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网上办公工作的通知
绥政办发[2008]41号2008年09月19日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网上办公工作的通知


  北林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省直驻绥各单位:
  
  目前,我省作为承载省、市、县(市)三级机关开展网上办公业务的电子政务网络已经 实现安全平稳运行,我市市直机关绝大多数政府部门和中省直单位都已实现了与市电子政务网中心平台的互联互通或单机联通。为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网络的重要作用,以应用促建设, 进一步提高政府机关工作效率和水平,经市政府有关领导同意,近期将在省、市、县(市)三级政府办公部门纵向已经开通网上办公业务的基础上,在市直机关和中省直单位横向开展 网上公文传输、会议通知传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08年11月份开始,市政府办公室将开展网上公文传输和会议通知发布试运行工作,2009年1月正式运行。试运行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每个工作日上班1小时内登陆市电子政务网,处置相关事宜。
  
  二、市电子政务网中心平台为每个接入部门和单位免费提供了50兆空间用于网站建设,请已经接入的部门和单位(凡是在党政办公中心办公的单位都已接入市电子政务网)尽快抓好网站完善工作,及时维护和更新。尚未接入的部门和单位要尽快落实建设资金,抓紧接入 市电子政务网,确保按时开通网上办公业务。
  
  三、为保证网上办公业务顺利开展,市政府办公室将于国庆节后分批分期对各部门、各单位的主管领导和负责网上办公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上公文传输和会议通知传输接收处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绥化市电子政务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388049,8388050),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市政府办公室将不定期对网上公文传输和会议通知传输工作接收情况进行通报。
  
  五、绥化市电子政务管理服务中心承担对政府机关网上公文传输系统和网上会议通知系统业务指导职责,对政务网生成系统、机关短信及邮件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和维护。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接收、处理工作,并将主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于9月26日前报到 市政府办公室办公自动化科。联系人:张丹,联系电话:8388797,房间号:主楼318(办公 自动化科)。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