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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泸州市酒类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0年)》已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泸州市酒类产业发展规划 (2008-2010年) 概述 酒业一直都是我市传统特色优势产业和主要财税来源,大力发展酒业是新形势下促进和带动我市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战略选择。本规划根据《中共泸州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酒业发展的意见》(泸委发〔2007〕18号)进行编制,明确了2008 年至2010年全市酒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重点和主要措施,是指导今后几年全市酒业发展的基础性文件。 第一章 泸州市酒类产业发展概述 一、历史悠久。泸州谷物酿酒历史渊源流长,据大量文物考证,秦汉时期泸州就有“以酒祭祀”、“以酒宴乐”等社会礼仪活动。泸州老窖始建于明代万历年间,1915年获得了“巴拿马国际博览会”金奖,并蝉联历届中国名酒,已连续使用430 余年的1573国宝窖池,被国务院列为国家文物保护单位。郎酒的发展可追溯到1903 年“惠川糟房”,距今有105年历史,郎酒于1984年被评为国家名酒后,泸州成为全国唯一拥有“浓香鼻祖”、“酱香奇葩”两大国家名酒的城市。泸州老窖、郎酒也同时入选我国首批“中华老字号”。 二、基础扎实。截止2007 年底,泸州有大小酒类企业703 户,规模以上企业55 户,获国家工业生产许可证企业321户,酿酒窖池24000 余口,其中:100 年以上窖池1600 余口,20 年以上窖池14400余口,这些窖池是泸州白酒品质的保证和发展的基础,是不可多得的珍贵资源。2007 年,全市完成白酒产量49.6万千升,分别占全国、全省产量的6.1%和34.3%,实现销售收入101.9亿元,分别占全国、全省比例的8.2%和22.2%。酒业实现入库税金11.7 亿元,2007 年累计完成工业增加值46.2亿元,对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3.8%,拉动全市工业增加值增长15个百分点,已成为拉动我市经济增长的主导行业和驱动力量。 三、人才众多。泸州酿酒技艺经过数百年的积淀和传承,传统技艺流传广泛、影响深远,这些技术结合现代技术的应用,在创新发展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并造就了大批优秀的酿酒专业技术人才。截止2007年底,全市有中国酿酒大师3 人,国家尝评委员9 人,省级以上尝评委员34 人,中高级技术人才790多人,初级技术人员2100 多人,为促进我市酒类产业稳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集聚效应显现。随着新一轮经济结构的调整,我市酒业发展呈现逐步向名酒企业和大企业集聚的趋势。泸州是全国最早获得白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地区,全市有泸州老窖、郎酒两个国家名酒品牌企业,具备了品牌优势。我市正在打造的酒业集中发展区,规划占地面积达7500亩,是目前全国最大的白酒工业园区和四川省八大高新技术园区,为承接产业转移和形成泸州产业集聚优势创造了较好的条件。传统优势和创新举措的综合,必将进一步放大“泸酒”产业的集聚效应,加速全市酒业发展。在看到发展优势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市酒类产业的发展,缺乏系统的整体规划,整个产业还处于自主发展的初级状态;各区县之间相互竞争,各企业之间恶意竞价等问题仍然存在;酒类企业结构不合理,全市注册的703户酒类企业中,列入规模以上企业户数为55户,仅占8.79%。可见,我市酒类企业整体规模偏小,实力偏低,“散、小、乱”的现象还未得到有效解决,市场竞争优势还不明显。在品牌建设方面,除两大名酒品牌外,二线品牌普遍知名度与美誉度不高、竞争力不强,酒类企业信息化程度偏弱,与现代企业管理要求还有相当距离。尽管我市酒类技术人才较多,但人才结构和人才分布不均衡、营销管理人才和酿造技术工人匮乏、高技术人才主要集中在泸州老窖和郎酒等名优酒类企业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泸酒”的整体发展和持续推进。 第二章 泸州市酒业发展面临的环境和态势 一、酒类产业发展宏观政策导向从国家产业政策看,白酒产业是限制发展产业。国家对项目立项和土地供给加以严格限制,并通过实施高税收等措施进行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对白酒消费税进行了两次调整,但白酒税率在所有消费税中仍然最高。从2006年4 月1 日起,国家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办法,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20%,定额税率为0.5 元/斤(500克)或0.5 元/500毫升,并“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2001年5 月1日以前购进的已税酒及酒精,已纳消费税税款没有抵扣完的一律停止抵扣”,其目的就是要引导酒类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产业发展的意图十分明显。 |
