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2008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江府办[2008]103号2008年10月31日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2008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江门市2008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劳动保障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江门市2008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落实促进与扩大就业再就业的工作责任,确保完成省、市政府确定的2008年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2008〕55号)和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2008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8〕44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2008年省、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全市2008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定为五大部分(满分100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江门市2008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评分表》(附件1)。主要考核内容:
  
  (一)落实就业政策和任务情况(45分);
  
  (二)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开展就业服务和管理情况(16分);
  
  (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情况(16分);
  
  (四)落实就业援助情况(13分);
  
  (五)落实各项促进就业资金情况(10分)。
  
  二、考核方式与安排
  
  全市2008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要在2009年1月20日前完成。各市、区政府要在今年12月25日前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并将2008年就业工作总结、自评情况报告和《江门市2008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评分表》等书面材料一并报江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劳动保障局)。在各市、区完成自查自评工作的基础上,由市政府组织考评小组,对各市、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核对检查复评。根据各市、区自评和考评小组检查复评情况,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考评意见后报市政府评定。
  
  三、考核等级及奖惩措施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考核为优秀等级的,市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彰;最近连续两年(2007、2008年)均考核为优秀等级的市、区,由市政府授匾为就业工作先进市、区。
  
  (二)考核为不合格等级的,市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政府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在考核中或考核后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市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政府主要领导责任。
  
  (四)对被通报批评或追究领导责任的,取消其当年参加省、市人民政府综合性评优活动的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要高度重视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切实加强对促进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全面完成2008年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二)各市、区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自评,严把自评打分关,对每一项考核内容的评分都必须具体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严禁弄虚作假。
  
  附件:1.江门市2008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评分表
  
  2.2008年江门市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目标任务表
  
  附件1
  
  
江门市2008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评分表
  
  自评单位(盖章):填报时间:

  
  项目
  
  序号
  
  考评内容
  
  分值
  
  自评分
  
  市考评
  
  小组评分
  
  市复
  
  评分
  
  计分方法
  
  考评方法
  
  考评
  
  描述
  
  
  
  一、落实就业政策和任务情况(45分)
  
  1
  
  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4分
  
  
  
  
  
  
  
  每核实一人未兑现即扣1分,扣完为止
  
  1.考评方式:
  
  (1)电话访问:随机电话访问10-15名持《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了解税收、收费减免情况。对每个访问作详细记录。
  
  (2)召开座谈会:
  
  ①组织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10-15人参加的座谈会。当地税务、工商、财政、劳动保障、物价、银行等单位参加。具体了解:是否享受了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技能鉴定补贴、免费职业介绍、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如未享受,是什么原因。
  
  ②企业和培训机构座谈会:组织8-10个企业,3-4个培训机构参加。具体了解:是否享受了税费减免、社保和岗位补贴、培训补贴政策?如未享受,是什么原因。
  2.核实办法:
  
  对声称符合条件但未享受政策的个人和企业,与有关部门当场逐一核实,当场无法核实的,由有关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核定情况,部门与个人、企业意见不一致的,由个人和企业负责举证,部门提供意见,经核实确属符合条件但未能享受政策的,视为未兑现。
  
  特别说明:凡享受税收、收费、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总人数低于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总数(含上年结转和当年新增)50%的,该市(区)不得分,扣45分。
  
  
  
  
  
  2
  
  落实社保补贴政策
  
  4分
  
  
  
  
  
  
  
  每核实一人未兑现即扣1分,扣完为止
  
  
  
  3
  
  落实岗位补贴政策
  
  4分
  
  
  
  
  
  
  
  每核实一人未兑现即扣2分,扣完为止
  
  
  
  4
  
  落实职业介绍补贴政策
  
  4分
  
  
  
  
  
  
  
  每核实一人未兑现即扣2分,扣完为止
  
  
  
  5
  
  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4分
  
  
  
  
  
  
  
  每核实一人未兑现即扣2分,扣完为止
  
  
  
  6
  
  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4分
  
  
  
  
  
  
  
  每核实一人未兑现即扣2分,扣完为止
  
  
  
  7
  
  落实小额贷款担保政策
  
  4分
  
  
  
  
  
  
  
  每核实一人未兑现即扣2分,扣完为止;当年落实小额贷款人数不足3人以上的全扣4分
  
  
  
  一、落实就业政策和任务情况(45分)
  
  8
  
  下达2008年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并开展考评
  
  3分
  
  
  
  
  
  
  
  未细化并逐级下达到镇(街道)或成员单位的扣2分;未开展年度考评的扣1分
  
  核查各市、区下达2008年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正式文件、文号;开展考评的文件、文号和考评总结等。
  
