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服务业发展大纲的通知
晋市政办[2008]83号2008年08月13日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服务业发展大纲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晋城市服务业发展大纲》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晋城市服务业发展大纲

  
  为加快发展服务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山西省服务业“十一五”时期发展大纲》和《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大纲。
  
  第一章 晋城市服务业发展形势
  
  (一)“十五”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全市不断加大经济结构调整步伐,服务业发展不断加快,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服务业增长速度不断加快。2005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达到99.28亿元,5年平均增长11.86%。旅游和房地产业发展尤为迅猛,成为“十五”时期晋城服务业发展的最大亮点。2005年,全市旅游总收入20.22亿元,占全市GDP的6.4%。房地产业开发投资完成10.4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8.93%。全市星级酒店达到19家,其中四星级酒店4家。
  
  服务业内部结构不断改善。“十五”时期,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住宿、交通运输邮电等传统服务业在利用现代技术进行提升改造方面取得一定进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定单农业等新型服务业得到了初步推广;金融保险、科技服务、工程咨询等现代服务业和信息、社区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快速发展的潜力逐步显现。随着全社会消费水平和消费意识的提高,全市服务业人员素质和总体服务水平也得到明显的提升。
  
  服务业成为增加就业的重要渠道。“十五”时期,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不仅吸纳了新增就业人口,而且承接了从一、二产业转移出来的就业需求。2005年,全市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34.27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为30.56%。
  
  区域和城乡结构有所改善。市域在服务业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日趋明显。随着全市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服务业发展也出现了区域一体化的态势。在各级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下,为农服务体系逐渐成为服务业发展的新热点。
  
  改革开放取得一定成效。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流通体制改革、市场体系建设、社会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农村改革的深入,服务业发展的体制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国内外知名企业开始进入晋城,对加快服务业的提升产生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与周边地市相比,晋城市服务业总体上比较滞后,发展不足仍是最突出的问题。
  
  服务业规模偏小,比重偏低。2005年,服务业实现增加值99.28亿元,占GDP的比重为31.42%,比2000年的39.08%下降了7.7个百分点,而2005年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202.73亿元,占GDP比重为64.16%,比2000年的52.19%增长了1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十五”以来,国内外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进一步强化了我市以重型工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对服务业发展的比例客观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服务业内部结构仍然不够合理。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住宿、交通运输邮电等传统服务业大而不强,新型化改造远没有结束。与沿海地区相比,代表服务业未来发展趋势的现代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起步晚、发展慢,没有形成集聚发展的态势,占服务业的份额仍然较小。
  
  组织化程度低,产业集中度差。服务业中的金融、物流、旅游、咨询等行业市场化程度不高,竞争不够充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品牌经营、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定单农业等新型组织方式仍然处于初级阶段。服务业的规模经济水平、企业化组织程度、营销管理水平等难以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
  
  区域和城乡发展仍不平衡。农村地区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服务产品供给不足,服务农业生产的科技服务、农资供应、产品销售水平不高,与新农村建设的标准和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改革开放严重滞后。国有企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改革进程迟缓,企业办社会的情况仍然存在。垄断行业改革滞后,许多服务领域没有完全放开,缺乏竞争动力和发展活力。服务业发展的软硬环境仍然不宽松,外资和市外资金在服务业中的比重较小,市内资金特别是民间资金投向服务业的热情有待激发。
  
  (三)晋城市服务业面临的发展形势
  
  从国际经济发展趋势来看,经济全球化将更快发展,贸易、投资、金融自由化以及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快,现代服务业跨国转移呈加快趋势,我国将成为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的重要地区。从国内经济发展形势来看,国家对服务业发展高度重视,将把加快服务业发展和升级作为宏观调控的重点和产业结构调整的突破口。随着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的梯度转移和我市“四大基地、八大产业”的快速发展,新一轮经济增长将为服务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将促进服务业水平和结构的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将促进消费结构的升级,“十一五”时期将给我市服务业的加速发展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第二章 “十一五”时期晋城市服务业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时期晋城市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国内外服务业大调整大转移的机遇,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以构建和谐晋城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目标,通过拓展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培育丰富消费性服务业,优化结构,增强功能,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增强服务业吸纳城乡就业的能力,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十一五”期间晋城市服务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对公共服务业发展,政府要承担起主要的责任;对经营性服务业,应主要依靠市场机制,鼓励非公有经济的发展。要公平分配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城乡和不同区域之间的均衡发展。
  
  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根据构建和谐晋城的客观要求,分别确定生产性服务业和消费性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指导目录,并在资金、政策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
  
  提高比重、优化结构。推进服务业以快于GDP的速度发展,提高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使其逐渐成为经济增长的源泉和社会发展的先导。加快服务业内部结构调整,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
  
  规范有序、监管有效。规范服务价格和收费,加快建立符合服务业特点的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查处乱收费和变相抬高服务价格的行为。严格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
  
  (三)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晋城市服务业的发展目标是:
  
  速度和比重明显提高。服务业发展速度达到13%左右,快于GDP增长率1个百分点,增加值占GDP比重每年提高约0.8个百分点,到2010年达到35%以上。从业人数持续上升,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上升到35%左右。
  
  内部结构和组织方式不断优化。现代服务业、新兴服务业的比重大幅提高,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快速发展。
  
  对经济结构调整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旅游业、商贸流通业、交通运输和现代物流业成为全市重要的支柱产业和接续替代产业。
  
  第三章 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
  
  第一节 拓展和提升生产性服务业
  
  大力发展交通运输、科技服务、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服务贸易、会展、中介服务等主要面向生产者的服务业,拓展服务领域,细化专业分工,提升服务水平,降低社会交易成本。
  