| 二、酒类产业的行业发展导向 从行业发展导向看,主要以“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支持进步、提高质量、治理污染、增加效益”为指导思想,积极引导白酒产业向“优质、低度,多品种、低消耗,高效益、无污染”等方向调整和发展。一是限制高度酒发展,鼓励发酵酒和低度酒的发展,支持果酒和非粮食原料酒的发展;二是加强科研开发,创新生产工艺,把现代生物工程技术引入传统白酒生产,加快促进白酒产业现代化。我市在着力打造酒业集中发展园区的同时,正在加快国家酒检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在推进白酒产业现代化发展过程中走在了全国前列,将在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中赢得先机。 三、酒类产业的发展态势 (一)产业发展迅速纵观我国白酒行业的发展趋势,都随着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变化而不断进行调整。2006年,全国规模以上白酒企业,产量和利润分别增长了18.2%和25.39%,已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可以预见,白酒行业将伴随国民经济增长出现周期性增长。我市酒业在同行业中拥有较高地位和重要影响,再加上市委、市政府将酒业作为泸州经济发展第一支柱产业战略的实施,泸州酒业在本轮发展周期中面临的机遇将远远大于挑战。 (二)产业集中发展趋势明显随着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和深化,推进龙头企业建设和规模化发展的进程加快,各行业的集约化程度逐步提高,白酒行业向原产地集中、向规模化、名牌化集中将成为新的发展趋势。我市有泸州老窖、郎酒两个名酒企业首批使用“泸州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其它符合条件的白酒企业也将在考核合格的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市委、市政府建设中国最大的酒业集中发展区、打造地域特色品牌等措施,也符合产业集聚发展的宏观趋势。因此,泸州酒业在本轮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优势将进一步得到发挥。 (三)消费结构升级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人均GDP 已达1700美元,是消费升级的触动点。目前,我国正处于消费升级阶段,庞大的人口基数将成为拉动食品饮料行业发展的强大支撑,必将推动白酒产业实现快速增长。中国是世界第四大经济体,但目前消费支出只占人均GDP的近40%,而其他较大经济体的消费支出大多占GDP的65%左右,据预测,2007 年-2010年,我国城镇居民平均消费支出增速将保持在10%-15%左右,消费增长潜力巨大。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从2005年的36.7%下降至2006年的35.5%,恩格尔系数呈连续下降趋势,说明我国城镇居民消费结构进一步改善,为高端白酒的发展拓展了市场空间。随着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广大农民收入将进一步增长,巨大的消费潜力正在逐步释放,消费者对产品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中高档酒类产品需求更加旺盛,白酒消费将更趋多元化。泸州酒业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优势、人才技术优势、产业基础优势、产品质量优势,在消费结构升级的宏观背景下,泸酒必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会和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从2008年1 月1日起国家实施所得税两税合并政策,食品饮料行业税率将有所下降,白酒行业也将从中受益,据分析,两税合一后,白酒类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将平均增长10%左右。政策的调整有利泸州酒业进一步发展,只要我们因势利导、抢抓机遇,泸州酒业就一定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章 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优势优先、重点突破的原则,坚持将酒业作为泸州经济发展第一支柱产业战略,坚定不移地走优质高效的内涵发展之路,加强政府引导,强化龙头主导,推进资源整合,紧紧围绕建设中国最大的酒业集中发展区、全国著名的白酒制造基地和技术中心、最具活力的白酒历史文化中心、区域性的白酒质量检测中心的目标,着力把酒类产业打造成为支撑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长期性、引领性支柱产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三个不动摇”。即:始终坚定酒业发展的决心不动摇,确立酒业发展的地位不动摇,落实酒业发展的政策不动摇。 (二)坚持优势优先,不搞一哄而起。追求酒业生产要素与自然资源及环境条件的最佳配置组合,优化区域布局,优化结构,集中发展,以最少的投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坚持质量优先,不搞粗制滥造。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和归宿点,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形成品牌、文化、消费的有机结合,走个性化发展道路,不断拓展酒类消费市场。 |
