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高校党建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苏委教组[2008]65号2008年11月13日江苏省委教育工委

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高校党建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党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高校党建工作,进一步推动高校党建工作创新,不断提高高校党建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党建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探索,不断创新高校党建工作;通过党建工作创新奖的评选,推动高校在党建工作的理论研究、制度建设和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积极创新,不断加强高校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建设,为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证。
  
  二、评选范围
  
  凡2006年以来,学校在党的建设工作中进行的理论、制度、机制、方式方法的探索和创新,已取得明显成效的,均可申报高校党建工作创新奖。
  
  申报项目应由学校党委组织或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是全校推行的工作,也可以是学校党委在部分院(系)、部门进行的试点(或特色)工作。
  
  三、评选标准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
  
  3、有较好的创造性和先进性;
  
  4、有较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5、切合我省高校实际,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推广性;
  
  6、在本校工作中经实践证明取得明显成效。
  
  四、评选办法
  
  1、学校自愿申报。学校填写《江苏省高校党建工作创新奖申报表》(见附件),并附2000字左右的申报项目详细情况介绍。本科高校每校限报2项,其他高校限报1项。
  
  2、组织专家评审。组织有关专家对各校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40个左右获奖项目建议名单。
  
  3、公示并表彰。将专家评审结果报省委教育工委领导审定,然后进行公示并表彰。
  
  五、有关要求
  
  各申报学校请于2009年2月27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联系电话:025-83335567、83335568;Email:zuzhichu1804@163.com)逾期不报,视同放弃。
  
  附件:江苏省高校党建工作创新奖申报表(略)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