  (一)交通运输业
  
  按照统筹规划、尽力而为、远近结合、适度超前、优化网络、提高水平的原则,基础设施由“瓶颈制约”向“基本适应”转变,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齐全、体制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提高运输组织和服务水平,降低运输在产成品中的费用开支,优化黑白比、客货比结构,初步形成运输方式多样、点线面衔接、集疏运配套的客货运输服务体系。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铁路方面,重点建设太焦至侯月铁路连接线项目,同时完善与国铁和地方铁路相配套的铁路专用线和大型煤炭集运站建设。公路方面,建成晋城至济源高速公路,建设阳城至翼城高速公路,开工建设高平至新乡高速公路和环城高速;全面提高农村公路通畅率,推进农村公路网络化,到2010年全市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实现全部通水泥(油)路。
  
  完善客货运输站场体系。坚持客货兼顾、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客货运输站场体系,努力实现客运“零换乘”、货运“无缝衔接”。建成以晋城市汽车客运东站为中心,6县(市、区)为区域中心,乡镇为网点,覆盖全市、级别不等、功能多样的客货运站场枢纽体系。实现市有一级汽车站;县城及重要旅游景区有二、三级汽车站;50%乡镇有四、五级汽车站;行政村有候车棚或招呼牌。推进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拓宽融资渠道。
  
  努力提升运输服务能力。以“客运高速化、货运物流化、服务多元化”为方向,提升运输对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的支撑能力。要提倡“以人为本、细致入微”,为全社会提供安全、便捷、放心的交通服务,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推广GPS等先进导航技术,提高对事故的控制能力,完善重特大事故紧急救援体系,组成公安、交通、卫生和保险公司联动的快速救援队伍,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二)科技服务业
  
  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在抓好科研基础建设、搞好核心和关键技术开发、培育区域创新体系的同时,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速科技服务的市场化进程。
  组织重大技术攻关。适应我市产业发展的要求,组织一批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争取在农副产品加工、煤炭转化、冶炼、铸造、新材料、节能降耗、污染防治、生态治理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对煤化工产业链延伸、煤层气开发利用技术要安排科技专项,予以资金和政策支持。
  
  构建四大产业化体系。以产学研联合为主要形式,以项目为载体,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为支撑,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以科技市场、专利代理等机构为龙头,建立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以财政性投入为引导,以企业投资为主体,通过创业投资、创业基金、证券等多种形式,建立多元化科技投资体系。通过改革科技人员分配办法和建立人才的合理流动机制,引进国外优秀人才,建立科技人才开发体系。加快科技服务业市场化进程。以独资、合资、合作、技术入股等方式,促进大多数科研机构走企业化发展道路,促进广大科技人员进入产业竞争的前沿。吸引风险投资基金和民间资金,开发各类科技投资项目。建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风险基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科技进步和创新事业。创建企业化运营的科技中介机构,完善市县两级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三)现代物流业
  
  依托交通和区位优势,合理规划布局,创新物流业态,整合现有资源,建设以现代交通体系为主的物流运输平台,以现代通讯和网络技术为主的物流信息平台,以规模仓储、包装现货和自动化管理为主的物流储存配送平台,把我市建设成山西东南部的物流重点城市。
  
  重点培育物流带。依托我市高速公路主骨架,合理规划物流业空间布局。重点建设高平-晋城-阳城公路两侧专业物流园区项目,区别地域、环境功能,突出不同特色,规划建设一批物流分中心或配送中心。
  
  合理建设物流园区。物流园区建设要合理定位、有序推进。要依托产业优势与批发市场相结合,突出城市物流特点,提供完善的物流服务,包括提供综合物流信息、资金结算、行政管理、工商税务等软件服务。构建跨区域的现代物流大网络,形成带动山西东南部生产物流及消费物流齐头并进的发展格局。各县(市、区)要规划建设相应的物流园区和专业市场。
  
  培育现代物流市场。加快国有企业主辅分离的步伐,推动企业内部物流功能剥离,组建专业物流公司。鼓励企业将原材料采购、运输、仓储等供应链管理服务委托给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利用信息技术优势,加快设施、设备、运输工具等物流资源的重组整合。鼓励物流企业通过土地置换等方式进入物流园区。促进大型运输企业由承运人向物流经营人转变,鼓励个体、私营运输户组建民营运输企业。
  
  提升物流信息化水平。依托晋城物流贸易广场,建立公共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数据共用、信息互通。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运输产业,推广条形码、电子定货系统(EOS)、电子数据交换(EDI)、货物跟踪系统、配送需求计划(DRP)、自动分拣系统(ASS)、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管理信息系统(MIS)、企业资源计划(ERP)、射频识别装置(RF)等先进的物流技术。
  
  (四)现代金融业
  
  加快引入创新机制和竞争机制,建立起以资本市场为骨干体系,政府资金、银行资金和社会资金相互配合,市内资金和市外、省外、国外资金相互衔接,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互为补充,形成有力支持晋城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支撑体系。
  
  健全金融体系,整合地方金融资源。以资本为纽带引进一批战略合作伙伴,做大做强晋城市商业银行,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鼓励发展贷款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信用担保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充分发挥晋城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晋城市经贸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投资公司职能,通过股权回购、资产置换、产权划转、收购兼并等资本运营手段,盘活我市现有存量资产。
  
  推进金融创新,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发展跨行业、跨市场的交叉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鼓励各类商业银行改变单一的存贷款业务,努力为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加快贷款项目审批,加强贷款监管,减少信贷风险。开发多种个人理财项目,融通个体手中的闲散资金,推进银团联贷,分担风险。发展房地产信贷,个人大宗消费信贷。迅速扩大保险业市场,开发为商业银行提供的商业信贷保险和个人信贷保险。结合我市实际,加快建立煤矿生产安全保险、农业生产保险、农民工人身保险等新险种。创新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大力发展金融衍生工具,开辟金融衍生市场,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加强社会信用建设,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建立和完善扶持性政策,健全法律体系,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构建和谐金融。以“信用晋城”建设为切入点,规范征信行业的有序发展。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数据库、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营造诚信环境。加快建立各级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协调机制。
  
