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安溪三元集发水泥有限公司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7]206号2007年12月25日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安溪三元集发水泥有限公司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安溪县经贸局:
  
  你局安经贸[2007]63号文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我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福建安溪三元集发水泥有限公司在安溪建设一条带纯低温余热发电的日产4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福建安溪三元集发水泥有限公司建设一条带1组纯低温余热发电机组(7500kW)的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并配套辅助设施建设。
  
  项目建成后新增182万吨水泥,其中袋装水泥30%,散装水泥70%,年发电量为5040×104 kWh。
  
  二、该项目建设地点为安溪县湖头镇,征地约21.33公顷。项目所需石灰石由安溪县大畲灰岩矿、长基灰岩矿等矿区提供;熟料烧成采用本省无烟煤;其它辅助材料由市场采购解决。
  
  三、项目总投资为52803万元(含铺底流动资金1260万元,用汇48.65万美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9308万元。
  
  四、项目建设期1.5年。
  
  五、请你局做好福建省安溪三元岩水泥有限公司、安溪县三兴石凤水泥有限公司、安溪青龙山水泥有限公司共10台机立窑于2008年底前淘汰工作。
  
  六、本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