  
  
  
  
  9
  
  完成年度新增就业人数
  
  3分
  
  
  
  
  
  
  
  未完成计划数的扣3分
  
  1. 检查各市、区上报的各项就业培训统计报表;
  
  2. 按市劳动保障局对各市、区上报的有关报表的审核意见评分。
  
  
  
  
  
  10
  
  完成年度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计划数
  
  3分
  
  
  
  
  
  
  
  未完成计划数的扣3分
  
  
  
  
  
  11
  
  完成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计划数
  
  2分
  
  
  
  
  
  
  
  未完成计划数的扣2分
  
  
  
  
  
  12
  
  完成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数
  
  2分
  
  
  
  
  
  
  
  超过控制数的即扣2分
  
  
  
  
  
  13
  
  制订再就业培训任务目标,培训后再就业率不低于60%
  
  2分
  
  
  
  
  
  
  
  未制订和分解下达年度再就业培训任务目标的扣1分;培训后再就业率低于60%的扣1分
  
  
  
  
  
  14
  
  制订创业培训任务目标,创业成功率不低于30%
  
  2分
  
  
  
  
  
  
  
  未制订年度创业培训任务目标的扣1分;培训后创业成功率低于30%的扣1分
  
  
  
  
  
  二、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16分)
  
  15
  
  全面发放《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发放率不低于各市、区从业人员总量的40%
  
  6分
  
  
  
  
  
  
  
  已发放《手册》,未达到40%的,扣3分;发放率低于30%的,全扣6分
  
  检查各市、区发放《手册》的台账资料,发放率以各市、区在省业务软件发放手册数除以当地从业人员数的百分比为准。
  
  
  
  
  
  16
  
  建立转移培训就业岗位信息收集和发布管理制度;开展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农民工的失业登记工作,完成 “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年度任务
  
  3分
  
  
  
  
  
  
  
  没有开展农民工失业登记的扣1分;没有建立岗位信息收集和发布管理制度的扣1分;没有完成 “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年度任务扣1分
  
  1. 核查岗位信息收集和发布工作方案和台帐;
  
  2. 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登记工作情况,按粤劳社办[2008]1158号和江府办[2008]27号要求考核;
  
  3. 检查组织开展“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工作台帐资料及宣传工作落实情况。
  
  
  
  
  
  17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基层平台
  
  3分
  
  
  
  
  
  
  
  没有合理确定机构的人员编制不得分
  
  将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职能和有关编制的正式文件进行对比。
  
  
  
  
  
  18
  
  镇(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本建立
  
  2分
  
  
  
  
  
  
  
  镇(街道)、社区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分别不足80%和50%的不得分;工作经费未落实扣1分;服务功能未完善扣1分
  
  1. 核查各市、区有关落实镇(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正式文件;
  
  2. 检查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服务功能。
  
  
  
  
  
  19
  
  全面开展“路径就业服务”活动
  
  1分
  
  
  
  
  
  
  
  未开展“路径就业服务”的不得分
  
  核查“路径就业服务”流程文件和工作场所。
  
  
  
  
  
  20
  
  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
  
  1分
  
  
  
  
  
  
  
  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低于15%不得分
  
  核查“充分就业社区”的文件和台账资料。
  
  
  
  
  
  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情况(16分)
  
  21
  
  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分
  
  
  
  
  
  
  
  未制定工作方案扣1分;未组织开展的扣2分
  
  核查各市、区工作方案和相关台帐。
  
  
  
  
  
  22
  
  制定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分
  
  
  
  
  
  
  
  未制定工作方案扣1分;未组织开展的扣2分
  
  核查各市、区工作方案和相关台帐。
  
  
  
  
  
  23
  
  建设远程职业培训网络平台并开展培训
  2分
  
  
  
  
  
  
  
  未开通职业培训网的不得分
  
  核查各市、区建设远程培训的方案及实地考察落实情况。
  
  
  
  
  
  24
  
  完成省、市下达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4分
  
  
  
  
  
  
  
  全面完成得4分,完成80%以上得2分,完成不足80%的不得分
  
  1. 检查各市、区的培训台帐;
  
  2. 按市劳动保障局对各市、区劳动保障局上报的有关报表的审核意见评分。
  
  
  
  25
  
  完成省、市下达的“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培训任务
  
  2分
  
  
  
  
  
  
  
  没有完成既定任务的不得分
  
  核查各市、区培训台帐。
  
  
  
  26
  
  完成省、市下达的“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培训任务
  
  2分
  
  
  