| (四)坚持效益优先,不搞平均照顾。以优质、高效为目标,扶优扶强,走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之路。 (五)坚持科技兴酒人才强酒,不搞仿冒假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保护知识产权;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生产技术,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加快实施酒类企业信息化进程,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不断提高酒类产业的科技含量、质量、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三、发展思路 做强两大龙头--泸州老窖集团、郎酒集团;培育一批“小巨人”企业;建设一个园区--酒业集中发展区;搞好两个中心--中国白酒历史文化中心、中国区域性白酒质量检测中心;建设两个平台--国家白酒科技创新基础研究平台与成果产业化研究平台;打造一张城市名片--“中国酒城·泸州”。 四、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2008-2010年) 在2007 年实现新进展的基础上,2008 年实现新突破,2009年再上新台阶,2010年实现新跨越,把泸州建设成为中国第一个白酒加工配套产业集群、中国最大的白酒加工基地、中国最具活力的白酒历史文化中心、国家白酒科技创新基础研究平台与成果产业化研究平台、中国区域性的白酒质量检测中心。 (二)年度目标 2008 年的发展目标:实现白酒产量56 万千升,增长15%;实现销售收入146亿元,增长43%;入库税金增长40%;酒业集中发展区实现产值和服务性收入40 亿元,入库税金5 亿元;新培育亿元生产型企业4个,亿元销售型企业1 个;新创省著名商标2 个,省级老字号品牌1 个;新建红粮基地20 万亩。2009年的发展目标:实现白酒产量61 万千升,增长10%;实现销售收入183亿元,增长25%;入库税金增长30%;酒业集中发展区实现产值和服务性收入75 亿元,入库税金6 亿元;新培育亿元生产型企业4个,亿元销售型企业2 个;新创中国驰名商标1 个,四川名牌3 个,省著名商标3 个;新建红粮基地10 万亩。 2010 年的发展目标:实现白酒产量67 万千升,增长10%;实现销售收入230亿元,增长25%;入库税金增长24%;酒业集中发展区产值和服务性收入达到100 亿元,入库税金7.5亿元;新培育亿元生产型企业4 个,亿元销售型企业3 个;新创中国名牌3 个,省著名商标2 个;新建红粮基地10 万亩。 表一泸州市酒业发展2008-2010 年度发展目标 (略) 表二泸州市酒业发展2008 年-2010 年度发展目标分解表 (略) 表三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略) 表四泸州酒类“小巨人”企业 (略) 表五泸州市红粮基地规划表(略) (三)综合目标 1. 培育酒类产业集群。采取大集中和小集中组合的方式,走集中发展、集群发展之路。 (1)加快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建设。遵循“政府引导、区县共建、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泸州老窖集团公司的龙头作用和品牌效应,利用“泸州酒”地理标志产品的地域优势、产业优势和政策优势,以供应链管理为运营模式,以授权贴牌生产(OEM/ODM)为工序链接手段,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形成白酒资源共享、产供销一体、产学研结合的白酒加工枢纽,上下游产业配套的产业集群,打造中国最大的白酒加工基地和中国第一个白酒加工配套产业集群。 (2)积极培育酒业“小巨人”。大力实施“小巨人”计划,在现有规模以上企业中,选择一批生产场地适中,管理较为规范,产品质量和社会声誉较好,有一定的品牌基础、市场份额和发展前景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和政策倾斜,使其能在较短时间内成长起来,成为泸州酒业发展的第二梯队企业。 (3)规范整合规模以下中小酒类企业。对现有数量较多的中小型白酒生产企业,各区县应加强宏观引导和规范管理,着力扶持1-2个发展势头潜力好的企业加快发展。加强资源整合力度,建立互利合作机制,使多数中小企业发展为向酒业集中发展园区或其它规模以上酒类企业提供基础酒的专业生产企业。 2.打造最具活力的白酒历史文化中心。 充分发挥泸酒历史悠久和酒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围绕“泸酒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这一主题,开展对泸酒文化的挖掘、宣传和包装。建立“酒城名优酒博物馆”,打造独特名酒文化节日,推出展示泸酒特色、具有泸州风情的文化节目,丰富、提升泸酒的文化底蕴。 