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有关民办院校党组织: 为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的领导,根据《中共杭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教党委〔2008〕10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有关民办院校(教育机构)党组织。 二、组织领导 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工作,在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组织处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核标准 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内容分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党员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基层组织工作创新等五个方面内容,具体评分标准见《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标准》(附后)。 四、考核组组成 由组织处牵头,局领导任组长,部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五、考核方法 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采取自查、考查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1.自查自评。各基层党组织对照《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标准》,对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自评打分,认真撰写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并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组织处。 2.考核检查。考核组在听取党组织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汇报的基础上,采取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了解等方式,对学校(单位)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3.总结通报。组织处对考核情况和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总结,经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局党委报告。考核结果作为各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内容。局党委对各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完成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标准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考核标准 被考核单位:时间: 项目 编号 责 任内 容 标准分 扣分标准 自评分 考核分 单项 扣分 总扣分 单项 扣分 总扣分 一、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 1 把基层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制定基层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把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工作内容。 10 1、未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意见)的,扣4分。 3、党组织每年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每少1次,扣2分,扣完4分为止。 3、未把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工作内容的,扣2分。 2 每年向局党委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每年向局党委书面报告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9 1、未向局党委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扣2分;未向全体党员通报的,扣2分。 2、每学期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听取本部门行政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每少1次扣1分,扣完2分为止。 3、党组织未向局党委书面报告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扣3分。 一、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 3 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把握本单位党建工作的整体情况,研究解决本单位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15 1、党组织班子研究本单位党建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每少1次,扣1分,扣完2分为止。 2、每年通过召开党员大会、专题会议等形式,研究落实本单位党建工作,未举办的扣2分。 3、党组织成员应将履行党建工作情况列为述职述廉内容。发现未列入的,每人扣1分。扣完4分为止。 4、注重营造基层党建工作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总结宣传党建工作,推广新鲜做法、成功经验。对党建宣传不够重视、氛围不浓的,酌情扣分,扣完3分为止。 5、把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未列入的,扣2分;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存在突出问题,未采取措施切实解决的,扣2分。 二、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 1 认真抓好党员理论学习,坚定党员信念,增强党员意识。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 6 1、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保证每个党员每月参加2次党内生活,每季听一次党课。每发现一例未落实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 2、落实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党性分析制度。每发现一例未落实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 3、及时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每发现一例未落实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 |
二、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 2 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 7 1、实施党员关爱工程,开展党员服务承诺等活动。每发现一例未开展的,扣2分, 扣完4分为止。 2、落实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教育党员积极配合社区党组织的工作,参加社区公益活动,未落实的,扣3分。 二、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 3 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10 1、根据本单位实际,制订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未落实的,扣2分。 2、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落实培训制度和培养联系人制度,严格入党工作程序,注重发展优秀年轻教师入党,注重发展优秀学生入党。有关制度未落实的,扣1分;不按程序违规发展党员的,每出现1例,扣0.5分,扣完2分为止;学生党员发展不及时的,扣1分。 3、建立发展党员工作推优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每发现一项未落实的,扣1分,扣完4分为止。 三、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1 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不断优化党的组织设置,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2 1、基层党组织未能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党组织设置,不能对党员进行有效管理的,扣2分。 三、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2 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领导和指导,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对基层党务干部的培养,充实基层党建工作力量。 1 1、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无特殊情况未按期换届的,扣2分。 2、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精干高效, 核心作用强,分工合作好。因工作调动等原因,个别岗位未及时增补的,每发现1例,扣1分,扣完2分为止。 3、根据局党委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主题教育等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效果不明显的,酌情扣1-3分。 4、党员每出现一例违法违纪案件,被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的,扣0.5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 5、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未建立后备干部队伍或培养措施不落实的,扣2分。 6、每年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未组织的,扣1分。 7、未开展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活动的,扣1分。 三、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3 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广泛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和 党员帮扶结对活动。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17 1、未定期开展评比表彰优秀共产党员的,扣2分。 2、未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或成效不明显的,扣2分。 3、未按要求开展万名党员结对帮扶万户困难家庭活动的,扣4分。 4、未按要求开展党员结对帮扶困难学生活动的,扣4分。 5、帮扶工作的具体项目或具体措施未落实的,扣3分。 6、未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爱护干部、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不到位的,扣2分。 四、积极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 1 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积极推进党务公开,组织党员广泛参与党内事务。 7 1、领导班子每年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未召开1次,扣2分,扣完4分为止。 2、在涉及本单位全局性工作、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和党的建设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决定出台前,注意广泛听取党员意见。未落实的,扣3分。 2 改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 4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未全面实行 “两推一选”的,扣4分。 五、创新或特色工作 1 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组织党建工作创新活动,营造浓厚的基层党建工作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5 党建工作有特色、并能长期坚持的,加2分;党建工作有创新,并能积极探索和应用的,加2分。党建工作在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每一篇加1分。 自评附加分 考核附加分 说明 1、总分为105分,其中考核分为100分,创新或特色工作为5分; 2、每个栏目扣完为止,不倒扣; 3、同一项创新工作和特色工作不重复加分。 上级考核得分: 考核组组长签名: 自查自评得分: 书记签名: |
各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有关民办院校党组织: 为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的领导,根据《中共杭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教党委〔2008〕10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有关民办院校(教育机构)党组织。 二、组织领导 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工作,在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组织处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核标准 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内容分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党员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基层组织工作创新等五个方面内容,具体评分标准见《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标准》(附后)。 四、考核组组成 由组织处牵头,局领导任组长,部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五、考核方法 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采取自查、考查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1.自查自评。各基层党组织对照《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标准》,对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自评打分,认真撰写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并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组织处。 2.考核检查。考核组在听取党组织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汇报的基础上,采取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了解等方式,对学校(单位)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3.总结通报。组织处对考核情况和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总结,经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局党委报告。考核结果作为各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内容。局党委对各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完成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标准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考核标准 被考核单位:时间: 项目 编号 责 任内 容 标准分 扣分标准 自评分 考核分 单项 扣分 总扣分 单项 扣分 总扣分 一、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 1 把基层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制定基层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把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工作内容。 10 1、未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意见)的,扣4分。 3、党组织每年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每少1次,扣2分,扣完4分为止。 3、未把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工作内容的,扣2分。 2 每年向局党委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每年向局党委书面报告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9 1、未向局党委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扣2分;未向全体党员通报的,扣2分。 2、每学期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听取本部门行政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每少1次扣1分,扣完2分为止。 3、党组织未向局党委书面报告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扣3分。 一、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 3 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把握本单位党建工作的整体情况,研究解决本单位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15 1、党组织班子研究本单位党建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每少1次,扣1分,扣完2分为止。 2、每年通过召开党员大会、专题会议等形式,研究落实本单位党建工作,未举办的扣2分。 3、党组织成员应将履行党建工作情况列为述职述廉内容。发现未列入的,每人扣1分。扣完4分为止。 4、注重营造基层党建工作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总结宣传党建工作,推广新鲜做法、成功经验。对党建宣传不够重视、氛围不浓的,酌情扣分,扣完3分为止。 5、把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未列入的,扣2分;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存在突出问题,未采取措施切实解决的,扣2分。 二、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 1 认真抓好党员理论学习,坚定党员信念,增强党员意识。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 6 1、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保证每个党员每月参加2次党内生活,每季听一次党课。每发现一例未落实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 2、落实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党性分析制度。每发现一例未落实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 3、及时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每发现一例未落实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