  (五)信息产业
  
  信息和网络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要进一步发挥信息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大力发展信息和网络服务业,加快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
  
  加快发展电信和网络传媒业。电信业要紧跟通信和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步伐,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扩大服务用户,开展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抓好微波数字化改造、卫星广播电视应用、有线数字电视的整体转换和有线广播电视综合信息网建设。整合社会信息化资源,促进电信网、互联网、广电网三网融合,提高传输速率和网络交换能力,强化通信管线集约化管理和利用,为通信运营商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高起点、高标准构建全市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平台,深度开发利用信息资源。支持各部门、各单位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实现联网,扩大网络资源的共享范围。
  
  发展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加快特色网站建设,丰富电子信息内容,积极发展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网络银行、网络广告、网上娱乐、网上查询、网上预订等信息增值服务。建设现代物流、社会信用体系、科技服务、社区服务等一批专业化信息平台。采用市场运作模式,推进企业和全社会的信息化,抓好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农牧业信息服务、社区信息服务等重点工程建设。争取在我市建设覆盖全省、辐射全国的电子商务平台。
  
  重点推进“信息化示范工程”。结合重点企业、关键生产过程的技术改造,把传统技术与现代信息技术、管理技术、自动化技术、系统工程技术等有机结合起来。重点实施“信息化示范工程”,重点扶持我市支柱产业的信息化示范项目。
  
  (六)服务贸易
  
  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发挥我市服务贸易机构的作用,扩大对外贸易,推动我市服务贸易发展,提高服务贸易在我市经济中的比重。
  
  扩大服务贸易范围。指导教育、旅游、文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速发展技术引进再出口、文化产品、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新兴服务贸易重点产业;扶持网络安全、招标服务、远程医疗、公共缴费软件平台等项目。
  
  加强对外交流。组团参加国际国内相关博览交易会和贸易洽谈会,对劳务输出和重点企业“走出去”提供帮助。
  
  (七)会展业
  
  发挥我市毗邻中原的区位优势,晋焦、晋济、晋长、晋侯高速公路的交通优势,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力争在“十一五”时期使我市的会展业有较大发展。
  
  完善现有会展设施。做好市文体宫会展业后期工程,配套软件设施建设。对市展览馆、市博物馆、赵树理文学馆,以及其他各种规模的会展设施,要逐步完善功能,整合资源。
  
  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会展业。结合我市的产业优势和历史文化特点,突出我市会展业的特色。培育发展以煤化工产业为依托的煤化工会展,以古建博物馆、太行山休闲避暑为依托的文化旅游会展,以小杂粮为主的农副产品会展,以小康村建设、农业循环经济建设为依托的新农村建设会展。因地制宜发展具有我市特色的会展业。
  
  (八)中介服务业
  
  中介服务业是联系和沟通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的重要桥梁。要初步形成种类齐全,分布广泛,运作规范,功能强大的中介服务体系框架。
  
  重点发展知识密集型中介服务业。鼓励发展工程咨询、高新科技、资产评估、法律、会计、审计、质量认证等准入门槛高、专业技术强的知识密集型中介机构。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大力发展国际投资、国际贸易、市场调查、出国培训等涉外中介服务业。结合我市产业特点,发展服务煤矿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救援等方面的中介服务机构。
  
  发展人才和就业中介服务。打破地区、部门和单位壁垒,有序开放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各类资源,积极培育人才和就业中介组织,拓宽业务范围。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初步形成所有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实现就业服务的专业化和社会化。加强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完善职业培训机制,鼓励和扶持下岗职工再就业再创业。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工程。
  改善中介服务业发展环境。推进国有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确立中介服务机构的独立市场主体资格。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积极培育行业协会和同业企业协会,实现行业自律。强化诚信意识,大力推进中介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逐步放开金融、会计、法律、文化等领域的经营范围限制,鼓励有条件的中介组织加强与省内外中介组织的合作,拓宽中介业务。
  
  第二节 培育和丰富消费性服务业
  
  适应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趋势,积极发展旅游、商贸流通、餐饮、酒店住宿、房地产、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社区服务、市政与公共服务、农村服务等主要面向消费者的服务业,用现代技术和管理方式改造传统服务业,大力培育新兴服务业,丰富服务内容,满足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九)旅游业
  
  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品牌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把晋城建设成为全国古建古堡旅游热点地区。2010年接待国内游客800万人次,年均递增10%,国内旅游收入50亿元人民币,年均递增22.4%。接待海外游客2万人次,年均递增16%,旅游外汇收入700万美元,年均递增23%。
  
  整合资源,打造板块。依托精品旅游景区,整合区域旅游资源,打造五个配套成型的综合性旅游区,连片开发,形成规模,使每个旅游区都能反映出我市独特的自然风光和人文底蕴。打造以中心城市为依托,提升城市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形成集中体现城市历史文脉的城郊旅游区;打造以王莽岭、礼义古建景区为重点,形成体现太行风光、围棋文化和宋金古建文化的太行旅游区;打造以皇城相府为龙头,形成体现沁河流域古堡文化和水域风光的沁河旅游区;打造以炎帝陵和长平古战场为重点,形成体现始祖文化和军事文化的丹河旅游区;打造以原始生态为特色,形成以回归自然为主题的历山旅游区。
  