3.建设国家白酒科技创新基础研究平台与成果产业化研究平台。 以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与四川理工学院、四川食品与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等共同组建“酿酒生物工程及应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和“四川省白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作用,以白酒行业的“双国宝”为微生物研究的宝贵基因库和技术创新为基础蓝本,为中国白酒行业培养创新人才,以白酒集中发展区为中国白酒研发与成果转化的基地,建设“绿色酿造生物技术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白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形成中国白酒行业基础研究平台与成果产业化研究平台,更好地体现泸州白酒科技创新在中国白酒行业的领军地位。 |
| 4.建设中国区域性白酒质量检测中心。 以提高泸州白酒检测能力、促进泸州酒业健康发展和提升泸州美誉度为目标,建立综合性的“国家酒类及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实验基地”,承担川南区域性的酒类监督抽查任务及仲裁检验等工作,为酒类生产企业提供酿酒原材料、包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检验和为企业科研和工艺技术革新提供技术服务,满足泸州及川南、云贵近邻酒类企业的质量检验和科研需要,促进我市及周边地区白酒产业做大做强,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更好地体现白酒工业的支柱产业地位。 第四章 泸州市酒类产业发展战略及产业布局 一、酒类产业发展战略 (一)实施泸酒“龙头”发展战略 充分利用我市特殊的地理优势,加大纯粮固态优质原酒开发力度,依托泸州老窖集团、郎酒集团的核心地位,以高端产品、高度白酒树立泸酒高端形象。在政策、资金、人才、营销等方面全力支持,坚定不移地优先发展、重点扶持老窖、郎酒两大“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依托两大龙头形成的产业集聚、产业集中优势,加快推进酒类产业链上下游资源的有效整合,形成大集团、小配套的发展格局。 (二)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着力将“国窖·1573”、“红花郎”培育成为两大高端品牌,突出其品牌形象,加深其文化酒底蕴,将品牌和外部资源充分结合,使主导品牌的定位更加清晰,通过企业做好产品成长规划,精心培育营销队伍,提高终端市场竞争力,维护品牌形象和价格体系,利用终端美誉度提升目标消费群体的忠诚度。进一步细分市场,将资源集中在优势产品、优势区域上,使产品定位、文化包装更加符合市场需求。 拉开差距,形成梯度,合理配置,积极打造一批地产品牌。培育名牌“小巨人”,形成泸酒品牌的二线梯队;恢复或重造三溪、仙潭、玉蝉等一批省、部级“双优”老品牌,重点培育一批成长型品牌;积极开发个性品牌、时代品牌和特殊群体品牌等,使每个企业紧紧围绕自己的主打品牌或核心品牌进行品牌结构塑造。 (三)实施集群发展战略 加快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建设,提高全市酒业发展集中度,以白酒生产加工为枢纽,大力发展酒类设计、包装、物流、服务等关联产业企业,逐步完善集中发展区的研发、酿造等配套服务功能,形成上下游产业及配套产业的产业集群,提升关联度、藕合度,延伸产业链,实现白酒资源共享、中小业主孵化、产供销一体、产学研结合的新型工业化模式,构建泸州白酒制造基地、酒类产品设计中心、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酒类产品展示中心、酒类产品物流中心、地产品牌酒的培育中心,打造一批白酒产业名镇,加快全市酒业集群化发展。 (四)实施城市品牌战略 “泸州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是泸酒的特殊品牌,它承载着泸州几千年的酒文化,体现出泸州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代表了品质优良的纯粮食生产原料和独特的泸州酒酿造工艺,是泸州酒业的特殊身份标识。政府要加大投入,丰富泸酒的历史文化内涵,提升其人文品位,推出“中国酒城·泸州”公共形象品牌标识,注重统筹、策划、宣传泸州的历史、文化和泸酒资源,全力打造“中国酒城·泸州”城市名片。 二、酒类产业发展布局 (一)总体布局 泸州市酒类产业发展空间布局体系将形成“龙头带动、园区支撑、基地保障、集群式发展”的基本格局。即以泸州老窖集团和郎酒集团为两个龙头企业,重点建设酒业集中发展区(OEM园区)一个中心,同时通过整合现有资源,着力培育一批“小巨人”企业,建设一批红粮基地,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特色鲜明、富有层次感和立体感的酒业发展良性互动的空间布局,打造中国最大的白酒制造中心和中国最具特色的酱香型白酒生产基地。 (二)区域布局 从有利于发挥优势、有利于实现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目标出发,突出特色和块状经济的特点,做好酒类产业发展的区域布局。 1.向品牌集中,打造高端品牌、培育地产品牌。江阳、龙马潭、纳溪区要依托老窖品牌,整合酒业资源,重点扶持发展一批泸州老窖“特许经营”品牌,提升老窖龙头地位。古蔺县要突出郎酒“酱香典范”,彰显“古蔺酱酒”绿色原产、产地唯一的特性,做大、做优、做响“古蔺酱酒”地产品牌,着力打造全国最具特色的酱香型白酒生产基地。 按照动态管理原则,积极推进“小巨人”计划。各区县要充分利用政府良好的促进政策、企业灵活的机制,引导“小巨人”企业走高端白酒、纯粮酿酒之路,壮大优势企业,引进特许(贴牌)项目,实施“大集团战略”,推动“小巨人”企业再上新台阶。 |
