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城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规划(2007年-2011年)》的通知
白政发[2008]20号2008年07月18日白城市人民政府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城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规划(2007年-2011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白城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规划(2007年-2011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城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白城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规划
  
  (2007年-2011年)

  
  实施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是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切实解决民生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全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取得实效,立足白城市实际,现编制《白城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规划(2007年-2011年),用以指导今后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科学有序的开展。br /  br /  一、前言br /  br /  (一)规划产生的背景和意义。br /  br /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老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改善民生,把改善城乡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摆上重要位置。省九次党代会提出,力争用五年时间基本解决全省农村泥草房问题,在2007年省政府抓试点的基础上,2008年在全省全面启动了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br /  br /  (二)制定规划的依据。br /  br /  1.韩长赋省长在全省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推进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br /  br /  2.李斌副省长在全省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br /  br /  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试点的指导意见》(吉政办发〔2007〕32号);
  
  4.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吉财建〔2007〕488号);
  
  5.省民政厅《印发全省农村困难户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帮扶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07〕52号);
  
  6.省建设厅《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吉建村〔2007〕11号);
  
  7.我市各县(市、区)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规划。
  
  二、白城市基本情况
  
  (一)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
  
  白城市地处吉林省西北部,东经121°38′-124°4′33″,位于北纬44°02′-46°18′15″。辖洮北区、洮南市、大安市、通榆县和镇赉县。全市南北长230公里,东西宽211公里,总面积25745平方公里。全市现有73个乡镇,23个街道,916个行政村,2923个自然屯,总人口202万人,农业人口121万人,农村总户数34.8万户。2007年,全市农村经济总收入53.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906元,粮食总产36.7亿斤。2007年全市农业总产值完成88.2亿元。特色作物四年增加200万亩左右,白城燕麦、白城绿豆被评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841户,牧业园区发展到160个。实施了引嫩入白、人畜饮水等工程。桑树、山杏、白刺面积分别达到52.3万亩、95万亩和26万亩。四年农村劳务输出143.8万人(次),创收42.8亿元,新农村建设有序推进。
  
  (二)农村泥草房形成、数量、现状。
  
  多年来,白城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发展农村经济,努力改善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农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是,由于自然条件的差异以及因病、因灾等无法抗拒的因素,至今我市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仍然很差,泥土房的比重较高,截止到2006年末,全市共有泥土房户数250741户,占农村总户数72.1%。(泥草房认定标准:泥墙、泥顶;泥墙、瓦顶;砖墙、泥顶)。其中,洮北区30361户,镇赉县44097户(2007年镇赉县被省政府确定为试点县,当年完成泥草房改造14007户。),洮南市54876户,通榆县67644户,大安市53763户。
  
  三、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在帮助农民提高发展能力的基础上,以政府为引导,以农民为主体,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投入力度,整合社会资源,制定并落实优惠扶持政策,支持农村进行泥草房的集中改造,切实改善农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争取再用四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泥草房的改造任务,促进农村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和农民安居乐业。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县(市、区)的各乡(镇)生活环境及农户经济条件等情况,泥草房改造工程要因地制宜、因村因户而异,可翻修的以修复为主,可拆除的以砖瓦结构为主。经济条件好、自投能力强的农户可建大面积的独门独房;经济比较困难的农户可建小面积的连体房。节约集约用地,保证耕地面积,不能因改造泥草房而减少耕地面积。以后不再批准新建泥草房。
  
  2.统筹兼顾,先易后难。泥草房改造实行统筹安排,分期推进,重点解决困难户泥草房和危倒房问题。普通户选择经济条件好、改造积极性高的住户,采取先易后难,先分散后集中,逐步改造完成。
  
  3.科学规划,节约高效。泥草房改造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进行,最好实行整村推进。坚持因地制宜,就地翻建为主。同时,重点优先改造乡镇所在地和沿铁路、公路两侧的危房、旧房。
  
  4.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农村泥草房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挖掘农民自身潜力,把政府的引导化为农民的自觉行动,坚决不能搞强迫命令。要加强对农户建房的指导和服务,保证工程质量。
  
  5.社会参与,各界扶持。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帮助困难农户的泥草房改造工作,通过深入宣传发动,组织上级帮扶单位、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营造全社会扶贫济困的良好风气,有效地解决资金、建材、劳动力等不足问题。
  