  
  
  
  
  没有完成既定任务的不得分
  
  核查各市、区培训台帐。
  
  
  
  四、落实就业援助情况(13分)
  
  27
  
  完成“三年30万城乡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程”计划
  
  3分
  
  
  
  
  
  
  
  安置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未达80%的扣1分(低于60%的该项评分不得分;没有制订工作计划另扣1分)
  
  检查各市、区有否根据实施“三年30万城乡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程”要求,制订本地区的具体工作计划。
  
  
  
  
  
  28
  
  开发公益性岗位
  
  2分
  
  
  
  
  
  
  
  没有出台公益性岗位安置办法和措施扣1分;没有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全扣2分
  
  核查出台文件及开发公益性岗位台帐。
  
  
  
  
  
  29
  
  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
  
  2分
  
  
  
  
  
  
  
  没有实现动态归零的不得分
  
  核实各市、区的工作台帐和抽查镇(街道)的资料。
  
  
  
  
  
  30
  
  建立“一对一”就业帮扶制度
  
  2分
  
  
  
  
  
  
  
  没有建立“一对一”帮扶制度和台帐不得分
  
  核查就业服务机构和镇(街道)、社区平台工作台帐情况。
  
  
  
  
  
  31
  
  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各项补贴政策
  
  4分
  
  
  
  
  
  
  
  核实没有落实税费、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政策的按每人/次扣分,发现1例扣1分,扣完为止
  
  电话访问和召开座谈会核查就业困难人员是否享受有关政策。
  
  
  
  
  
  五、落实各项促进就业资金情况(10分)
  
  32
  
  把就业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
  
  4分
  
  
  
  
  
  
  
  核实资金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扣2分;未落实资金到位的扣2分,扣完为止
  
  核查各市、区财政部门有关经费拨款的文件和到帐凭证,没有文件或凭证(或未明确具体预算数)的扣4分;并核查各地落实再就业专项资金的正式批文及资金使用情况。
  
  
  
  
  
  
  
  33
  
  把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
  
  3分
  
  
  
  
  
  
  
  未纳入财政预算扣2分;经费无及时到位的扣1分
  
  核查各市、区财政部门有关经费拨款的文件和到帐凭证,没有文件或凭证(或未明确具体预算数)的扣1分,扣完3分为止。
  
  
  
  
  
  34
  
  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
  
  1分
  
  
  
  
  
  
  
  未落实的扣1分
  
  核查各市、区财政部门有关经费拨款的文件和到帐凭证,没有安排或不是核拨安排的不得分。
  
  
  
  
  
  
  
  35
  
  落实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经费
  
  2分
  
  
  
  
  
  
  
  未落实的扣2分
  
  核查各市、区财政部门有关经费拨款的文件和到帐凭证,没有安排的不得分。
  
  
  
  
  合计
  
  
  
  
  
  
  
  
  附件2:
  
  
2008年江门市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目标任务表

  
  市(区)
  
  城镇新增岗位(就业人数)目标任务
  
  安置城镇劳动力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援助城乡就业困难人数
  
  城镇登记
  
  失业率
  
  全社会非农就业比重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目标任务
  
  
  
  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目标任务(含百万工程)
  
  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
  
  高技能人才培养人数
  
  
  
  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人数
  
  创业培训
  
  就业前
  
  培训人数
  
  企业岗位
  
  培训人数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人数
  
  培训后转
  
  移就业人数
  
  转移就业人数
  
  组织技能培训人数
  
  合计
  
  高级工
  
  技师以上
  
  
  
  转移本地农村劳动力
  
  接收贫困山区劳动力
  
  
  
  合计
  
  50000
  
  39000
  
  2800
  
  6000
  
  控制在3.3%以下
  
  65%
  
  3000
  
  500
  
  40000
  
  12000
  
  22000
  
  6000
  
  30000
  
  35000
  
  6100
  
  27000
  
  20000
  
  2000
  
  1500
  
  500
  
  
  
  市直
  
  --
  
  --
  
  --
  
  --
  
  800
  
  80
  
  --
  
  --
  
  --
  
  --
  
  --
  
  --
  
  --
  
  --
  
  1500
  
  1440
  
  1100
  
  340
  
  
  
  蓬江区
  
  9700
  
  6300
  
  500
  
  800
  
  100
  
  50
  
  2880
  
  1000
  
  1700
  
  180
  
  2160
  
  2520
  
  439
  
  1944
  
  1500
  
  70
  
  50
  
  20
  
  
  