  开发完善旅游产品。不断开发、完善和丰富旅游产品,满足消费需求,适应旅游市场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要开发东焦河度假区、锡崖沟度假区、棋子山度假区、历山度假村、张峰水库度假村等休闲度假产品。农业旅游完善泽州东四义村、沁水示范牧场、陵川锡崖沟村、阳城皇城村、陵川凤凰村、泽州卧龙山农业观光园、泽州山里泉景区等农业旅游示范点,继续开发其他农业旅游示范点。乡村旅游要以保护为前提,提高中国历史文化名村-阳城县皇城村和沁水县西文兴村的利用水平;开发冶底,砥洎城,太行重镇-周村、大阳、高都、晋庙铺等古村镇;推进东四义、山耳东等新农村旅游开发。红色旅游要开发各县(市、区)抗日县政府所在地、太岳军区旧址、孙文龙纪念馆、上河会议旧址、马头山战役遗址、土岭事件纪念馆等红色旅游产品。娱乐旅游要开发龙门文化园区、东焦河水上乐园等娱乐产品,丰富其内容;主要旅游景区要开发旅游娱乐项目。体育旅游要探索开发徒步穿越、攀岩等体育旅游产品。
  
  丰富旅游的文化内涵。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优势,开发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旅游产品。推进民歌、舞蹈、戏曲、剪纸、铁艺、刺绣、面塑、泥塑等民俗风情的市场化开发。增加旅游商品的种类,积极培育规模旅游商品开发龙头企业。通过进行有针对性的季节营销, 完善不同季节的特色旅游服务,将晋城建设成为一个适宜四季旅游的全年候旅游目的地。
  
  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产业体系。按照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和优秀旅游城市、卫生城市的标准,对重点旅游景区进行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完善旅游综合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吃、住、行、游、购、娱”相配套的旅游服务体系。
  
  加强宏观引导。认真落实旅游业发展规划,景区景点必须严格按规划建设,严格保护和合理开发旅游资源。鼓励支持旅行社做大做强,鼓励外商投资,对旅行社进行有效整合,积极推进旅行社集团化经营。各级政府要加强旅游公路、停车场、厕所等基础性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以奖代投、以奖代补等形式,支持旅游企业发展。
  
  (十)商贸流通业
  
  全面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使全市流通业实现总量倍增、布局基本合理、结构明显优化、功能大幅提升,真正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力争到201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 150亿元,年均增长13%左右,连锁企业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20%左右,年均增长1%左右。
  
  构建现代流通市场体系。切实打破地区封锁,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繁荣活跃的商品与服务大市场;要全面落实《晋城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各县(市、区)也要做好自己的商业网点规划,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层次分明、体系完整、群众比较满意的市场格局。建设一批具有鲜明特点、集散力强、专业化程度高的批发市场。
  打造各具特色的商贸集聚区。市区要大力发展集金融、商务、信息服务等为一体的商贸集聚区。建立市级商业中心,同时依托现有基础,改造建设提升中原街、南村、北石店三个区域商业中心。调整现有商业布局,重点发展大型购物中心。高平、沁水、阳城、陵川等县(市)要因地制宜调整商业布局,发展集购物、餐饮、休闲、健身等为一体的购物中心和新兴商业街区,建设具有地方特色,满足本地群众生活和文化需要的购物、文化、餐饮、娱乐聚集区。
  
  培育新型业态。进一步确定连锁经营在商业中的主体地位,以超市、便利商店为重点,大力培育和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商业销售网络。发展有特色的专业店和专卖店,推进传统百货店利用连锁经营组织形式进行改造和功能创新。鼓励方便生活的连锁企业向城镇社区和乡村延伸。支持知名连锁企业在我市发展。鼓励我市优势企业向省内和其他区域开拓市场,输出资本和管理。
  
  推进农村商品流通。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构筑农村消费品和农资新型流通体系。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要求,坚持农村市场建设与农业生产、农民消费相结合的原则,推动农村商品流通发展。支持农资经营龙头企业加快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有效整合基层商业、供销、粮食系统及个体经营网点资源,按照商务部《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标准,向农村延伸发展连锁农家店,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全面启动“三农”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消费市场。
  
  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市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抓好我市五大出口基地建设,即:铸造加工基地、化工系列产品基地、纺织丝麻基地、玻璃器皿基地和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努力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着力调整出口商品结构,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在巩固我市出口亚、欧、美、台、港、澳等传统国家和地区市场的前提下,重点开拓中东、东盟、印度、俄罗斯等发展中国家市场,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合作,扩大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贸易往来。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国门创业。加大对我市劳动力资源的技术培训,积极开展对外劳务输出。同时要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提高服务贸易的比重。力争到2010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21600万美元。
  
  改善商贸流通业发展环境。积极推进国有流通企业改组改制,建立现代流通企业制度。大力调整流通领域所有制结构,推进中小型流通企业国有资本有序退出。加快培育流通领域的大集团大企业,做大做强一批商贸流通企业,使其真正成为流通领域的支柱。实施品牌战略,重点扶持一批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服务。广泛开展诚信建设,完善商品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商贸企业诚信档案,重树“诚信晋商”的良好形象。以提高行政效能为中心全面改善软环境,营造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社会氛围。
  
  (十一)餐饮业
  
  适应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变化,餐饮、酒店住宿业应向多层次、特色化方向发展,不断创新经营方式。
  
  挖掘传统历史、丰富特色餐饮。以泽州巴公烧大葱、高平烧豆腐、阳城烧肝、高妆馍、陵川杂粮等传统地方特色为依托,推出各类土特食品、粗粮食品、保健食品,开发民间传统特色美食品种,发展农家绿色餐饮,继承和发展晋城传统的食品制作工艺,要规划建设一批充分反映地方特色的饮食街区。同时,继续吸引国内特色品牌和餐饮连锁企业进入我市。
  
  加强对餐饮行业的规范和引导。加强全市餐饮行业协会建设,不断提高行业自律能力,引导企业加强价格自律,规范餐饮食品安全标准,提高卫生质量,提高食客满意度。把晋城旅游促销与美食文化宣传结合起来,加快晋城美食“走出去”步伐。
  
