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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159号令)、《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007]250号)和省建设厅有关文件要求,我委组织人员对2008年7月份申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2家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已向社会公示,现公示期满,同意核发资质证书,特此公告。 请有关企业凭单位介绍信到建委窗口领取资质证书。 附: 合肥市2008年7月份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企业类型 安装维修范围 审查意见 1 合肥顺昌不锈钢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张家顺 有限责任公司 “金顺昌”牌中餐大灶 同意 2 合肥百年五星饮食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唐林东 有限责任公司 “五星”牌中餐大灶 同意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二OO八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