| 2.向园区集中,打造中国第一个白酒加工配套产业集群。加快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建设,江阳、龙马潭、纳溪区要积极引导、推动酒类企业和配套产业入住园区,提高酒业发展的集中度,加速全市酒业集群化发展进程。按照市政府对入驻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企业的有关政策规定,合江县、叙永县要通过积极的招商引资活动,引进相关酒类企业和配套产业入驻园区。 3.突出“泸州酒”地理标志,打造全国最大的优质原酒生产基地。“泸州酒”地理产品保护标志是政府公共资源,要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标准、强化管理,规范“泸州酒”地理产品保护标志的使用。由市酒类行业协会申请注册“泸州白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严格管理,控制使用,维护泸酒声誉,提升泸州原酒的附加值。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把纯粮酿造酒作为核心竞争力,将泸县和合江县打造成为“全国最大的优质原酒产业大县”和“最具潜力的果酒生产基地”。 4.加强原料基地建设,保障泸酒品质。采用“酿酒企业+基地+协会+农户”和“粮食企业+基地+协会+农户”两种运作模式,抓好优质高产高效红粮栽培模式的研究与推广,提高红粮品质与效益。采取订单种植、提供优质种苗、免费技术指导、最低保护价收购等方式,大力推进40万亩红粮基地建设。 第五章 实施规划的途径和措施加快我市酒类产业发展必须以《中共泸州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酒类产业发展的意见》(泸委发〔2007〕18号)为指导,制订和完善工作措施,加快建立健全我市酒类产业发展的支撑体系。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以政府引导为动力,不断完善酒业发展促进机制,营造酒类产业发展良好环境 (一)完善产业促进政策。建立健全酒类产业发展促进政策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加快酒业发展的促进政策,重点加强酒类行业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价格倾斜和扶持,凡涉及酒类行业的行政事业收费,原则上可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设立酒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各类民间资本加大对酒类产业的投入;合理开展税收筹划,因地制宜用好、用活国家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优先保障重点酒类企业发展用地和酒业集中发展区建设用地;实施酒类企业技术创新、科技进步鼓励政策。 (二)优化酒业发展环境。治理和整顿酒类产业发展软环境,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等行政服务制度,增强机关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禁止对龙头企业、酒业集中发展区和“小巨人”企业等重点涉酒企业、园区的乱检查、乱收费和乱罚款。 (三)充实酒管工作力量。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和充实酒管工作力量,完善酒类产业发展促进机构,并从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上予以保证,确保各级酒类产业发展规划和组织协调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积极优化结构。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酒类产业集群。 (一)着力抓好酒业集中发展区建设。以打造白酒科研、生产、加工枢纽、联结上下游产业及配套产业的产业集群为目标,坚持管理现代化、经营国际化、环境生态化的规划要求,加快完善酒业发展集中区基础设施。同时,着眼提升园区服务功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质量检测、包装、灌装、物流等酒类配套产业,突出园区产业集聚、资源共享效能,进一步延伸和扩大酒类产业链条,促进全市酒业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加强省级高新技术园区规划实施,抓好酒业集中发展区园区研发中心、孵化中心和质检中心建设,抓好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环保技术、现代物流技术等高新技术重点项目的应用。把酒业集中发展区建设成为管理一流、技术一流的新型工业园区。 (二)强力实施“龙头”带动战略。