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范翠宝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浙政干[2008]51号
2008年10月17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范翠宝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省政府研究决定:
范翠宝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免去其浙江省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汪志芳的浙江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祝贤林的浙江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韩烈兴的浙江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戴解中的浙江省监察厅驻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监察专员职务;
免去杨刚的浙江省民政厅巡视员职务;
免去刘健的中国美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