  江海区
  
  6100
  
  5300
  
  200
  
  600
  
  100
  
  50
  
  2880
  
  1000
  
  1700
  
  180
  
  2160
  
  2520
  
  439
  
  1944
  
  1200
  
  70
  
  50
  
  20
  
  
  
  新会区
  
  8800
  
  6800
  
  1000
  
  1100
  
  600
  
  60
  
  7460
  
  2200
  
  4100
  
  1160
  
  5595
  
  6528
  
  1138
  
  5036
  
  3900
  
  130
  
  100
  
  30
  
  
  
  台山市
  
  5400
  
  4800
  
  200
  
  600
  
  100
  
  30
  
  7520
  
  2200
  
  4100
  
  1220
  
  5640
  
  6580
  
  1147
  
  5076
  
  2600
  
  80
  
  50
  
  30
  
  
  
  开平市
  
  7500
  
  6400
  
  300
  
  1000
  
  300
  
  50
  
  7520
  
  2200
  
  4100
  
  1220
  
  5640
  
  6580
  
  1147
  
  5076
  
  3200
  
  70
  
  50
  
  20
  
  
  
  鹤山市
  
  6000
  
  4600
  
  300
  
  500
  
  200
  
  80
  
  4650
  
  1400
  
  2300
  
  950
  
  3487
  
  4069
  
  709
  
  3139
  
  3600
  
  70
  
  50
  
  20
  
  
  
  恩平市
  
  6500
  
  4800
  
  300
  
  1400
  
  800
  
  100
  
  7090
  
  2000
  
  4000
  
  1090
  
  5318
  
  6203
  
  1081
  
  4785
  
  2500
  
  70
  
  50
  
  20
  
  注:1.百万工程对象是指本省45周岁以下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粤农工办[2008]7号)。
  
  2.订单式培训目标任务考核,按粤经贸工业[2008]386号通知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2008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江门市2008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劳动保障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江门市2008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落实促进与扩大就业再就业的工作责任,确保完成省、市政府确定的2008年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2008〕55号)和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2008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8〕44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2008年省、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全市2008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定为五大部分(满分100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江门市2008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评分表》(附件1)。主要考核内容:
  
  (一)落实就业政策和任务情况(45分);
  
  (二)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开展就业服务和管理情况(16分);
  
  (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情况(16分);
  
  (四)落实就业援助情况(13分);
  
  (五)落实各项促进就业资金情况(10分)。
  
  二、考核方式与安排
  
  全市2008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要在2009年1月20日前完成。各市、区政府要在今年12月25日前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并将2008年就业工作总结、自评情况报告和《江门市2008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评分表》等书面材料一并报江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劳动保障局)。在各市、区完成自查自评工作的基础上,由市政府组织考评小组,对各市、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核对检查复评。根据各市、区自评和考评小组检查复评情况,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考评意见后报市政府评定。
  
  三、考核等级及奖惩措施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考核为优秀等级的,市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彰;最近连续两年(2007、2008年)均考核为优秀等级的市、区,由市政府授匾为就业工作先进市、区。
  
  (二)考核为不合格等级的,市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政府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在考核中或考核后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市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政府主要领导责任。
  
  (四)对被通报批评或追究领导责任的,取消其当年参加省、市人民政府综合性评优活动的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要高度重视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切实加强对促进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全面完成2008年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二)各市、区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自评,严把自评打分关,对每一项考核内容的评分都必须具体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严禁弄虚作假。
  
  附件:1.江门市2008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评分表
  
  2.2008年江门市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目标任务表
  
  附件1
  
  
江门市2008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评分表
  
  自评单位(盖章):填报时间:

  
  项目
  
  序号
  
  考评内容
  
  分值
  
  自评分
  
  市考评
  
  小组评分
  
  市复
  
  评分
  
  计分方法
  
  考评方法
  
  考评
  
  描述
  
  
  
  一、落实就业政策和任务情况(45分)
  
  1
  
  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4分
  
  
  
  
  
  
  
  每核实一人未兑现即扣1分,扣完为止
  
  1.考评方式:
  
  (1)电话访问:随机电话访问10-15名持《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了解税收、收费减免情况。对每个访问作详细记录。
  
  (2)召开座谈会:
  
  ①组织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10-15人参加的座谈会。当地税务、工商、财政、劳动保障、物价、银行等单位参加。具体了解:是否享受了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技能鉴定补贴、免费职业介绍、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如未享受,是什么原因。
  
  ②企业和培训机构座谈会:组织8-10个企业,3-4个培训机构参加。具体了解:是否享受了税费减免、社保和岗位补贴、培训补贴政策?如未享受,是什么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