进一步巩固和明确老窖、郎酒集团在全市酒业中的龙头核心地位,并依托“双核”吸纳和带动大批二线品牌企业成长,形成产业集群;建立和完善酒业龙头企业服务和激励机制,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在生产要素配置上予以重点倾斜;着力消除龙头企业发展过程中在行业资源整合和跨区域扩张方面的障碍,加快老窖集团特许经营实施进程和郎酒集团“50工程”技改扩能步伐,充分发挥其资本扩张、产业聚集、产能扩散能力,不断提高行业生产集中度。 (三)着力培育酒类“小巨人”。重点实施“小巨人”培育计划,加快培育一批资本结构多元化、各项经济指标名列行业前茅、具有一定品牌产品和市场优势、能带动产业链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点主体企业,形成以“小巨人”企业为骨干的产业链企业群体,推动优势产业链的纵向延伸,提高全市酒类产业控制力和酒品附加值。 |
| (四)加快推进酒类企业资源整合。坚持“集中办企业”向“集中办产业”转变的发展思路,以酒业集中发展区为平台,鼓励优势龙头和重点骨干企业横向整合,实施企业间的嫁接改造,促进中小酒类企业向骨干企业、优势产品和品牌集中,构建以供应链为核心的运营模式,形成集约化生产经营,实现窖池资源资金、人才、管理等要素的共享和优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优势。 三、提升品牌内涵。坚持以品牌建设为核心,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提升品牌效益。 (一)整体营销“中国酒城”。明确“中国酒城”的城市定位,着力抓好产业工程、形象工程和外宣工程。在城市宣传和对外交流中重点突出“中国酒城”城市名片;抢注“酒城”公共文化标识品牌,公开征集“中国酒城·泸州”城市徽标;在城市门户、中心广场等显著位置设置酒类标志性城市雕塑,修建一批“中国酒城”标志性建筑,充分利用泸州长、沱两江的大桥,以及文化广场、文化长廊、公交站点等公共设施,结合酒类企业文化和发展理念,规划、建设一批具有企业特色的城市景观、景点,突出体现“中国酒城·泸州”的人文特性。全力争取中国白酒发展论坛、糖酒交易会、白酒文化节等全国性活动在泸州召开或举办,大力度传播和提升泸州“酒城”形象。 (二)大力弘扬泸酒文化。坚持“依托酒文化,促进酒产业”的思路,深入挖掘、整理与泸酒文化关联的川商文化、河道文化、古镇文化、名人与泸州酒等文化资源,倡导市民学习掌握宣传泸酒文化;切实抓好泸酒文化遗产的申报和保护工作;做好窖池资源申报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完善泸州老窖工业旅游景区、郎酒厂、酒业集中发展区等景区(点)旅游服务功能(包括游人接待中心、停车场、旅游通道、厕所、购物商场、餐饮等配套设施);积极开展酒俗、酒道、出酒仪式等表演活动,丰富泸酒历史文化内涵,提升泸酒人文品味,实现酒类产业与白酒文化的相互依托、相互促进、共同繁荣。 (三)培育打造知名品牌。充分发挥企业在实施名牌战略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业强化品牌意识,加快技术进步,强化宣传,继续巩固和提升“国窖·1573”、“泸州老窖”、“中国郎”、“红花郎”等中国知名品牌形象;积极推动老窖、郎酒拓展国际市场,鼓励争创国际品牌;强化市场细分,着力恢复并提升原省、部“双优”老品牌,积极培育和打造地产个性品牌;认真做好品牌的评选和推荐,重点扶持一批已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新品牌积极争创国家、省名牌。 (四)加大品牌保护力度。坚持“以品牌整合产品,用标准整合行业”原则,规范发展散酒,加快推进散酒转型;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健全泸州酒业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制度;多渠道筹集设立打击维权资金,加大泸州酒类商标、品牌保护力度,扩大泸酒在国内外的影响力。 四、强化质量监管。坚持以质取胜,强化质量监管,构建泸酒质量声誉保障体系。 (一)推进酒类产业技术升级。以支持老窖集团创建国家级白酒质量检测中心和四川进出口酒类检测中心为载体,加强产学研联合,加快推进全市酒类生产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步伐,鼓励酒类企业应用现代生物工程技术、信息技术、环保节能技术改造传统工艺,促进白酒生产效率和能力的提高,推进泸酒生产加工的清洁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努力实现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型产业规模化,进一步提升泸酒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二)建立完善酒类质量监管体系。以建立酒品安全长效机制为基础,强化监管监测,严把泸酒质量关;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建立自律机制,加快构建泸酒企业诚信体系;积极开展生产领域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打击无证生产和制售假冒行为,维护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秩序;建立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打造规范、有序的酒类流通市场环境。 (三)启动“泸州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保护工程。建立泸酒官方网站,定期公布“泸州酒”地理标志产品信息,全面提升泸酒国际国内公信力;推广并加快“泸州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市场化运作,推动品牌资源向品牌资本转化;加强对“泸州酒”地理标志产品原材料质量与等级监控,规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发放和使用,严格对标志使用企业的审查和监管,确保泸酒的质量和声誉。 |
