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为我市在第29届奥运会上夺得金牌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淄政字[2008]80号2008年09月4日淄博市人民政府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为我市在第29届奥运会上夺得金牌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在第29届奥运会上,我市运动员杜丽顽强拼搏,夺得女子步枪3×20项目金牌,女子10米气步枪第五名,再次为国家、为淄博争得了荣誉。为表彰为我市在第29届奥运会上夺得金牌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决定:
  
  授予杜丽“建设淄博突出贡献奖”;
  
  给市体育局、沂源县教体局记集体二等功;
  
  给市体育运动学校、市竞技体校、沂源县竞技体校记集体三等功;
  
  授予沂源县人民政府“淄博获北京奥运会金牌突出贡献奖”;
  
  授予高凤兰(市体育局纪检组长)、连涛(市竞技体校校长)、侯宪全(沂源县教体局局长)“淄博市先进工作者” 荣誉称号;
  
  给梁卫东(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张玉梅(市竞技体校射击教练员)、周士兵(沂源县竞技体校校长兼射击教练员)记二等功。
  
  同时奖励:
  
  杜丽:55万元人民币;
  
  张玉梅、周士兵:合计10万元人民币;
  
  国家射击队:10万元人民币;
  
  山东省射击队:10万元人民币;
  
  市体育局:10万元人民币;
  
  市竞技体校和市体育运动学校:合计10万元人民币;
  
  沂源县教体局和沂源县竞技体校:合计10万元人民币。
  
  奖励资金共计115万元,由市财政拨付。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广大体育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进取,为推动我市体育事业再上新台阶做出更大贡献。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