  6.整合资源,合力推进。泥草房改造要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社会救助、防灾减灾、移民搬迁等项工作紧密结合,整合各项扶持农村发展的资金和优惠政策,形成合力。
  
  7.加强监管,让利于民。建设、监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农村泥草房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发改、运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建材市场、运输市场的管理,严厉打击借此哄抬物价、欺民、坑民等行为,切实维护泥草房改造户的利益,真正做到取信于民,让利于民,服务于民。
  
  (三)目标任务。
  
  白城市共有泥草房250741户。五年之内全部改造完成。2007年已改造完成14007户。2008年计划改造20000户,其中洮北区4000户,洮南市2000户,镇赉县5000户,通榆县4000户,大安市5000户。
  
  2009年计划改造68214户,其中洮北区10000户,洮南市3000户,镇赉县9000户,通榆县21214户,大安市25000户。
  
  2010年计划改造83683户,其中洮北区10000户,洮南市20000户,镇赉县9000户,通榆县20920户,大安市23763户。
  
  2011年计划改造64837户,其中洮北区6361户,洮南市29876户,镇赉县7090户,通榆县21510户。
  
  四、泥草房户的认定、建设、补助标准和投资
  
  (一)改造户的认定。
  
  1.本着“就房建房”的原则,泥草房改造户必须有住房;
  
  2.必须是2007年年底前户籍统计的本村户,而且能够长期居住的农户。
  
  3.农村困难户要以民政部门认定的住户为准。
  
  4、农村残疾户以残联认定的住户为准。
  
  5.两户或多户住一栋的要以房屋产权人为准,只允许建一栋房,其余户及非农户不在改造范畴之内。
  
  6.房改户提出申请,村委会对提出申请的改房户进行审定后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张榜公示。
  
  (二)建设标准。
  
  新建住房按照村镇建设总体规划进行建设,一般为砖瓦结构。积极鼓励采用就地取材的新型节能保温建筑材料。住房面积按户均40-60平方米安排。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户不超过40平方米,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和2人以下的家庭采用连建方式。建设部门按照有关原则,结合我区居民传统居住习惯,设计出不同形式、不同格局的样板图纸,供农民自愿选择使用。
  
  (三)补助标准。
  
  本次改造泥草房,政府原则上按一般户每户3000元,困难户每户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县(市、区)配套资金可以政策减免或其它形式给予扶持。补助资金重点原则上以实物形式发放。
  
  (四)工程投资。
  
  全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预计总投资80.3亿元,其中:省政府补助资金7.5亿元,各县(市、区)政府及帮扶单位补助资金或实物折合7.5亿元,农民自筹65.3亿元。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改造农村泥草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要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成立了白城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推进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程的组织领导和推进,为全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落实资金,强化管理。为更好完成全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任务,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积极采取农民自筹、政府补助、部门帮扶、向上争取、社会支援、乡村集体补贴、协调银行贷款、引进开发商垫资建设分期付款等各种方法,聚集整合资金,保障工程资金的有效落实。要按照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吉林省农村泥草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筹集、安排、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对大宗建筑材料,实行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监察、审计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和建筑材料采购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防止违规操作。将政府补助资金列入年度审计计划。
  
  (三)立足实际,搞好规划。要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村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本着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科学制定泥草房改造规划。要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从实际出发,多种方式改造建设,要把改造和新建结合起来。在住房设计上要具有前瞻性,实用美观,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合理确定居住空间、卫生设施、公共设施、节能措施等技术标准,设计不同样式、不同格局的样板图纸,供农民自愿选择。
  
  (四)积极组织,对口帮扶。结合各县(市、区)直部门已开展的扶贫对口帮扶和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包扶工作,在保持原参与者帮扶包扶单位和任务不变的基础上,增加泥草房改造的帮扶内容,支持农户开展住房改造建设。各县(市、区)还要组织动员党政机关、乡(镇)、街道、人民团体、大中专院校、科研单位、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开展捐资、捐物帮扶活动,支持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的建设。健全群众互助、社会扶助、政府鼓励机制,充分发挥农村闲置劳动力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劳动互助与义务帮工活动,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和积极因素,全力支持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
  