| (四)推行和建立质量召回制度。公开向社会发出承诺,包括:把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作为企业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强化管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对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质量合格,卫生安全;建立并严格执行产品退市召回制度,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完善配套促进体系。坚持产业化发展方向,积极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形成产业发展促进体系。 (一)酒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酒类产业人才资源开发力度,编制泸州酒类产业人才培养发展规划,探索建立白酒产业人才培育新机制;坚持引进与培训相结合,加大对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和老窖、郎酒两大龙头企业以及酒类“小巨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力度;实施科技创新人才激励保护,加强对现有省级以上酿造师、勾兑师等专业技术型人才保护,表彰一批酒类企业创新团队和优秀人才;加强校企合作,大力发展涉酒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努力培养适应泸州白酒工业快速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和营销人才。 (二)酿酒原料基地建设。依据酒业发展布局,在稳定现有红粮种植基地的前提下,以扩大和推广普及优质酿酒糯高粱种植基地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农民参与”的原则,采取企业+基地+农户+标准的运作模式,加快优质酿酒糯红粮基地和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不断提高全市酿酒红粮种植的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 (三)市场营销体系建设。坚持以“质量为基础,品牌为中心”的营销策略,以两大龙头品牌和二线地产品牌产品为重点,依托现有营销渠道基础,积极开展直销、网上营销等现代营销模式,搭建我市酒类信息网络平台,推动市场营销,不断扩大泸酒在北京、华东和西南等重点白酒区域市场的份额。同时,积极支持鼓励企业到境外注册、认证等,为扩大出口创造条件;大力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展销会、博览会和赴境外推销,引导企业与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交流合作,建立企业间产销平台,不断提升泸酒在东南亚和港台地区的知名度,推动泸酒在“走出去”上取得新进展。 六、加强行业引导管理。坚持以行业自律为基础,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确保行业规范发展。 (一)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强化协会内部制度建设,积极改进工作思路,提升协会服务现代化水平,延伸服务领域和服务功能;加强酒类行业协会间的交流与合作,增强协会凝聚力;完善区县酒类行业协会网络,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具备条件的区县创办酒类行业协会,构建全市酒类行业协会网络。 (二)完善协会服务功能。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酒协工作的支持力度并每年拨给适当经费,协会也要努力通过自身努力增加“造血”功能;组织成立“泸州市酒类产业专家智囊团”,强化对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和产业政策制定的智力支持;加强协会秘书处工作,加大对企业需求信息指导力度,搭建协作平台,积极推进政企、企企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合作;制定行业规章和准入标准,形成行业自律机制,增进行业自律,促进酒类产业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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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泸州市酒类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0年)》已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泸州市酒类产业发展规划 (2008-2010年) 概述 酒业一直都是我市传统特色优势产业和主要财税来源,大力发展酒业是新形势下促进和带动我市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战略选择。