  (十二)酒店住宿业
  
  分档次发展各类酒店。市区要积极发展星级酒店特别是五星级酒店,提升城市形象和品牌。县(市、区)和主要景点要积极发展中低档经济型酒店,县(市、区)要提高中低星级饭店质量。“十一五”期末,全市五星级饭店总数力争达到2-3家;主要旅游县城、景区服务基地,要加快大众经济型饭店的改造和建设,力求每个旅游城镇和景区都要有二星级以上饭店。
  
  创新酒店住宿业管理。加快企业体制改革步伐,建成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本土饭店。鼓励市内有实力的住宿企业加盟全国知名酒店连锁集团,实现品牌化和标准化,改造或新建一批反映本土文化的主题酒店。积极引进国内、国外品牌酒店来晋城连锁经营、输出管理和直接投资建设。
  (十三)房地产业
  
  引导合理消费,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提高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供应比例。要积极采取措施抑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到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2平方米。
  
  优化商品住宅供应结构。大力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加普通住宅的开发规模,适度开发中、高档住宅。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投资,抑制房价非正常上涨。继续增加经济适用房,不断改善中低收入拆迁居民居住条件。“十一五”时期,要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支持开发针对农民进城的住宅小区,并加强配套公共设施的建设。小城镇要引导科学开发绿色健康的普通住宅小区,加快推进廉租房建设。对节能省地型的住宅建设进行政策支持。
  
  规范土地市场管理。强化土地市场管理,控制土地供给总量,优化土地供给结构,发挥土地调控对房地产业发展的核心作用。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土地供应要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由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实行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
  
  规范各类房地产市场主体。改善投资环境,引进国内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进入晋城市场。鼓励和支持有实力、重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强强联合和实施跨地域开发。抑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囤积土地和房源,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对闲置土地和空置商品房较多的开发企业,商业银行要按照审慎经营原则,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任何形式的滚动授信。有序发展家装市场。引入竞争机制,强化物业管理,提高智能化水平,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
  
  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市场,公开企业信息和市场交易信息,管理的重点逐步由资质管理向资信管理转轨。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加快搞活住房二级市场,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扶持一批信誉好、素质高的中介服务机构和经纪人队伍,大力推广中介连锁经营模式。引导居民通过换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调整税收、信贷政策,进一步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
  
  (十四)文化娱乐业
  
  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文化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目标,大力推进文化强市,着力培育具有本地特色、体现时代精神的晋城文化。力争到2010年,使我市文化设施更加健全,文化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文化市场更加繁荣,文化发展水平领先全省、位居国内同类城市前列。
  
  全面发展各类文化娱乐产业。集中力量建设图书馆、影剧院、群众艺术馆等文化基础设施,健全城市文化服务功能,提供各类文化娱乐产业快速发展平台。文化旅游业要积极实施精品、名牌战略,推动旅游与文化的融合;影视制作业要深入挖掘我市独特的影视题材,运用市场机制,力争推出1-2部影视精品;印刷复制业要发展特色印刷和光盘复制业,支持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的推广使用;文艺演出业要努力推名人、塑名剧、创名作,推动文艺团体走出去开发市外文化广场,提高市场竞争力;广告发行业要充分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发展平面广告和立体广告,努力扩大广告产业规模,提高各类广告的公信力;文化娱乐业要以太行山龙门文化产业园为龙头,加快文化娱乐主题园区建设,促进旅游市场、演出市场和娱乐市场的融合。发展电子娱乐业,积极引进技术先进、富有特色的新兴娱乐项目,营造娱乐消费新热点。
  
  培育和发展文化市场。积极扶持文化经纪机构、文化代理机构、文化咨询服务机构等文化中介组织,培育和发展文化中介市场;鼓励发展城镇中小型特色书店、专业书店、社区书店和网络书店,规范和发展演出市场;扶持艺术品市场发展,培育和发展文化产品市场;运用市场准入、价格调节、财税优惠等政策,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出版发行、电影放映、文艺表演、网络服务等领域,积极开发农村文化市场;支持农民群众兴办农民书社、电影放映队等,扶持民间剧团的发展。鼓励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剪纸、绘画、陶瓷、面塑、泥塑、雕刻、刺绣、编织等民间工艺项目,支持农村民间工艺美术产业的发展。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型文化活动。面向基层,服务大众,整合基层文化资源,创新文化活动形式,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继续开展“上党梆子优秀剧目展演”、“民间艺术擂台赛”、“社区文艺汇演”、“小康乡镇文艺调演”、“校园艺术节”、“消夏文艺晚会”、“广场文化节”和体育运动会等传统群众文化活动;办好泽州“金秋小康旅游月”、陵川“金秋红叶节”、高平“炎帝陵祭祖文化节”、沁水“柳宗元文化节”和城区“白马王杯招商啤酒节”等主题文化活动;发挥文化馆(站、中心)等文化机构的组织作用,充分利用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广场文化活动等载体,开展以歌咏、读书、书法、朗诵、科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节庆文化活动;鼓励群众开办农家书屋、组建书社和开展艺术收藏;支持基层业余文艺创作和演出;推广新兴文化娱乐项目,普及和发展网络文化。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文化人才队伍。按照人才总量增加、结构合理、素质增强的目标,紧紧抓住培养人才、吸引人才、使用人才三个环节,造就一支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都能适应建设文化强市的人才队伍。
  
  加快体制改革和市场化进程。要以太行日报社、广电总台、信息中心为载体,改革体制,整合资源,推进新闻传媒业发展。推进文化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整合文化资源,加快文化娱乐产业的市场化、产业化和企业化运作。落实文化娱乐产业政策,支持民间资本和外资以合资、合作、参股等形式兴办文化企业和大型文化娱乐设施,允许其通过产权交易、收购兼并、经营权有期限转让、文化活动冠名权和特许经营执照的拍卖等多种形式参与文化市场竞争。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多方位投入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各类中介组织,加强文化经纪人队伍建设。
  