  (五)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省、市两级推进、责任到县的要求,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任务、资金、权力、责任“四到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改造推进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做好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的综合平衡和组织协调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抓好各项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做好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实施的监察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农村困难户泥草房的调查核实和组织建设工作;建设部门要对泥草房改造选址进行规划审批以及建设指导,负责建筑设计、标准制定以及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农业部门要结合新农村建设,负责落实好乡镇和村的泥草房改造任务;林业部门研究落实泥草房改造中涉及木材提供的有关优惠政策;水利部门负责研究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衔接,做好自来水入户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落实好泥草房改造宅基地审批和土地整理复垦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做好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资金的审计工作;地税部门负责做好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地震部门负责结合泥草房改造,做好农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农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工作;信用联社负责融通资金,对农村泥草房改造中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优先提供贷款,研究泥草房改造中小额信贷政策;残联要与民政部门配合做好农村残疾人泥草房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政府要做好农户的思想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引导农户发扬自力更生、团结互助的精神,充分调动农民自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动员,强化农民主体意识,使其克服依赖、等靠要思想,让广大农民积极投身于泥草房改造之中,使农户借助政府的扶持和社会各界的帮扶,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善生活条件。各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在开展泥草房改造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宣传在帮扶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用他们的先进事迹去影响、带动社会上更多具有爱心的人,支持参与农村泥草房改造,在全社会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
  
  (七)规范标准,统一验收。按照泥草房改造目标和原则,一是以村、屯、街为单位进行统一规划;二是新建住房要符合乡村建设总体规划;三是要搞好质量监测,加强检查和指导工作。泥草房改造竣工后,由县(市、区)泥草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验收。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城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规划(2007年-2011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白城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规划(2007年-2011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城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白城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规划
  
  (2007年-2011年)

  
  实施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是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切实解决民生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全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取得实效,立足白城市实际,现编制《白城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规划(2007年-2011年),用以指导今后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科学有序的开展。br /  br /  一、前言br /  br /  (一)规划产生的背景和意义。br /  br /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老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改善民生,把改善城乡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摆上重要位置。省九次党代会提出,力争用五年时间基本解决全省农村泥草房问题,在2007年省政府抓试点的基础上,2008年在全省全面启动了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br /  br /  (二)制定规划的依据。br /  br /  1.韩长赋省长在全省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推进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br /  br /  2.李斌副省长在全省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br /  br /  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试点的指导意见》(吉政办发〔2007〕32号);
  
  4.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吉财建〔2007〕488号);
  
  5.省民政厅《印发全省农村困难户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帮扶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07〕52号);
  
  6.省建设厅《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吉建村〔2007〕11号);
  
  7.我市各县(市、区)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规划。
  
  二、白城市基本情况
  
  (一)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
  
  白城市地处吉林省西北部,东经121°38′-124°4′33″,位于北纬44°02′-46°18′15″。辖洮北区、洮南市、大安市、通榆县和镇赉县。全市南北长230公里,东西宽211公里,总面积25745平方公里。全市现有73个乡镇,23个街道,916个行政村,2923个自然屯,总人口202万人,农业人口121万人,农村总户数34.8万户。2007年,全市农村经济总收入53.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906元,粮食总产36.7亿斤。2007年全市农业总产值完成88.2亿元。特色作物四年增加200万亩左右,白城燕麦、白城绿豆被评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841户,牧业园区发展到160个。实施了引嫩入白、人畜饮水等工程。桑树、山杏、白刺面积分别达到52.3万亩、95万亩和26万亩。四年农村劳务输出143.8万人(次),创收42.8亿元,新农村建设有序推进。
  
  (二)农村泥草房形成、数量、现状。
  
  多年来,白城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发展农村经济,努力改善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农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是,由于自然条件的差异以及因病、因灾等无法抗拒的因素,至今我市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仍然很差,泥土房的比重较高,截止到2006年末,全市共有泥土房户数250741户,占农村总户数72.1%。(泥草房认定标准:泥墙、泥顶;泥墙、瓦顶;砖墙、泥顶)。其中,洮北区30361户,镇赉县44097户(2007年镇赉县被省政府确定为试点县,当年完成泥草房改造14007户。),洮南市54876户,通榆县67644户,大安市53763户。
  
  三、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在帮助农民提高发展能力的基础上,以政府为引导,以农民为主体,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投入力度,整合社会资源,制定并落实优惠扶持政策,支持农村进行泥草房的集中改造,切实改善农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争取再用四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泥草房的改造任务,促进农村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和农民安居乐业。