识。在坚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充分重视文艺作品的经济效益,把票房、收视率、发行量、市场前景等作为评奖的一个重要依据。 4、要体现时代主题和中原风貌。参评作品要紧扣时代主题,艺术地展示改革开放中人民群众的精神风貌和中原地域文化特色,在表现形式上丰富多彩。 四、参评作品的申报办法 1、集体创作的作品由组织制作单位负责申报;二人以上创作的作品应在征得所有作者同意的前提下由一人申报;版权属个人的作品由个人申报。申报作品的数量为每种艺术门类每人限报一件,可同时兼报其它艺术门类的作品一件。 2、参评作品申报材料包括:①表演艺术、广播、影视类报送10套录像带(VCD、DVD光盘、录音带);同时提供文字脚本10份;造型艺术类应尽可能报送作品原件并同时报送复制件两份(如照片);如报送原件确有困难,复制件应准确全面反映原件的真实面貌。②图书、文学作品的样书10本(套)。③作品申报表一式十份。申报表由评奖办公室统一印制,可以复制。④各省辖市委宣传部、各申报单位要填写《申报作品一览表》一式两份。 3、申报时间:2009年3月20日至2009年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地点:各省辖市的作品由市委宣传部组织申报,有关高校、省直、省管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省辖市委宣传部申报;在省会的省直高校向郑州市委宣传部申报,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文联、省新闻出版局、中原出版集团等单位按系统申报。其它省直机关、在郑州的省管事业、企业单位奖作品报送省文联220房间,联系电话:63934916,联系人:邵艳艳。驻豫部队的作品报送省军区宣传处,联系电话:63070267,联系人:胡凯。评奖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文艺处,联系电话:65902365,65902741;联系人:李玉中张村。 |
| 五、奖项设置 1、根据《河南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当前文学艺术发展的实际情况,本届评奖获奖作品的总量定为120项,分为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 2、对本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组织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省直有关单位、省辖市委宣传部,授予“组织工作奖”。 3、本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继续设青年鼓励奖。 六、评奖程序 评奖工作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1、初评阶段。由省委宣传部聘任有关人员,组成7个专业评审组。各专业评审组要结合本组所涉及的艺术门类的情况,确定本专业组的评选办法,开展初评工作。各专业评审组成员在认真审读作品的基础上,写出书面审读意见。然后,召开评审小组工作会议,交流看法,统一认识,最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在获得评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的作品中按得票多少为序,按比例要求,选出送河南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委员会(简称评委会)审评的作品。对选送的作品,各专业评审组评委要写出简洁、准确、客观的评语,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 2、终评阶段。由省委宣传部委托评委会进行。各位评委在认真审读作品的基础上,写出书面审读意见。然后,召开评委会工作会议,分门别类地讨论作品,交流看法,统一认识,最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决定获奖作品。投票表决时,参加投票的评委不得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获奖作品的得票数不得少于表决人数的三分之二。对获奖作品,评委会按得票多少为序,给每件(个)获奖作品写出书面评语,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 3、评奖办公室在评奖期间,分阶段写出初评报告、终评报告,报省委宣传部部长办公会审定。 4、关于青年鼓励奖的评选。此项奖旨在奖励那些年龄在35岁以下、德才兼备,在文学艺术上做出突出成绩并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文艺人才。按照这个要求,各专业评审组经过充分酝酿、慎重研究,以每个门类3名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名单、填写情况介绍并推荐给省评奖委员会,省评奖委员会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在专业评审组推荐的候选人范围内,经过讨论,通过无记名投票,选出14名候选人员,报部长办公会研究,再从中按比例选出有培养前途的人员,通过包装、送外地学习等进行重点培养。 5、本次评奖的时间安排是:2009年4月28日前召开评奖委员会工作会议,议定具体事宜;5月中旬进行初评;5月下旬进行终评。 6、待部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评奖办公室把拟定获奖的作品在省会主要媒体和大河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评奖纪律 1、所有参与评奖的同志要坚持评奖的指导思想和评选标准,秉公评选,不循私情,保守评审秘密。 2、坚持回避原则,凡已申报作品的作者不得担任本届评奖专业评审组评委、终评评委。 3、评奖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按章办事,不得干预评审。 4、评审期间,不得接待与评审工作无关人员的来访。 5、违反上述纪律者,取消专业评审组成员、终评评委、工作人员资格,并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表彰和奖励 1、对获得河南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2、河南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获奖者的获奖业绩,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任用、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 河南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办公室 2008年12月29日 河南省第五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集体类) 申报单位 作品名称 体裁 发表时间 地点 主创人员 规模(字数、 行数、集数) 件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内 