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餐饮娱乐住宿趸船防火规范》的通知
渝建发[2009]112号2009年06月12日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餐饮娱乐住宿趸船防火规范》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
  
  现批准《餐饮娱乐住宿趸船防火规范》为我市强制性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50-097-2009,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中3.3.5,3.3.8,3.4.2,3.4.3,4.1.9,5.1.5,5.1.6,5.1.7,5.1.9,5.1.10,5.1.11,6.1.1,6.1.2,7.1.4,8.1.5,8.3.5条为强制性条文,并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和备案,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解释。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