  (十五)体育健身产业
  
  在积极搞好竞技体育的同时,加快我市体育健身的市场化、产业化步伐。
  
  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努力推进我市体育社会化、竞技体育集约化、体育产业多元化和体育管理科学化发展进程。将有条件的体育事业单位逐步推向市场,推动体育社团向实体化、企业化发展。加快竞技体育发展,争取举办各类国际与国内比赛,发展有潜力的新项目。积极发展体育彩票、体育转播、体育广告、体育培训和体育用品等相关产业。
  
  发展健身产业。以民间传统体育活动为重点,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提高全民素质。注重体育运动的延伸产品,如服装、器具等的研究开发和生产销售。搞好社区居民健身区建设。经营好各种类型的培训学校、训练与比赛场馆、健身娱乐中心等群众性体育活动场所。
  
  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完善体育场、游泳馆、文体宫等体育健身场所建设,提升现有体育设施功能,提高现有体育设施的利用率。大胆探索体育设施场馆多元化投入、市场化经营的新路子。在全社会体育意识普遍增强、竞技体育水平有新的提高的同时,加快我市体育健身的市场化、产业化步伐。
  
  (十六)社区服务业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资助、社会兴办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发展社区家政服务、就业服务、便民零售、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医疗保健、信息咨询、慈善互助、养老托幼等,推进社区服务的规范化和网络化经营。挖掘社区服务就业潜力,努力开发就业岗位,把社区服务业建成吸纳下岗职工和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重要载体。
  
  发展社区家政服务。多渠道、多方式整合社区资源,引入社会投资主体兴办家政服务项目。重点扶持规模较大、实力较强、诚信度高的家政服务公司,创立服务品牌,发挥示范作用,形成规范有序的家政服务市场。建立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培养家政管理、保育托幼、保健护理、营养配餐、家电维修等方面的职业家政员,推广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到2010年社区家政人员的持证上岗率达到70%以上。
  
  发展社区医疗和养老等服务。整合社区资源,建立健全以疾病预防、医疗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方便居民就近就医和接受有关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在农村地区,积极发展功能比较健全的医疗服务站。力争到2010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达到100%。适应老龄化社会的需要,推进养老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大力支持各种所有制主体,采取各种方式兴办养老机构,重点开展服务独居老人群体的应急呼叫、陪聊、陪读等服务。鼓励社区开展休闲娱乐活动,提倡健康丰富的业余生活方式。
  提升一般性中介服务业。引导文化中介、艺术品经纪、体育经纪、婚姻介绍、房地产中介、“三农”服务中介等一般性中介服务组织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提高专业化水平、增加服务种类、创新服务方式。
  
  规范发展物业管理。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严格市场准入。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新建住宅全部实现物业管理,创造条件逐步推进旧住宅区物业管理,到2010年社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要达到60%以上。扶持发展物业管理集团,鼓励向民营化发展。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传统的住宅管理向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转变。建立物业管理制衡机制,到2010年,住宅区业主委员会建立率达80%以上。
  
  规范社区服务业的管理。组建与社区服务相关的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发展。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加大对社区服务企业税费支持,制定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的相关优惠政策。运用市场化手段合理配置社区资源,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管理社区服务业。建立政府引导、依托社区、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十七)市政与公共服务业
  
  以城镇化发展为目标,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大力发展开放、高效、文明、规范的市政与公共服务业。
  
  加强市政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公用设施的总体规划,强化以人为本和经营城市的理念,以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加快建设城市道路、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工程,规范城市客运、绿化、环卫等市政管理。
  
  开放城市公共服务市场。加快市政公用行业的市场化和产业化步伐,允许国内各类社会资本和外资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特许经营、资产收益证券化等多种形式,投资市政公用项目。对现有的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存量资产,提高运行效率。通过招标拍卖等办法,出让出租汽车经营权、公交线路运营权,以及道路、广场、路灯、桥梁、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冠名权、广告权、收费权和租用权。全面放开市政公用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以及市政设施维护、城市绿化养护,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保洁等作业市场,允许社会力量组建作业公司,公开竞争承接作业任务。建立健全市政公用行业价格形成机制,完善价格听证制度,规范定价行为。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推进污水处理市场化。
  
  加快企业化改制。对市政管理、客运、绿化、环卫等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整体改制、引资改制、切块改制、国有股出让等多种形式,引入社会资本,减持国有股权,优化大中型市政公用企业的资本结构。按照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的方向,充分发挥大中型市政公用企业的规模优势,开展跨地区、跨行业经营。中小型的供水、供气、供热企业可以采取租赁、委托经营、股份合作或出让经营权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加快企业内部人事、用工和收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步伐,增强企业活力。
  
  (十八)农村服务业
  
  围绕提高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产业化水平,服务“三农”,发展壮大农村服务业。
  
  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基层农业实用技术推广服务工程、“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完善动物植物保护防疫检疫监督体系,加强饲料监测体系建设,加强农民培训转移体系建设。
  
  做好各项为农服务工作。在农业信息服务方面,到2010年,建成以“太行农网”为中心,84个乡(镇、办),300个特色行政村,60个骨干农业龙头企业为基层服务站点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在农村金融服务方面,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的作用。在农村生活服务业方面,积极实施以沼气、秸秆气为重点的农村清洁能源工程。推进农村水利、交通、邮政、电信、电力、广播影视、医疗卫生、教育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建设;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村容村貌管理,改善农村基础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第四章 统筹晋城市服务业发展
  
  服务性行业种类多、范围广、相互关系复杂,在制定规划和政策时必须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十一五”时期,各级各部门要以“五个统筹”为方向,做到分类指导、整体推进。
  
  (一)统筹各种所有制服务业发展
  要借鉴兄弟市的成功经验,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大力推进各种所有制服务业发展。
  