本规划根据《中共泸州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酒业发展的意见》(泸委发〔2007〕18号)进行编制,明确了2008 年至2010年全市酒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重点和主要措施,是指导今后几年全市酒业发展的基础性文件。 第一章 泸州市酒类产业发展概述 一、历史悠久。泸州谷物酿酒历史渊源流长,据大量文物考证,秦汉时期泸州就有“以酒祭祀”、“以酒宴乐”等社会礼仪活动。泸州老窖始建于明代万历年间,1915年获得了“巴拿马国际博览会”金奖,并蝉联历届中国名酒,已连续使用430 余年的1573国宝窖池,被国务院列为国家文物保护单位。郎酒的发展可追溯到1903 年“惠川糟房”,距今有105年历史,郎酒于1984年被评为国家名酒后,泸州成为全国唯一拥有“浓香鼻祖”、“酱香奇葩”两大国家名酒的城市。泸州老窖、郎酒也同时入选我国首批“中华老字号”。 二、基础扎实。截止2007 年底,泸州有大小酒类企业703 户,规模以上企业55 户,获国家工业生产许可证企业321户,酿酒窖池24000 余口,其中:100 年以上窖池1600 余口,20 年以上窖池14400余口,这些窖池是泸州白酒品质的保证和发展的基础,是不可多得的珍贵资源。2007 年,全市完成白酒产量49.6万千升,分别占全国、全省产量的6.1%和34.3%,实现销售收入101.9亿元,分别占全国、全省比例的8.2%和22.2%。酒业实现入库税金11.7 亿元,2007 年累计完成工业增加值46.2亿元,对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3.8%,拉动全市工业增加值增长15个百分点,已成为拉动我市经济增长的主导行业和驱动力量。 三、人才众多。泸州酿酒技艺经过数百年的积淀和传承,传统技艺流传广泛、影响深远,这些技术结合现代技术的应用,在创新发展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并造就了大批优秀的酿酒专业技术人才。截止2007年底,全市有中国酿酒大师3 人,国家尝评委员9 人,省级以上尝评委员34 人,中高级技术人才790多人,初级技术人员2100 多人,为促进我市酒类产业稳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集聚效应显现。随着新一轮经济结构的调整,我市酒业发展呈现逐步向名酒企业和大企业集聚的趋势。泸州是全国最早获得白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地区,全市有泸州老窖、郎酒两个国家名酒品牌企业,具备了品牌优势。我市正在打造的酒业集中发展区,规划占地面积达7500亩,是目前全国最大的白酒工业园区和四川省八大高新技术园区,为承接产业转移和形成泸州产业集聚优势创造了较好的条件。传统优势和创新举措的综合,必将进一步放大“泸酒”产业的集聚效应,加速全市酒业发展。在看到发展优势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市酒类产业的发展,缺乏系统的整体规划,整个产业还处于自主发展的初级状态;各区县之间相互竞争,各企业之间恶意竞价等问题仍然存在;酒类企业结构不合理,全市注册的703户酒类企业中,列入规模以上企业户数为55户,仅占8.79%。可见,我市酒类企业整体规模偏小,实力偏低,“散、小、乱”的现象还未得到有效解决,市场竞争优势还不明显。在品牌建设方面,除两大名酒品牌外,二线品牌普遍知名度与美誉度不高、竞争力不强,酒类企业信息化程度偏弱,与现代企业管理要求还有相当距离。尽管我市酒类技术人才较多,但人才结构和人才分布不均衡、营销管理人才和酿造技术工人匮乏、高技术人才主要集中在泸州老窖和郎酒等名优酒类企业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泸酒”的整体发展和持续推进。 第二章 泸州市酒业发展面临的环境和态势 一、酒类产业发展宏观政策导向从国家产业政策看,白酒产业是限制发展产业。国家对项目立项和土地供给加以严格限制,并通过实施高税收等措施进行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对白酒消费税进行了两次调整,但白酒税率在所有消费税中仍然最高。从2006年4 月1 日起,国家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办法,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20%,定额税率为0.5 元/斤(500克)或0.5 元/500毫升,并“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2001年5 月1日以前购进的已税酒及酒精,已纳消费税税款没有抵扣完的一律停止抵扣”,其目的就是要引导酒类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产业发展的意图十分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