容 简 介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签章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签章 专 业 评 审 组 意 见 签章 终 评 结 果 签章 河南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第五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个人类) 姓 名 作品名称 性 别 体 裁 规模(字数、 行数、集数) 件数 年 龄 发表时间 地点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内 容 简 介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签章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签章 专 业 评 审 组 意 见 签章 终 评 结 果 签章 河南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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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委宣传部、省直各单位: 为总结近年来我省文学艺术创作经验,奖励优秀文艺成果,繁荣文艺创作,加快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经研究决定,2009年开展河南省第五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现将河南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委员会审定的《河南省第五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本市、本系统和本单位参评作品的申报工作。 附件:1、河南省第五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 2、河南省第五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2008年12月29日 河南省第五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 为保证河南省第五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河南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细则》规定,经河南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委员会审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充分发挥优秀作品的导向示范作用,为提升我省文艺创作整体水平,加快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服务。 二、参评作品的时限和种类 1、河南省第五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参评作品的上限时间为2005年7月1日,下限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 2、参评作品的种类:文学类作品(长篇、中短篇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戏剧类作品;广播影视类作品(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电视文艺、广播文艺、动漫);美术书法摄影类作品;音乐舞蹈类作品(音乐、舞蹈、大型实景演出、演艺秀);曲艺杂技民间文学类作品;文艺评论类作品(文艺理论研究、文艺评论论文、论著)等,总计七个门类。 3、参评作品必须是我省作者独立或以我省作者为主(包括中央驻豫单位和驻豫部队的作者)创作生产,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公开发表的作品(网络媒体发表的作品除外);参加过市级以上演出、展览的作品;在市级以上电台、电视台、期刊、出版社公开播出(放映)、出版发行的作品。 4、凡获得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作品不再重复申报。 三、评奖要求 1、本届评奖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参评作品要符合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结合的“精品”要求,力争达到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 2、要体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参评作品要按照“三贴近”的要求,力争达到内涵丰富、形象生动,情感真挚,打动人心,为群众喜闻乐见。 3、要体现市场和效益意识。在坚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充分重视文艺作品的经济效益,把票房、收视率、发行量、市场前景等作为评奖的一个重要依据。 4、要体现时代主题和中原风貌。参评作品要紧扣时代主题,艺术地展示改革开放中人民群众的精神风貌和中原地域文化特色,在表现形式上丰富多彩。 四、参评作品的申报办法 1、集体创作的作品由组织制作单位负责申报;二人以上创作的作品应在征得所有作者同意的前提下由一人申报;版权属个人的作品由个人申报。申报作品的数量为每种艺术门类每人限报一件,可同时兼报其它艺术门类的作品一件。 2、参评作品申报材料包括:①表演艺术、广播、影视类报送10套录像带(VCD、DVD光盘、录音带);同时提供文字脚本10份;造型艺术类应尽可能报送作品原件并同时报送复制件两份(如照片);如报送原件确有困难,复制件应准确全面反映原件的真实面貌。②图书、文学作品的样书10本(套)。③作品申报表一式十份。申报表由评奖办公室统一印制,可以复制。④各省辖市委宣传部、各申报单位要填写《申报作品一览表》一式两份。 3、申报时间:2009年3月20日至2009年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地点:各省辖市的作品由市委宣传部组织申报,有关高校、省直、省管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省辖市委宣传部申报;在省会的省直高校向郑州市委宣传部申报,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文联、省新闻出版局、中原出版集团等单位按系统申报。其它省直机关、在郑州的省管事业、企业单位奖作品报送省文联220房间,联系电话:63934916,联系人:邵艳艳。驻豫部队的作品报送省军区宣传处,联系电话:63070267,联系人:胡凯。评奖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文艺处,联系电话:65902365,65902741;联系人:李玉中张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