  加快推进和完善垄断行业改革。进一步降低自然垄断行业中非自然垄断业务以及竞争性服务行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引入竞争机制,打破不合理的服务业垄断格局。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服务业的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步伐。
  
  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继续清理和修订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和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等领域,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支持有条件的服务企业做大做强,组建大型服务企业集团。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集体服务企业的资产管理和股份制改造。鼓励国内大企业和跨国公司以各种形式投资我市服务业。
  
  (二)统筹基本公共服务与非基本公共服务发展
  
  合理界定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和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和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改革与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产业保障。
  
  基本公共服务要强调公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包括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社会救助、公益性文化、公益性交通通讯、市政服务和农村公共服务等。要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提高政府向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和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管理办法,明确责权、加强监督,确保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公正透明、公平规范的服务。要公平分配公共服务,缩小城乡和不同区域之间享受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的差距,减少社会成员之间发展机会的不公。
  
  非基本公共服务要注重效率。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包括科技和信息服务、经营性交通和通讯服务等。要通过降低准入、强化竞争、优化环境、规范经营、完善法规、加强监管等手段,使非基本公共领域服务实现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信息化和法制化。
  
  (三)统筹城乡服务业发展
  
  加快发展为农服务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农村服务业既要依靠农业、农民和农村的自身积累,也要结合市情认真研究工业反哺农业和城市支持农村的体制、方式和措施,逐步缩小城乡之间享受公共服务的差距。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公路、电网、通讯、广播电视和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发展环境。继续实施农村公路通达、通畅工程,满足农村居民的出行需求,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要全部通水泥(油)路,实现农村公路网络化。要加大对经济落后地区施工难、里程长、造价高路段的攻坚力度。重点发展集中连片供水工程和对现有供水工程的改造。逐步实现城乡同电同价。引导村落合并和人口聚集,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加快乡村绿化,加大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力度,巩固生态环境建设成果,力争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大力实施农村以沼气、秸杆气、煤层气为主的燃料替代工程。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将农村社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扶持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加强面向农村的科技、金融、市场、信息服务。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积极探索以煤补农的有效方式。完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继续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加快“城中村”农民、近郊无地少地农民和有稳定职业的农民工转户步伐,重点解决新增城市人口、“城中村”近郊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加快发展为农服务业。大力发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做好良种繁育供应、技术指导、农机服务、流通和加工社会化服务,重点进行农业市场营销服务体系、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农业信息及专业化生产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以公益性服务为主导的农技推广服务队伍,建立集试验、推广、培训为一体的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扶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经营性农技服务。发挥农业科研院所的人才与技术优势,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强化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加快“农改超”工程,走农贸市场超市化之路,提高农产品在新型零售业态中的经营比重。大力发展以统一标志、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核算、统一价格和统一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农资连锁经营,净化农资市场。建设现代农业信息服务平台,逐步将网络终端延伸到农户,发展农业电子商务。重点支持农畜产品检测中心,创建“绿色市场”和“无公害销售区”。加快富余劳动力输出。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坚持发展小城镇与劳务输出相结合、市内转移和市外输出相结合,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环境。加强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的组织,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转移的技能培训和中介机构服务。满足城市居民回归自然、休闲娱乐和体验农耕文化的需要,引导农业与旅游等产业的融合,积极发展观光农业。
  (四)统筹市内不同区域服务业发展
  
  围绕我市生产力布局和市、县城镇空间格局,促进服务业的网络化发展。
  
  加快建设市域和区域服务业中心。以晋城市区为市域中心,以高平、沁水、阳城、陵川为区域中心,实现对全市服务业发展的聚集和辐射作用。市域中心要建成山西东南部承接中原地区的梯级服务城市,推进服务业的现代化,在金融、物流、科技、教育、信息、咨询等现代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发展上要有大的突破。区域中心要加快建设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服务业体系。大的乡镇要加快对传统服务业的改造,力争在一两个服务业领域中有所突破。
  
  建设高平-晋城-阳城服务业发展密集带。依托高平-晋城-阳城公路经济发展带人口和资源密集、经济相对发达、居民收入水平较高的优势,整合各类资源、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坚持生产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并举,重点规划和建设物流、旅游、商贸、金融、科教卫生、中介等服务业基础设施和项目。
  
  规划建设一批服务业发展密集区。在市区建立“一主三副九街”商业服务体系。重点发展新市街市级商业中心,中原街、南村、北石店等三个区域商业中心。优化布局,提升档次,调整结构,建设辐射全市及周边地区、功能齐全、特色鲜明、引领消费时尚的现代化综合商业中心;在城市主要街道,集中发展自然形成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商业步行街,机电、建材、汽配、体育、装饰、五金日杂、小商品、风味小吃等特色商业街,形成特色商业街区;在城市结合部和交通道口,规划建设大型生产材料和生活材料交易批发市场,依据辐射半径合理布局仓储式超市;依托公路、铁路和煤炭集运站场,布局和发展大宗物资的综合物流,形成跨区域物流基地;在集中居住区布局建设生活服务业积聚区。高平、沁水、阳城、陵川四县(市)要区别不同情况,因地制宜规划建设服务业发展聚集区。
  
  (五)统筹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
  
  通过对内对外开放,在更深层次和更广范围内开展服务业的区域分工和合作,拓展服务业的发展空间。
  
  加强区域服务业分工合作。积极推进我市服务业与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服务业发达地区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吸引沿海地区服务业向我市转移。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的机遇,加快与中西部省份在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业发展等方面的一体化步伐。支持一批跨市发展服务业做大做强。
  
  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既要“引进来”,提升服务业利用外资水平,又要“走出去”,努力拓展国际服务贸易。引进先进服务技术和标准,促进服务业体制机制的创新。适应国际服务业发展趋势,大力推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多式联运和网上销售等现代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大力吸引国际服务业向我市转移。要积极参加沿海地区和国内外举行的大型招商引资活动,推介我市有优势、前景好的项目。发挥我市的劳动力资源优势,鼓励形式多样的劳务输出。
  
