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苏劳社[2008]63号2008年08月20日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08〕50号),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关于清理审核省级机关行政权力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两个实施方案”)。按照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厅必须于2009年上半年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为确保如期完成此项任务,现就做好我厅今年下半年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文件,明确目标任务。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是一项综合性强、协调部门多、推进难度大的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8〕50号文件和“两个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我省下一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工作重点主要有三项:一是依法清理规范行政权力。要求8月21日-9月20日期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从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行政权力等方面,对现有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将清理结果报送省政府法制办审核。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按照权力运行的法定程序和单位内部运行程序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的规则,限制行政裁量幅度,由政府法制部门审核确认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二是实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实时监察。要求建立部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固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按照建立“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的要求,认真梳理、优化规范、合理调整行政权力运行的流程。结合机关信息化建设,对与行政权力运行相关的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实行全程电子化运行。加快建设网上行政监察系统,实现信息采集、流程监控、自动预警、绩效评估、异常处理以及实时报送等功能,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监察,确保行政行为依法、透明、廉洁、高效运行。三是加强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的平台建设。要求加快推进网络互联互通,依托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进一步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网络的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逐步实现政务网络平台通部门、进处室、到桌面。积极开展业务协同,合理利用电子政务资源,完善省、市两级政务平台,推行网上公文办理、并联审批、联动监管等跨地区、跨部门办公业务。着力提高政府网站建设水平,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建立内外网信息交互机制,开发外网受理和反馈系统,规范信息发布、业务受理、结果反馈流程,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中的重要作用。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对照上述工作重点,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统一认识,明确要求。要确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真正做到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任务落实,确保省级机关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抓好落实。“两个实施方案”对当前一个时期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提出了明确时间表,结合我厅实际,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年内此项工作的主要任务,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在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一)关于行政权力清理工作。2006年由法制处牵头对行政权力已进行过清理,这次仍要对照省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清理,并在9月20 日前将清理结果报省政府法制办。这项工作继续由法制处负责,各处室、单位配合,按照要求完成任务。
  
  (二)关于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方案和技术实现框架方案工作。这项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抓紧研究制定方案,监察室、办公室协助,经厅领导审定后,于11月底前报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
  
  (三)关于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这项工作监察室、信息中心已作了调研,今年11月底前拿出实施方案,经厅领导审定后,争取年底前启动建设。
  
  (四)关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工作。这项工作由法制处负责,各处室、单位配合,争取8月底前完成。
  (五)关于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这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信息中心、法制处配合,厅政务公开办近日将召开各处室、直属单位内勤人员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同时要求将2006年6月至2008年7月本处室、单位所产生的政策、规范性文件梳理后(涉密文件除外)报办公室(电子版),9月中旬完成厅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
  
  三、加强沟通联系,按期完成任务。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小组由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信息产业厅、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务公开办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行政权力清理核定及动态管理工作由省政府法制办、省编办负责;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制定、业务指导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省信息产业厅负责;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由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信息产业厅负责。在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和电子政务建设工作中,要加强与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省监察厅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厅政务公开办公室应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8〕50号文件及“两个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OO八年八月二十日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08〕50号),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关于清理审核省级机关行政权力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两个实施方案”)。按照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厅必须于2009年上半年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为确保如期完成此项任务,现就做好我厅今年下半年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文件,明确目标任务。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是一项综合性强、协调部门多、推进难度大的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8〕50号文件和“两个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我省下一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工作重点主要有三项:一是依法清理规范行政权力。要求8月21日-9月20日期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从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行政权力等方面,对现有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将清理结果报送省政府法制办审核。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按照权力运行的法定程序和单位内部运行程序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的规则,限制行政裁量幅度,由政府法制部门审核确认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二是实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实时监察。要求建立部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固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按照建立“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的要求,认真梳理、优化规范、合理调整行政权力运行的流程。结合机关信息化建设,对与行政权力运行相关的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实行全程电子化运行。加快建设网上行政监察系统,实现信息采集、流程监控、自动预警、绩效评估、异常处理以及实时报送等功能,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监察,确保行政行为依法、透明、廉洁、高效运行。三是加强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的平台建设。要求加快推进网络互联互通,依托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进一步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网络的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逐步实现政务网络平台通部门、进处室、到桌面。积极开展业务协同,合理利用电子政务资源,完善省、市两级政务平台,推行网上公文办理、并联审批、联动监管等跨地区、跨部门办公业务。着力提高政府网站建设水平,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建立内外网信息交互机制,开发外网受理和反馈系统,规范信息发布、业务受理、结果反馈流程,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中的重要作用。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对照上述工作重点,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统一认识,明确要求。要确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真正做到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任务落实,确保省级机关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抓好落实。“两个实施方案”对当前一个时期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提出了明确时间表,结合我厅实际,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年内此项工作的主要任务,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在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一)关于行政权力清理工作。2006年由法制处牵头对行政权力已进行过清理,这次仍要对照省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清理,并在9月20 日前将清理结果报省政府法制办。这项工作继续由法制处负责,各处室、单位配合,按照要求完成任务。
  
  (二)关于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方案和技术实现框架方案工作。这项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抓紧研究制定方案,监察室、办公室协助,经厅领导审定后,于11月底前报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
  
  (三)关于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这项工作监察室、信息中心已作了调研,今年11月底前拿出实施方案,经厅领导审定后,争取年底前启动建设。
  
  (四)关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工作。这项工作由法制处负责,各处室、单位配合,争取8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