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京建科教[2008]591号2008年08月30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开发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城函[2008]485号)精神,请各单位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精神组织申报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精神执行。
  
  二、各单位要积极参与此项评选活动,通过评选,充分体现北京市规划设计与建设水平。
  
  三、申报程序:各单位完成申报材料的准备后报市建委,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建委推荐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四、申报时间: 2008年9月12日前。
  
  联 系 人:宛 春
  
  联系电话:63985191
  
  
二○○八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