  第五章 完善服务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服务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各级各部门要克服重生产轻流通的观念,正确认识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先导作用,把加快服务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精力从对服务业微观管理转移到调控服务业总量与结构、铺就服务业发展平台、维护市场秩序以及提供公共产品等经营环境改善上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推动服务业快速发展。
  
  (一)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领导
  
  要成立市服务业发展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也要设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制度,将工作目标和重点项目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部门、单位。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政府服务,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建立服务业预警、预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二)加强服务业市场监管
  
  规范服务价格和收费,加快建立符合服务业特点的价格形成机制,减少服务产品的政府定价和指导价。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服务产品要完善价格公示制度,重点加强对教育、医疗、文化、旅游、中介等服务产品价格的监管,严格查处乱收费和变相抬高服务价格的行为,提高服务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执法,严厉打击虚假信息、质次价高、强买强卖等不规范行为。鼓励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发展,加强行业自律。鼓励消费者通过法律渠道维护权益。
  (三)增加服务业引导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服务业的政策性投入,引导金融部门、企业和社会对服务业的资金投入。对我市服务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和新兴行业,要设立与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配套的扶持资金,引导银行积极向服务业企业及重点项目发放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通过各种渠道,直接或间接筹措资金。
  
  (四)搞好服务业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
  
  结合国内外服务业大调整大转移的趋势,建立和完善人才招聘制度,积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通晓国际规则和熟悉现代管理的服务业人才。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吸引、留住、用好人才,努力创建有利于各类人才施展才干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我市现有职业技术学院、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科研院所和各类社会机构的作用,加快服务业相关学科的建设,增设紧缺专业,培养急需人才。加强对服务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从业水平。
  
  (五)完善服务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体系
  
  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结合《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本大纲,及时出台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政策措施,在降低市场准入、搞好税费优惠、加强资金支持、促进人才引进、加快改革开放、控制用水用电用气用地价格等方面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服务业发展大纲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晋城市服务业发展大纲》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晋城市服务业发展大纲

  
  为加快发展服务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山西省服务业“十一五”时期发展大纲》和《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大纲。
  
  第一章 晋城市服务业发展形势
  
  (一)“十五”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全市不断加大经济结构调整步伐,服务业发展不断加快,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服务业增长速度不断加快。2005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达到99.28亿元,5年平均增长11.86%。旅游和房地产业发展尤为迅猛,成为“十五”时期晋城服务业发展的最大亮点。2005年,全市旅游总收入20.22亿元,占全市GDP的6.4%。房地产业开发投资完成10.4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8.93%。全市星级酒店达到19家,其中四星级酒店4家。
  
  服务业内部结构不断改善。“十五”时期,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住宿、交通运输邮电等传统服务业在利用现代技术进行提升改造方面取得一定进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定单农业等新型服务业得到了初步推广;金融保险、科技服务、工程咨询等现代服务业和信息、社区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快速发展的潜力逐步显现。随着全社会消费水平和消费意识的提高,全市服务业人员素质和总体服务水平也得到明显的提升。
  
  服务业成为增加就业的重要渠道。“十五”时期,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不仅吸纳了新增就业人口,而且承接了从一、二产业转移出来的就业需求。2005年,全市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34.27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为30.56%。
  
  区域和城乡结构有所改善。市域在服务业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日趋明显。随着全市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服务业发展也出现了区域一体化的态势。在各级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下,为农服务体系逐渐成为服务业发展的新热点。
  
  改革开放取得一定成效。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流通体制改革、市场体系建设、社会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农村改革的深入,服务业发展的体制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国内外知名企业开始进入晋城,对加快服务业的提升产生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与周边地市相比,晋城市服务业总体上比较滞后,发展不足仍是最突出的问题。
  
  服务业规模偏小,比重偏低。2005年,服务业实现增加值99.28亿元,占GDP的比重为31.42%,比2000年的39.08%下降了7.7个百分点,而2005年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202.73亿元,占GDP比重为64.16%,比2000年的52.19%增长了1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十五”以来,国内外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进一步强化了我市以重型工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对服务业发展的比例客观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服务业内部结构仍然不够合理。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住宿、交通运输邮电等传统服务业大而不强,新型化改造远没有结束。与沿海地区相比,代表服务业未来发展趋势的现代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起步晚、发展慢,没有形成集聚发展的态势,占服务业的份额仍然较小。
  
  组织化程度低,产业集中度差。服务业中的金融、物流、旅游、咨询等行业市场化程度不高,竞争不够充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品牌经营、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定单农业等新型组织方式仍然处于初级阶段。服务业的规模经济水平、企业化组织程度、营销管理水平等难以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
  
  区域和城乡发展仍不平衡。农村地区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服务产品供给不足,服务农业生产的科技服务、农资供应、产品销售水平不高,与新农村建设的标准和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改革开放严重滞后。国有企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改革进程迟缓,企业办社会的情况仍然存在。垄断行业改革滞后,许多服务领域没有完全放开,缺乏竞争动力和发展活力。服务业发展的软硬环境仍然不宽松,外资和市外资金在服务业中的比重较小,市内资金特别是民间资金投向服务业的热情有待激发。
  
  (三)晋城市服务业面临的发展形势
  
  从国际经济发展趋势来看,经济全球化将更快发展,贸易、投资、金融自由化以及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快,现代服务业跨国转移呈加快趋势,我国将成为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的重要地区。从国内经济发展形势来看,国家对服务业发展高度重视,将把加快服务业发展和升级作为宏观调控的重点和产业结构调整的突破口。随着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的梯度转移和我市“四大基地、八大产业”的快速发展,新一轮经济增长将为服务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将促进服务业水平和结构的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将促进消费结构的升级,“十一五”时期将给我市服务业的加速发展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